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屋征收时,征收方需要提供哪些文件?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房屋征收时,征收方需要提供哪些文件?1.房屋征收决定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征收房屋的,需要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作出后还应当及时公告。房屋征收决定一般应当包括:征收目的;征收范围;征收部门;征收实施单位;征收补偿方案;签约期限;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和期限;其他事项。房屋征收决定应当进行公告,如果征收方没有依法进行公告,被征收人可以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获取。如果征收方进行了公告,被征收人一定要仔细阅读公告内容。如发现自己的房屋不在征收范围内,政府征收目的违法、作出征收决定的主体不适格等问题,都是可以拒绝签补偿协议的,及时启动法律程序维权。2.征收补偿方案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后,应当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征收补偿方案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征收目的;2.征收范围;3.征收补偿方式;4.搬迁过渡方式及期限;5.补助及奖励费标准;6.征收补偿资金;7征收实施步骤;8.征收实施单位;9.签约期限;10.其他事项。如果征收方没有将征收补偿方案依法进行公告,也未征求公众意见,被征收人应当及时启动法律程序依法维权。3.房屋价值评估报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房屋评估机构作出房屋征收评估报告后应当及时送达给被征收人,被征收人收到评估报告后,如果不满意评估结果可以依法维权。如果征收人没有依法将评估报告送达给被征收人,即剥夺了被征收人救济的权利,所以,征收方据此评估报告作出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不合法,被征收可以依法维权。4.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应该告知被征收人救济的权利,即:复议期限为60日,诉讼期限为6个月。如果征收方没有依法将房屋征收补偿决定送达给被征收人,剥夺了被征收人救济的权利,该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对被征收人不产生法律效力。综合上面所说的,房屋在征收的时候,征收者就必须要出示合法的证件还有补偿的方案这样才能对土地进行征收,而被征收者也一定要看清楚,查清楚所征收文件的真假,这样才能更好的保障自己的利益不受到损害,也不会引起各种纠纷。
  
  
  


·二手房买卖的手续该怎么办理
      购买二手房的,肯定也是为了获得二手房的所有权,至于之后是用来居住、出租,这些都是所有权人对二手房作出的使用、处分。虽然都属于房产,但购买二手房的手续显然与购买商品房的手续不一样,那究竟二手房买卖的手续该怎么办理才好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二手房买卖的手续该怎么办理 1...


·一套房屋可以多次抵押吗
      一套房屋可以多次抵押吗房产可以进行多次抵押。《城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同一房地产设定两个以上抵押权的,抵押人应当将已经设定过的抵押情况告知抵押权人。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房地产抵押后,该抵押房地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


·履行租房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履行租房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租房合同注意事项1、要求房东出具房产证原件以及房东本人身份证,各复印一份,经核实无假后方可签约。签“租凭合同”时要写明租房期限,租房具体地址,要求所填具体地址与房产证上保持一致。 2、在合同中写清楚室内包含设施,包括房内家具家电等,如需装修...


·租房没到期押金可以退吗?
      房屋租赁是很寻常的事情,同样的围绕房屋租赁所产生的纠纷也是频发,对于租客而言,假如想要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这是就有一个问题了:租房没到期押金可以退吗?那么,下面的我们就为您讲解一下该问题,希望您在阅读完下文后,能对您解决该问题有所帮助。一、租房没到期押金可以退吗1、如果租赁合同...


·一房二卖——两次都未过户
          在一房二卖中,二次买卖均未完成过户登记的处理。
      在二次买卖均未办理过户登记的情形下,房屋所有权仍为出卖人享有,而二次买卖的买受人均未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原则上讲,买受人只能通...


·北京开租房发票需要什么手续
      一、北京开租房发票需要什么手续 1、租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出租人合法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第二代身份证需反正两面复印)。 3、税收缴款书(税票)原件及复印件。 4、房产证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复印件一份。 5、出租人人名章或出租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


·实践中,当开发商违约时,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那么,具体而言,
      实践中,当开发商违约时,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那么,具体而言,究竟在什么情况下购房者能够退房呢?此外,对购房者而言,最“悲剧”的就是,刚买完房,房屋就降价了。对于这种情况,购房者自然是想解除购房合同的,那房屋降价应该怎么解除购房合同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解读。 一、什么情况...


·房屋共有人未签字租赁合同有效吗
      说到房产的处置权这个问题,首先就要考虑房屋的所有者是有几个人,如果是只有一个人,毫无疑问,自己想怎么处理都可以,只要合法,但是,如果是有多人共同所有,就需要经过所有人的签字同意。那么,房屋共有人未签字租赁合同是否有效呢?请看下文介绍。 房屋共有人未签字租赁合同是否有效吗 产证上有...


·北京房屋租赁条例的内容是什么
      如今城市流动人口越来越多,所以租房的现象也日益增多,为了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我国制定了关于房屋出租的管理办法,那么北京房屋租赁条例如何?我们在租房的过程中都需要注意哪些的问题呢?为您解答。 北京房屋租赁条例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房屋租赁管理,维护社会秩序,保护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合...


·房屋租赁在日常生活中是比较常见的一件事情。但是,如果房屋租赁
      房屋租赁在日常生活中是比较常见的一件事情。但是,如果房屋租赁的合同处理不好的话,对双方来说都是非常不利的,在房屋租赁的问题上,其中有一个问题比较值得您关注的就是,房屋租赁的有效时间,在下文中,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房屋租赁合同时间为多久的问题。 一、房屋租赁合同时间为多久? 《合...


·公司不缴纳住房公积金要如何处罚
      公司不缴纳住房公积金要如何处罚 一、公司不缴纳住房公积金要如何处罚 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