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提出商标无效的机构是哪个?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提出商标无效的机构是哪个?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申请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商标评审委员会在依照前款规定对无效宣告请求进行审查的过程中,所涉及的在先权利的确定必须以人民法院正在审理或者行政机关正在处理的另一案件的结果为依据的,可以中止审查。中止原因消除后,应当恢复审查程序。法定期限届满,当事人对商标局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不申请复审或者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商标局的决定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裁定生效。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裁定,对宣告无效前人民法院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商标转让或者使用许可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商标注册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依照前款规定不返还商标侵权赔偿金、商标转让费、商标使用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应当全部或者部分返还。对于商标宣布商标无效的机构是商标评审委员会,所有的商标相关工作都有该机构来进行完成。如果在5年商标没有出现侵权的行为是不会进行撤销的。但是如果商标是通过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获得的话,相关企业或者是个人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进行申请的话,通过审核会对其进行取消。
  
  
  


·著作权法定许可使用的几种情形
      著作权法定许可使用的几种情形1、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


·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包括哪些
      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包括哪些 一、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包括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 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


·在我国商标怎么顺利抢注
       一、在我国商标怎么顺利抢注 通过商标局或代理机构查询有关商标登记注册,了解自己准备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否与他人的商标相同或近似。 二、商标 商标(trade mark) 是一个专门的法律术语。品牌或品牌的一部分在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注册后,称为“商标”。商标受法律的保护,注...


·著作权转让后自己还能使用吗?
      著作权转让后自己还能使用吗?著作权转让后自己还能使用,首先著作权人的人身权是不得转让的,也就是著作权人不论是否存在于世均一直享有的,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包括: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署名权,即决定是否表明作者身份以及如何表明作者身份的权利;保护作品完整权,即允许他人修改...


·一、个人商标续展不需要营业执照吗?
      一、个人商标续展不需要营业执照吗? 个体户商标续展需要营业执照。商标续展是不可以用别人营业执照的,没有营业执照是无法办理续展的。 《商标法》第四十条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


·知识产权诉讼费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知识产权诉讼费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一、知识产权诉讼费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知识产权诉讼费收费标准是根据知识产权所涉及到诉请的标的额度来进行不同判断: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


·网络销售平台的专利侵权责任有哪些?
      网络销售平台的专利侵权责任有哪些?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在我国应当承担以下民事责任:1、停止专利侵权。停止专利侵权是所有在被诉时尚在继续的民事侵权行为首先应当承担的责任。专利侵权行为也不例外。2、赔偿损失。对于造成损失的专利侵权行为,行为人除了承担停止侵害的侵权责任外,一般还应当承担赔...


·著作权保护期中不受时间限制的有哪些?
      著作权保护期中不受时间限制的有哪些?1.署名权。署名权是代表作者的一项权利,代表作者身份在作品上也可署名。另一种认为著名权是作者自己创作的作品上有标自己姓名的权利,又称姓名权。故而著名权不受时间限制。2.修改权修改权是指作者依法授权他人的作品有修改的权利,通常是指对已完成的作品改...


·商标法抢注商标的规定如何?
      商标法抢注商标的规定如何?恶意抢注商标后果是影响到原来商标所有人的一些基本的经营行为,“恶意抢注”申请人成为合法所有人之后,即会利用其注册商标的占用权,禁止他人使用原本属于自己的商标或利用其处分权对被抢注者高价转让或高价许可使用该商标。如果这些目的不能达到,则会提起侵权之诉或向工...


·驰名商标认定管辖法院的级别划分是怎样的?
      驰名商标认定管辖法院的级别划分是怎样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本解释所称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境内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的商标。 第二条 在下列民事纠纷案件中,当事人以商标驰名作为事实根据,人民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认...


·专利购买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专利购买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专利购买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专利购买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明确购买目的 你是要进行项目申报,还是要申请高新企业,不同的需求要购买不同领域的专利,首先就是要明白自己的需求,对症下药。 2、查询专利有效期 每个专利都有一定有效期,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