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屋强拆的法定流程是怎么样的?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房屋强拆的法定流程是怎么样的?第一步:发现违建。可以是执法机关自己发现,也可以有人或者单位举报发现;第二步:立案审批。执法机关认为有必要进行立案调查的,进行立案审批,该程序是内部程序;第三步:调查是否有相关规划手续,询问当事人、制作询问笔录;第四步:制作限期拆除决定书,并送达。若是未找到违建所有人则通过公告送达;第五步:限拆期限届满未自行拆除的,等诉期6个月;第六步:催告当事人履行拆除义务,催告期10个工作日;第七步:执法机关制作强制拆除决定书并送达;第八步:实施强制拆除前进行公告;第九步:实施强制拆除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一) 履行义务的期限;(二) 履行义务的方式;(三) 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四) 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第四十四条: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第六十六条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第六十八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在对房屋进行强拆进行之前,应当与当事人或者单位进行协商处理,对相关拆除的赔偿以及处理情况达成一致意见后,才可以按照规定的情况来进行处理,如果对相关情况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通过司法渠道来对相关情况进行合法的认定和处理。
  
  
  


·该怎么处理一房二卖纠纷
      1、两份合同均未办理登记且标的房屋尚未交付的情况,属于两份合同均处于未实际履行的状态,应当以签订在先的合同优先得到履行为优先履行判定标准。2、两份合同中一份已进行了过户登记,另一份未作过户登记(不管房屋是交付了哪一方)。因房屋的过户登记是物权变更范畴,按物权对世原理、物权公示原理...


·1、留意房屋的手续是否齐全
      1、留意房屋的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后再将房屋抵押或转卖,所以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 2、注意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


·法院拍卖包括装修吗,买法拍房要注意什么?
      法院拍卖包括装修吗?法院拍卖房产里装修归房主所有。屋子里可以移动的都是属于私人物品,都可以带走。原来是毛坯房,后来安装、铺贴、涂刷在定墙面的物品,都是属于装修部分,除了铲除、拆除,是无法随便移动带走的。二、买法拍房注意事项有哪些?1、首先要看房产是否有抵押;2、要关注房屋的产权问...


·离婚债务公积金房贷的规定是什么?
      离婚债务公积金房贷的规定是什么?离婚债务公积金房贷的规定是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进行直接的分割,按揭贷款购买的商品房,应当将该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直接进行分割处理,而对所欠银行的贷款,可以作为夫妻共同债务,依法进行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


·还可以用公积金贷款买第二套房吗
      可以。若第1套房是用商业贷款买的,并且正在按揭中,则第2套房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首付等规定以第2套房计算,即首付较低50%,利率上浮10%。若第1套房的贷款已还清,无论是商业贷款还是公积金贷款,都可以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2套房,相关规定自然也按照第2套来计算。《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一、到售楼处买房子啥时候签合同?
      一、到售楼处买房子啥时候签合同? 1、按照认购协议书上约定的时间签订协议; 2、如果认购书上没有约定时间,可以和开发商达成一个补充协议,约定签约时间; 3、还有一种情况,可以在付清规定的首付之后签订合同。 购房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 1、甲方土地使用依据及商品房...


·买房的时候不能单单只考虑凑足房子的首付款就可以,现在的人之所
      买房的时候不能单单只考虑凑足房子的首付款就可以,现在的人之所以就业压力大,就是因为付了房子的首付以后,在日后还要源源不断的偿还银行的贷款。所以没有做好各方面充分的准备的话,即使不买房,也不能以不偿还银行的贷款为代价。下面我们要了解的就是房子按揭还贷断的后果是什么? 一、房子按揭...


·拆迁安置房物业收费标准是什么?
      拆迁安置房物业收费标准是什么? 一、拆迁安置房物业收费标准是什么? 为规范拆迁安置小区物业管理,提升物业服务水平,营造良好居住环境,根据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市区新建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文件有关规定,经区管委会主任(办公)会...


·房屋中介费收取标准是怎样的?
      现实中,不管是租赁房屋还是买卖房屋,其实很多人都是通过房产中介机构进行的。而中介提供了相应的服务后,一般也会收取一定的费用。那您知道房屋中介费收取标准是怎样的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房屋中介费收取标准是怎样的? 首先,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


·房屋转让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房屋转让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1、查看二房东的有效身份证明及和大房东签定的租赁合同;2、签订租房合同时,应问清房租包含的内容,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物业管理费由谁承担;3、要求出租人在房屋出租前结清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其它费用;4、明确租赁期限、房租支付时间和付款方式...


·房屋过户费用由谁承担?
      一、房屋过户费用由谁承担1、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是房屋交易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而《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五百九十八条规定,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2、在房屋买卖中,“转移标...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