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钢结构属于什么工程,相关内容有哪些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钢结构属于什么工程,相关内容有哪些 钢结构属于什么工程
  钢结构工程是以钢材制作为主的结构,是主要的建筑结构类型之一。钢结构是现代建筑工程中较普通的结构形式之一。中国是最早用铁制造承重结构的国家,远在秦始皇时代(公元前246-219年),就已经用铁做简单的承重结构,而西方国家在17世纪才开始使用金属承重结构。钢结构在建筑业中很多企业采用,但大部分为了优化结构、节约资源、循环使用、才实施了新型建筑业中的钢结构。
   一、缺点
  我国现代建筑业的钢结构工程中的缺陷。钢结构在建筑业中以今很多企业采用,但大部分为了优化结构、节约资源、循环使用、才实施了新型建筑业中的钢结构。在钢结构厂房中也带来了很多缺陷与安全隐患。在钢结构企业中多数企业主重推广钢结构优势而忽视了缺陷与安全的隐患。
  钢结构工程产生质量问题的分析;钢结构工程质量难以保证的原因有很多,也很复杂,既有工艺不当导致的问题,也有违反工艺操作造成的问题,还有由于施工人员的技术水平和责任心造成的问题,还有决策者失误造成的质量问题。
   二、特点
  1、钢结构自重较轻
  2、钢结构工作的可靠性较高
  3、钢材的抗振(震)性、抗冲击性好
  4、钢结构制造的工业化程度较高
  5、钢结构可以准确快速地装配
  6、钢结构室内空间大
  7、容易做成密封结构
  8、钢结构易腐蚀
  9、钢结构耐火性差
   三、优点
  抗震性:低层别墅的屋面大都为坡屋面,因此屋面结构基本上采用的是由冷弯型钢构件做成的三角型屋架体系,轻钢构件在封完结构性板材及石膏板之后,形成了非常坚固的"板肋结构体系",这种结构体系有着更强的抗震及抵抗水平荷载的能力,适用于抗震烈度为8度以上的地区。
  抗风性:型钢结构建筑重量轻、强度高、整体刚性好、变形能力强。建筑物自重仅是砖混结构的五分之一,可抵抗每秒70米的飓风,使生命财产能得到有效的保护。
  耐久性:轻钢结构住宅结构全部采用冷弯薄壁钢构件体系组成,钢骨采用超级防腐高强冷轧镀锌板制造,有效避免钢板在施工和使用过程中的锈蚀的影响,增加了轻钢构件的使用寿命。结构寿命可达100年。
  保温性:采用的保温隔热材料以玻纤棉为主,具有良好的保温隔热效果。用以外墙的保温板,有效的避免墙体的“冷桥”现象,达到了更好的保温效果。100mm左右厚的R15保温棉热阻值可相当于1m厚的砖墙。
  隔音性:隔音效果是评估住宅的一个重要指标,轻钢体系安装的窗均采用中空玻璃,隔音效果好,隔音达40分贝以上;由轻钢龙骨、保温材料石膏板组成的墙体,其隔音效果可高达60分贝。
  健康性:干作业施工,减少废弃物对环境造成的污染,房屋钢结构材料可100%回收,其他配套材料也可大部分回收,符合当前环保意识;所有材料为绿色建材,满足生态环境要求,有利于健康。 ?
  舒适性:轻钢墙体采用高效节能体系,具有呼吸功能,可调节室内空气干湿度;屋顶具有通风功能,可以使屋内部上空形成流动的空气间,保证屋顶内部的通风及散热需求。
  快捷:全部干作业施工,不受环境季节影响。一栋300平方米左右的建筑,只需5个工人30个工作日可以完成从地基到装修的全过程。
  环保:材料可100%回收,真正做到绿色无污染。
  节能:全部采用高效节能墙体,保温、隔热、隔音效果好,可达到50%的节能标准。
  通过我们为您介绍的有关钢结构属于什么工程问题的答案,相信您已经知道了其属于建筑结构类型,同时我们也为您介绍了有关钢结构的优缺点,以及特点。根据这些特点您可以选择使用什么样的建筑。当然如果您有所疑问,您可以咨询武汉律师。
  
  
  


·离职三个月了劳动合同自动解除吗?
      离职三个月了劳动合同自动解除吗? 离职手续办好之后,合同就自动解除了。 《劳动合同法》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


·社保机构不认定为工伤该怎么办
      社保机构不认定为工伤该怎么办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由用人单位在30日内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或者用人单位不申请的,职工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也可以在1年内,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后,人社局不认定为工伤,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


·江苏省劳动仲裁案件研讨会纪要
      

江苏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苏省劳动仲裁案件研讨会纪要》的通知

苏劳仲委﹝2007﹞1号

 

各市、县(市)、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现将《江苏省劳动仲裁...


·工伤保险待遇的调解意见有哪些内容?
      工伤保险待遇的调解意见有哪些内容? (一)在医疗期间享受如下待遇: 1、工伤职工符合规定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等医疗费用全额报销。 2、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由单位按照省内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


·一、主动辞职是劳动合同法的第多少条?
      一、主动辞职是劳动合同法的第多少条? 主动辞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1)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


·劳动关系的争议处理方式有哪些?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纠纷,其中就包括了劳动关系方面的,而此时无论是对怎样的纠纷,其实都是需要积极进行处理,以免造成更多的损害。那此时劳动关系的争议处理方式都有哪些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劳动关系的争议处理方式有哪些解决劳动争议主要适用的途...


·该条使用的前提是“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
      该条使用的前提是“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此时受害人的误工损失,实际上就是受害人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的损失,与定残后残疾赔偿金的赔偿内容是一致的。 但残疾赔偿金与二次手术期间的误工损失不能等同。残疾赔偿金赔偿的是受害人客观上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损失。而二次住...


·无效劳动合同适用情况是什么
      无效劳动合同适用情况是什么1、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如约定试用期超过6个月,不购买社会保险等。2、采用胁迫、乘人之危的手段,以损害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强迫对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如合同期满后强迫续订劳动合同。3、采用欺诈的手段,故意隐瞒事实,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


·退休后受伤会有误工费吗
      退休后受伤是否有误工费需要分情况来看,受害人如果在外面有工作,不管有没有退休,都可以要求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根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


·没签劳动合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吗?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该在建立劳动关系后一个月内和员工签署劳动合同。现实生活中,单位没有签署劳动合同的情况时有发生,这对于员工后期维权是不利的。劳动关系中还有一种比较特殊的形式,就是事实劳动关系。那么没签劳动合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吗?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吧。 一...


·人防工程多少
      人防工程多少钱一平方米 人防工程的建造是需要一定的技术手段和方法的,而且,一个好的人防工程才可以起到一定的防护的作用,那么,人防工程多少钱一平方米?人防工程的使用方法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供您进行来了解。 一、什么是人防工程 人民防空工程也叫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