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行政拘留时间最长不超过多久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行政拘留时间最长不超过好多天行政拘留指将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关在公安机关拘留所内,在我国行政拘留一般不超过十五天。如果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二、行政拘留相关法律依据是什么中国原《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就规定了行政拘留,《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行政拘留作了更加详细的规定。行政拘留随着《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被《治安管理处罚法》取代,行政拘留制度也发生了一些变化。根据现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该法第二章第十条第三项规定行政拘留是一种治安管理处罚种类,该项对行政拘留的性质作了定位,即治安管理处罚的一种。该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该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3、七十周岁以上的;4、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该条对于适用对象作了消极性的排除规定,即对于符合某些特定情形的人员,行政拘留对其不适用,以体现人文关怀。《治安管理处罚法》直接关于行政拘留制度的规定就是上述几个条文,其他都是针对某种具体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能否适用行政拘留的规定。三、行政拘留的法律后果有哪些一般当事人在由于违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而被行政拘留的一般不会留下前科,这是区别于刑事处分的重要和要素。但当事人如果超过16岁被处以行政拘留在当地公安机关留下案底,如果5年内再次因违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而被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会加重处罚。行政拘留案底在公安机关长期保存,可以查询,对报考公务员以及特殊部门雇员的当事人的政审环节可能造成不利影响。若违法行为已经严重到构成刑事犯罪了,那一般就会按照《刑法》中的规定,对行为人量刑处罚。但如果在不能认定构成犯罪,仅仅是属于一般违法行为的时候,就可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规定,给予行为人行政处罚,包括罚款、行政拘留等等。其中行政拘留一般最长是不能超过15日。
  
  
  


·贪污罪主观构成要件有哪些,贪污罪的刑法相关规定有哪些?
      近两年来,国家反腐力度是越来越强,很多官员因贪污罪落马,而锒铛入狱,这是政府自身建设的表现。所以,了解贪污罪是非常有必要的。那么贪污罪主观构成要件有哪些?我们在下文解答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贪污罪主观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主体要件 贪污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


·寻衅滋事罪主犯和从犯量刑规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寻衅滋事罪主犯和从犯量刑区别:1.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2.寻衅滋事行为,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寻衅滋事案件的危害性主要体现在危害后果、次数、场所、社会影响...


·2023盗窃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盗窃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至三千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三十万...


·16岁以下承担刑事责任吗?
      16岁以下承担刑事责任吗? 刑事责任是实施犯罪行为的法律后果,又是被判处刑罚的前提,但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够成为承担刑事责任的主体。我国《刑法》规定,承担刑事责任的一般年龄界限是年满16周岁以上的人,即凡年满16周岁的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犯罪行为,都应当负刑事责任。那么...


·刑事诉讼庭前准备会议笔录注意事项有哪些
      刑事诉讼庭前准备会议笔录注意事项有哪些 刑事诉讼庭前准备会议笔录注意事项有哪些? 庭前会议制度作为一项新的制度,规定在新刑事诉讼法第二章第一审程序中第一节公诉案件中,具体条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二款: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


·敲诈勒索与抢劫罪的区别有哪些
      敲诈勒索与抢劫罪的区别有哪些 一、敲诈勒索与抢劫罪的区别有哪些 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的区别主要是: 1、抢劫罪的“威胁”是当着被害人的面,由行为人直接发出的;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可以是当面发出的,也可以是通过书信、电话等形式发出,可以是行为人本人发出,也可以通过第三人发出。...


·2023年开设赌场罪判刑标准是怎样的
      在赌博类犯罪当中,除了有我们比较熟悉的聚众赌博罪以外,还有开设赌场罪,但对于开设赌场的行为,法律中要求要达到了规定的标准之后,才能被认定为犯罪。那在2018年开设赌场罪判刑标准是怎样的呢?接下来,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刑法》 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


·一般犯罪预备后能中止吗?
      一般犯罪预备后能中止吗?一般犯罪预备后能中止,根据其发生的时空范围,可分为预备中止、未实行终了的中止以及实行终了的中止。1、预备中止即发生在预备阶段的中止,如为杀人买刀后中止。2、未实行终了的中止即发生在行为尚未实行终了时的中止,如强奸行为人基于被害人的说服而停止犯罪。3、实行终...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公诉案件吗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公诉案件吗是公诉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了部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按照自诉程序进行追诉,明确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可采取公诉与自诉并行的方式。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传播性病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
      传播性病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卖淫、嫖娼是国家法律严厉禁止的行为。行为人为了赚取钱财,满足自己非法的欲,或者为了社会,置国家法律于不顾,仍然进行卖淫、嫖娼活动,严重扰乱社会秩序。行为人在明知自己患...


·二审认罪能减轻处罚吗
      可以适当的减轻处罚。对于具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的,根据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应当减轻处罚;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的,不具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以内从轻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67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