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部分履行诉讼时效届满债务还有效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部分履行诉讼时效届满债务还有效吗?这种情况下,债务是有效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前,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的,应认定为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诉讼时效因此中断。义务人作出分期履行、部分履行、提供担保、请求延期履行、制定清偿债务计划等承诺或者行为的,应当认定为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当事人一方“同意履行义务。根据该规定,债务人若部分履行的话是可以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在《诉讼时效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中,也有明确的解读,即其认为“基于债务的整体性,在义务人部分承认或履行的情况下,我们应推定其认可全部债务的存在。对部分债务的承认所具有的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也应及于剩余债务。部分清偿只是承认的一种类型,通过对债务的部分清偿,债务人有效的承认了债务的存在并承认了自己负有义务.因此,认定部分履行债务对全部债务具有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有利于保护权利人的权利,与诉讼时效中断的立法目的相契合。二、诉讼时效届满的法律效果是什么?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仅发生障碍,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后,如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如果另一方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则视为其自动放弃该权利,法院不得依照职权主动适用诉讼时效,应当受理支持其诉讼请求。综上所述,有些债务人会部分连续债务,偿还一部分,这样也应该视为履行了合同,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等诉讼时效届满后,债权人依然可以主张债务,在计算违约金方面,可以按照未履行的债务本金计算滞纳金和利息。
  
  
  


·信用卡无抵押免担保贷款的风险是什么?
      信用卡无抵押免担保贷款的风险是什么贷款已经成为现在年轻人常见的解决资金问题的方法,但是贷款也有其不足之处,比如手续太复杂,需要的证明材料太多等问题,这里就要提到无抵押免担保贷款,这正在成为一种新的潮流趋势,拥有方便快捷,贷款周期长等多种好处,下面就和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信用卡无抵押...


·借款到期对方不还钱如何处理
      在我们的生活中,难免会遇到一些不讲诚信的人,如:不诚信的债务人等。那作为债权人,遇到借款到期对方不还钱的情况该怎么办呢?自然不能委曲求全,要想办法将债务要回。那具体而言,对于债务人到期不还款的应该怎么办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介绍。 一、借款到期对方不还如何处理 如果能够协...


·没有他项权利证银行给放款吗?
      没有他项权利证银行给放款吗一般来说,银行只有拿到房屋他权证后才会审批放款。(一)、他项权证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二)、房产的他项权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通常是指抵押权利,他项权证由他项权人持有。一...


·分公司签合同总公司代付款可以吗
      分公司签合同总公司代付款可以吗?是可以的,但对于分公司签订合同必须由总公司来授权处理,因为分公司并没有法人是无法承担法律责任的。《公司法》第31条“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但在司法实践中,第三人选择由分公司承担或公司承担或分公司与公司共同承担。因为分公司...


·纪委罚没款收缴管理办法的详细内容?
      纪委罚没款收缴管理办法的详细内容有哪些 一、纪委罚没款收缴管理办法的详细内容有哪些?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有利于打击经济领域中的犯罪活动,维护法制,加强罚没财物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统称政法机关)、海关、工商行政管理...


·夫妻婚内债务离婚后怎么办?
      夫妻婚内债务离婚后怎么办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共同债务也是需要进行分割的,那么婚内债务的承担要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为个人婚前债务。对一方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中一方的;人能够证明所欠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上述两种...


·民间借贷纠纷该怎么办
      方法如下:一自行协商解决借款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双方纠纷,如果双方能达成一致意见,那纠纷就解决了,这种方式成本最低,也不容易激化矛盾。二人民调解人民调解是指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公德规范为依据,对民间纠纷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劝说,促使他们...


·债权转让管辖权问题
      债权转让管辖权问题现在人们在债权转让产生了纠纷,第一时间去找法院解决问题,但是不是每一个法院都会受理,很多人就会产生疑惑,法院不管理这些案子?那么,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债权转让管辖权的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债权转让管辖权问题 债权转移后管辖法院不能根据转移后债权债...


·一、离婚协议债权应该怎么写?
      一、离婚协议债权应该怎么写? 双方在离婚协议里写明哪些是共同债务,哪些是个人债务,然后明确共同债务共同承担,个人债务个人承担。另外,对债权债务的约定一定要真实,因为离婚协议的约定是无法对抗债权人的。 (1)在财产问题上,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共同财产具体数目的查明,分...


·标准的个人借条范本内容是怎么样的?
      标准的个人借条范本内容是怎么样的? 生活中亲戚之间借款,朋友之间借款一般都不会签订合同,但是会有一个借条,借条相对于借款合同来说比较简洁。那么关于标准的个人借条范本内容是怎么样的?关于借条首先要有借款人,出借人的姓名以及身份证号码,其次就是借钱的数额等,最后要盖章签字才具有法律...


·合同生效条款怎么写 格式是怎样的
      合同生效条款怎么写 格式是怎样的 一、生效条款的相关法条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490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的时间合同成立。”第502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当事人可以在合同约定合同生效条款,此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