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涉案金额有规定多少立案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涉案金额有规定多少立案吗?
  
  一、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涉案金额有规定多少立案吗?
  
  生产、销售假药是不设立案金额的,无论生产、销售多少都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二、生产、销售假药情节严重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生产、销售的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一)依照国家药品标准不应含有有毒有害物质而含有,或者含有的有毒有害物质超过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
  
  (二)属于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避孕药品、血液制品或者疫苗的;
  
  (三)以孕产妇、婴幼儿、儿童或者危重病人为主要使用对象的;
  
  (四)属于注射剂药品、急救药品的;
  
  (五)没有或者伪造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者批准文号,且属于处方药的;
  
  (六)其他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情形。
  
  对前款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难以确定的,可以委托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或者确定的药品检验机构检验。司法机关根据检验结论,结合假药标明的适应病症、对人体健康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等情况认定。
  
  三、生产、销售假药罪认定的注意问题
  
  (一)本罪为危险犯
  
  所谓危险犯,通俗讲就是只要具备发生危害社会结果的危险就触犯刑法构成犯罪。《刑法修正案(八)》对本罪作了重大修改,取消了“足以严重危害危害人体健康”,故只要具备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就构成犯罪。
  
  (二)假药
  
  根据《药品管理法》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
  
  (1)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
  
  (2)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
  
  (1)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
  
  (2)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
  
  (3)变质的;
  
  (4)被污染的;
  
  (5)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6)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三)生产、销售行为
  
  法律没有对本罪的生产、销售行为作出具体解释,一般认为,所谓生产是从原料投入到产品出产的全过程,包括原料的采集、收集、配制以及加工、制造等行为。所谓销售是一般指对人有偿提供商品的行为。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知道或应当知道他人生产、销售假药,具有
  
  (1)提供资金、贷款、账号、发票、证明、许可证件;
  
  (2)提供生产、经营场所、设备或者运输、仓储、保管、邮寄等便利条件;
  
  (3)提供生产技术,或者提供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的;
  
  (4)提供广告等宣传等情形之一的,以本罪的共犯论处。
  
  综合上面所说的,生产销售假药这种行为就是属于严重的伤害到了他人的生命安全,而且在生产的过程中只要实施的这种行为不管产生的金额有多大或者多小,那么都会按照此条款来进行处罚,所以,案件的处理都是有法律依据的。
  
  
  
  
  
  


·犯罪既遂的表现形态是什么?
      犯罪既遂的表现形态是什么?根据刑法分则各种犯罪构成的具体规定和刑法的一般理论,犯罪的既遂有以下几种形式:1、行为犯。也称举止犯,是指行为人只要实施了刑法规定的某种行为,即已构成既遂的犯罪。2、结果犯。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必须发生了法定的结果,才构成既遂的犯罪。3、举动犯。...


·洗钱罪新刑法规定如何处罚
      一、洗钱罪新刑法规定如何处罚 洗钱罪,是指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通过存入金融机构、投资或者上市流通等手段使非法所得收入合法化的行为。 量刑标准...


·妨害作证罪司法解释是什么?
      法院对于证据的采集,证人的证言是最普遍使用的证据,对于案件事实的查明有非一般的意义和作用,法律规定证人有作证的义务,可是对于关键证人往往会有犯罪嫌疑人对其进行妨碍作证的行为,那么妨害作证罪司法解释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一、妨害作证罪司法解释是什么? ?《刑法》第三百零...


·新刑法受贿20万才够判吗?
      今年受贿案例很多,相信您也不陌生。案例中,很多受贿数额非常大,几百万上亿的都有。而且可以看出,很多都是靠着职位的便利进行受贿。那么,新刑法受贿20万才够判吗?接下来我们为您详细讲解,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新刑法受贿20万才够判吗? 受贿数额达到5000元及以上就已经构成犯罪,...


·涉嫌危险驾驶罪必须判刑吗
      要是认定行为人构成了危险驾驶罪,那么肯定是会被判刑的,根据《刑法》中的规定此时是被判处短期拘役,而实际的刑期是多久,就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确定了。在我国,危险驾驶罪属于犯罪行为,只要实施了危险驾驶的行为,就必然会受到处罚。由于危险驾驶罪又属于情节犯,即不论危险驾驶行为是不是造成了人...


·一般罪犯判刑3年能减刑吗?
      相信您都清楚,罪犯在服刑期间其实可以为自己争取一下减刑的机会,这样就可以少坐一段时间的牢。但现实中也不是所有的罪犯都是可以被减刑的,那一般罪犯判刑3年能减刑吗?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判刑3年能减刑吗 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的罪犯如果在服刑改造期间附合法定...


·无证驾驶一定被拘留么2023
      无证驾驶必须被拘留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里无证驾驶处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无证驾驶机动车,会被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而且,交通管理部门还可以...


·根据《刑法》的规定逃税罪既遂如何处罚?
      根据《刑法》的规定逃税罪既遂如何处罚?根据《刑法》的规定逃税罪既遂的处罚规定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


·刑事立案侦查和刑事立案的区别是什么?
      刑事立案侦查和刑事立案的区别是什么?刑事立案侦查和刑事立案的区别:一个是诉讼行为,一个查处行为;顺序不同,先立案后侦查;立案不一定为刑事犯罪等。立案侦查是指,公安机关接到公民报案、控告、举报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或者触犯《刑法》的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


·未成年犯罪算累犯吗 缓刑犯能构成累犯吗
      对于一些屡教不改的未成年人,其实在刑满释放之后,也是有可能再次出现犯罪的情况。但此时法律中规定未成年人犯罪需要从轻或减轻处罚,而要是被认定为累犯的话就要从重处罚。那到底未成年犯罪算累犯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未成年犯罪算累犯吗 我国现行累犯制度,从罪行条件、时间条...


·软暴力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软暴力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是什么?“软暴力”属于犯罪构成客观方面的概念,是一种与暴力、威胁手段并列的犯罪手段,既可用于解决有组织犯罪的行为特征评价,又可用于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个罪的客观方面认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1、随意殴打...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