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浙江贩毒案判刑规定是怎样的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浙江贩毒案判刑规定是怎样的
  
  一、浙江贩毒案判刑规定是怎样的?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二百克以上不满四百克或者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一般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五万元以上或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具有法定从轻情节或者有本指南第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一般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三万元以上或五万元以上。
  
  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不满二百克或者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一般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三万元以上。
  
  具有法定从重处罚情节的,可以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五万元以上。
  
  3、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二十五克或者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一般判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4、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二十五克以上不满四十克或者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一般判处十年以上十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5、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四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一般判处十三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6、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三点五克以上不满七克或者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一般判处一年六个月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7、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一克以上不满三点五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一般判处六个月以上一年六个月以下有期徒刑或者管制。
  
  8、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不满一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一般判处拘役或者管制。
  
  9、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不满零点一克或者其他微量毒品的,一般判处拘役或者管制从轻处罚。
  
  10、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或者其他毒品,情节严重的标准,适用司法解释第三条规定,一般判处三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判处五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八点五克以上不满十克或者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
  
  (2)贩卖毒品超过六人或六人次以上的;
  
  (3)有法定从重情节或有两个以上酌定从重情节的;
  
  (4)具有司法解释规定的两种以上情节严重情形的;
  
  (5)其他需要酌情从重处罚的。
  
  对毒品案件的判刑并不是由浙江当地司法机关单独规定的,针对毒贩子的量刑要考虑的因素也非常的多,要考虑到毒品的克数,又要考虑到毒品的类型,而且,绝大多数的贩毒案属于集团犯罪,在打击贩毒团伙的过程中主犯和从犯的量刑不能一概而论。
  
  


·刑事诉讼法再审的条件是如何规定的?
      为了减少冤假错案的发生率,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了多项法律规范,对司法机关的审判原则、程序等最出了概括性的规定。但尽管如此,依旧存在着一审结果失真的情形,经相关厉害关系人申请,司法机关需要对案件进行二审,你是否知道刑事诉讼法再审的条件是如何规定的? 一、什么是刑事诉讼的再审程序? 刑...


·监视居住的期间可否折抵刑罚
      监视居住的期间可否折抵刑罚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采取监视居住的,监视居住期间不能折抵刑期;但是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应当折抵刑期。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


·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和处理定罪是怎样的?
      在生活中当我们遇到他人对我们形成一种威胁的时候,我们可以适当的运用自己的能力进行防卫反抗,但是在某些时候因为他人的持续干扰可能会导致我们失手误伤的情况,那么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和处理定罪是怎样的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和处理定罪是怎样的? 1、罪过...


·死刑缓期执行是怎么规定的
      死刑缓期执行是怎么规定的 生命对于任何人来说都是一生当中最宝贵的财富,问题是有些犯罪嫌疑人在实施犯罪的过程当中,无视他人的生命,随意践踏我国的法律,那么肯定最终的结果也会得到我国法律的严厉制裁。虽然我国刑法规定的有死刑,但实际操作的时候,更多的情况下是判处犯罪嫌疑人死刑缓期执行...


·怎么理解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执行?
      我们在刑法当中可以经常见到死刑、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以及缓刑等字眼,但是缓刑和我们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是根本不一样的两个概念,关于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执行的规定,我们可以直接从法律规定中找到,以下是我们为您整理出来的,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死缓是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简称,指的是对于应当判处...


·自动放弃犯罪中止的三个特征是什么?
      自动放弃犯罪中止的三个特征是什么?犯罪中止自动放弃犯罪的特征主要有时空性、自动性、有效性。(一)必须是在犯罪过程中中止犯罪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所谓犯罪过程从预备犯罪到犯罪完成的全过程,只要这个过程尚未结束,犯罪尚未完成,犯罪构成尚未处于完成形态,都可以成立犯罪中止。反之,则...


·刑法修正案九司法解释是什么?
      《刑法修正案(九)》于2015年实施,是历次刑法修正案中更改法条最多的一部。在实施过程中,针对出现的一些问题,最高法出台了有关司法解释,以便人们更好的了解的应用《刑法修正案(九)》。那么刑法修正案九司法解释有什么?下面我们通过一篇司法解释了解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中华人...


·涉嫌寻衅滋事罪判多长时间
      一、犯寻衅滋事罪判多长时间 (一)《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4、在公共场...


·罚金刑的执行强制措施有哪些
      罚金刑的执行强制措施有哪些 刑事处罚的附加刑中包括了罚金,而这也属于财产刑中的一种。被同时判处了罚金的罪犯,需要按照判决交纳相应的罚金才行,不过现实中也有可能出现拒不缴纳的情况,那此时罚金刑的执行强制措施都有哪些呢?我们一起砸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罚金刑的执行强制措施有哪些...


·刑事案件立案管辖包含几种情形
      刑事案件立案管辖包含几种情形 立案管辖,又称职能管辖或部门管辖,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之间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划分。那么您知道这个立案管辖包括哪几种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立案管辖包括哪些 管辖分为立案管辖和审判管辖两大类。审判管辖又分为:...


·两次前科可以判缓刑吗
      1、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2、但如果前科是指累犯的话,则不适用缓刑;3、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