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标因异议无效什么意思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商标因异议无效什么意思商标因异议无效说明这个商标是无效商标。(1)商标异议申请书;(2)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并附有关证据材料;(3)被异议商标初步审定公告的复印件;(4)异议人的身份证明。(5)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异议申请的,还须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二、负面作用首先,从制度设计的角度来看,异议程序虽然不是每一个申请注册商标都必须经历的程序(据统计,被异议商标的数量约为初步审定公告商标的2%~3%),但异议期间却是从初步审定到获准注册所必须经历的。即使没有发生商标异议,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也要等到三个月的异议期满后才能获准注册,从而延长了商标不受法律保护的空白期。其次,被提出异议的商标也只是可能存在瑕疵,其最终能否获准注册,还需经有关机关的审查。从商标局异议裁定工作的实际情况看,裁定异议成立不予注册的商标不到整个异议案件的50%。由于商标一旦被提出异议,就不能及时确权,异议裁定的时间又比较长(目前,商标局异议裁定需要两年多时间,如果当事人对商标局裁定不服提出异议复审的,评审时间可能更长。如果当事人对评审裁定依然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造成被异议商标的权利长期处于待定状态,不利于被异议人围绕被异议商标开展经营活动。再次,还可能出现恶意异议的情况,即出于不正当的目的利用商标异议程序阻止他人的商标及时注册。实践中存在两种类型:第一,利用异议程序敲诈对方当事人。例如,曾经有某自然人针对国内一家知名的饮用水生产企业申请注册的商标提出异议,然后通知被异议人,要求被异议人支付20万元作为代价换取其撤回异议。第二,利用异议程序作为打击竞争对手的手段。例如,某公司原本就在仿冒竞争对手的商标,在得知对方已经申请注册商标后,就提出商标异议,阻止其注册。然后,趁异议裁定期间对方商标不享有专用权之机大肆仿冒。针对恶意异议的情况,《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经异议裁定核准注册的商标,自该商标异议期满之日起至异议裁定生效前,对他人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的行为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该使用人的恶意给商标注册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据此,恶意异议人在异议裁定期间于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被异议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具有不法性,并需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对于借用商标异议程序敲诈、勒索被异议人的,被异议人可以提供相关证据请求商标局提前裁定异议案件。综上所述,在商标注册后还是应该在一定期限内对商标局提出反对意见,这样商标局才能在规定的时间去审核对该商标的异议,而在商标异议申请书中,应该明确请求和事实依据,并提交相关的所有证据材料等文件。
  
  
  


·商标权侵权行为的举证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商标权侵权行为的举证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一、商标权侵权行为的举证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谁主张、该举证”的原则,商标侵权的举证责任在原告。如果被告进行积极抗辨,此时被告应对自己行为承担证明责任。在商标侵权案件中,原告首先要明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所规定的侵权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商标侵权要素有哪些情况?
      商标侵权要素有哪些情况?具备下述四个构成要件的,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侵权行为:1.必须有违法行为存在,即指行为人实施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行为;2.必须有损害事实发生,即指行为人实施的销售假冒商标商品的行为造成了商标权人的损害后果。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会给权利人造...


·侵犯知识产权的后果是怎样的?
      侵犯知识产权的后果是怎样的? 一、侵犯知识产权的行 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包括侵犯著作权、商标权和专利权三大类。 侵犯著作权又可再分为侵犯著作人身权与侵犯著作财产权的行为。侵犯商标权主要表现为盗用、冒用他人商标的行为,冒用又可分为“正向冒”和“反向冒”两类。侵犯专利权主要表...


·商标法的恶意抢注指的是什么?
      商标法的恶意抢注指的是什么?“恶意抢注”指的是:以获利等为目的、用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在该领域或相关领域中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域名或商号等权利的行为。“恶意抢注”多发生在以“申请在先”为授权原则、能带来一定经济利益或精神利益的权利领域,故多发生于商标、域名及商号。关于“...


·美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期限是多长时间?
      美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期限是多长时间? 一、美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期限是多长时间? 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财产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


·侵犯商标的诉讼时效是三年吗
      侵犯商标的诉讼时效是三年吗是三年,我国《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并没有对侵犯商标权的诉讼时效作明确的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商标...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存在哪些限制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存在哪些限制 一、著作权存在哪些限制 在某些情况下,使用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不向其支付报酬,也即著作权的合理使用。但应当指明作者的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未发表作品...


·使用地名的商标注册算侵权吗?
      使用地名的商标注册算侵权吗?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一般而言,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如此规定的原因在于:“一是地名本身具有描述性,它往往容易使人将该地名与商品的产地联系在一起,在很大程度上缺乏显著特征;二是地名作为指示商品产地的重要标志,该地区所有生产者都应有权来标示其商品的产...


·专利权和著作权联系有哪些?
      第一,著作权和专利权都属于知识产权,它们都属于狭义范围的知识产权范畴,也就是传统意义上的知识产权。第二,著作权和专利权的性质相同,即都具有权利本体的私权性和权利客体的非物质性的性质。第三,著作权和专利权都具有知识产权的独占性特征,即知识产权为权利人所独占,权利人垄断这种权利并受到...


·获得专利权的实质条件有哪些
      获得专利权的实质条件有哪些自身首先要具备三个条件:1、新颖性---申报前未见有相同相似的技术方案(包括出版发表、公开使用、社会公知和已有申请);2、创造性---与在前已有技术比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3、实用性---能够制造或使用,并能产生积极效果。之后要向国家知识产权局...


·年买商标需要什么手续?
      年买商标需要什么手续? 一、商标购买手续 1、商标受让人签字或盖章的商标代理委托书; 2、商标转让人与受让人签字或盖章的商标转让申请书; 3、商标受让人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自然人)复印件、个体工商户登记证; 4、商标转让人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自然人)复印...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