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益诉讼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由谁起诉?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公益诉讼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由谁起诉?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可以由检察机关提起,司法解释明确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身份提起公益诉讼,更加合理、明确地界定了检察机关提起诉讼的身份;同时增加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这一新的公益诉讼案件类型,明确规定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刑事案件中,需要追究被告人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责任的,检察机关可以一并提起附带诉讼,由同一审判组织一并审理,节约司法资源。二、公益诉讼有哪些法律特征?公益诉讼有其明显的特征:1、公益诉讼的原告是不特定的人。一般仅指无利害关系的人,但古罗马法亦包括有利害关系的人。且如果原告为多人,可由裁判法官选择适宜的人作为原告。2、原告起诉的出发点在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法律尊严及社会公平正义,而非个人一己私利。3、公益诉讼涉及的案件范围宽泛,可以是民事侵权行为,也可以是行政违法、刑事犯罪活动。4、公益诉讼的地位体现在对国家机关执法能力不足的补充与协助,而非取代国家机关进行执法活动。5、原告在胜诉后往往受到一定的物质奖励。三、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程序是怎样的?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之前提起。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在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没有提起,不得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可以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之所以要求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之前提起,是因为如果附带民事诉讼与刑事诉讼不在同一审级中解决,将导致这两种性质的诉讼在审理程序上的分离,达不到设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提高效率、节省诉讼资源的目的,也不利于及时查清案情。但是,如果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在刑事判决生效以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则不受刑事诉讼法有关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期间的限制,可以按照民法通则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执行。综上所述,破坏环境犯罪或者生产销售伪劣食品犯罪,都危害到社会公众权益。检察院作为刑事案件公诉人,可以在发起公诉的同时提出公益诉讼,这样不用经过诉前程序,可以节约办案资源。提请公益诉讼,应该对外界公告,保障群众的知情权。
  
  
  


·认定为贪污罪的情形有哪些
      贪污往往是与受贿联系在一起的,但实践中也需要分别实施了贪污行为和受贿行为,才能认定构成两个犯罪。不过此时要注意,并不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自己职权占有国家财物的行为就一定会构成贪污罪,那到底法律中规定认定为贪污罪的情形有哪些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认定为贪污罪的情形有...


·《刑法》对醉驾的处罚
      《刑法》对醉驾的处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


·犯罪分子缓刑外出要注意什么
      对于被判缓刑的犯罪分子来讲,此时会根据实际判处的主刑期限确定其考验期的期限,而在缓刑考验期内也要遵守相应的规定,若需要外出的话,这个时候还有要注意的事项。那究竟犯罪分子缓刑外出要注意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犯罪分子缓刑外出要注意什么 是否在网上通缉名单之中?去...


·使用假币罪与相关犯罪的关系怎样区分
      自从有了货币开始,假币也随之出现,有些人通过制造假币,然后把制造的假币散播到市场中,在市场中流通,这样这些传播和使用假币的人就犯了使用假币罪,因为使用假币又产生了其他犯罪。那么使用假币罪与相关犯罪的关系怎样区分呢?下面就和我们一起从下文中了解一下吧。 一、使用假币罪与相关犯罪的...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既遂最多判多少年?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既遂最多判多少年?根据《刑法》的规定,相关条款如下:第二百五十三条 【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盗窃罪】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而窃取财物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第二百...


·被告故意伤害行政拘留后还赔钱吗
      被告故意伤害行政拘留后还赔钱吗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1、伤情轻微不构成轻伤的,一般不以犯罪论处。但违法治安管理法规,公安机关可酌...


·打人被判刑出来会报复对方吗
      不会。以暴制暴都是不对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应当处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的行政处罚。如果打击报复,又采用打架的方式造成轻伤以上后果的会涉嫌故意伤害罪,要追究刑事责任。《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


·高利贷利息超过本金是否犯罪
      高利贷到现在为止都没有真正的从社会生活当中消失,也是因为有一部分人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会选择借高利贷这种比较冒险的方法。可等到真正开始偿还高利贷的时候才发现力不从心,并且也因为高利贷已经正常的影响到了自己和家庭的生活,只要是借高利贷,利息超过本金也没有什么好意外的。那么,高利贷利息...


·追诉新罪有诉讼时效的规定吗?
      追诉新罪有诉讼时效的规定吗?追诉新罪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两年,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的追诉时效便中断,其追诉时效从后罪成立之日起重新计算。因为行为人在前罪的追诉时效期间内又犯新罪,表明其并无悔改之意,从刑罚特殊预防的目的出发,因而对前罪的追诉时效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二、我国刑事...


·逃税罪和走私罪有什么区别
      逃税罪和走私罪有什么区别由于逃税罪中的逃避应纳税款的行为与走私罪中的偷逃关税的行为具有某些相似之处、因此,逃税罪和走私罪在某些情况下容易混淆。两罪的主要区别是:1、 逃税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税收管理制度,而走私罪所侵犯的直接客体则是国家对外贸易管理制度。2、逃税罪违反的是税收法...


·关于侵犯财产罪及相关犯罪
      关于侵犯财产罪及相关犯罪侵犯财产罪,包括13个具体罪名。依故意内容的不同,可以分为以下三个类型:(1)占有型。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侵犯财产罪。其中又可以按照犯罪的方式分为一下四种具体类型:第一,公然强取型犯罪,包括抢劫罪、抢夺罪、聚众哄抢罪、敲诈勒索罪。第二,秘密窃取型犯罪,即盗...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