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财政罚没款返还合法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财政罚没款返还合法吗?
  
  一、财政罚没款返还合法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返还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返还没收非法财物的拍卖款项。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必须全部上缴国库,任何行政机关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和分或者变相和分;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返还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返还没收非法财物的拍卖款项。
  
  二、 行政处罚财物处理方式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中有明确对办理行政案件的有关财物的不同处理。而且针对不同的性质所采取的处理方式都有明确的规定。如:
  
  第八十八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对与案件有关的需要作为证据的物品,可以扣押。对与案件无关的物品,不得扣押。对已经扣押的物品,经查明与案件无关的,应当立即解除扣押。对被侵害人或者善意第三人合法占有的财产,不得扣押,应当予以登记,写明登记财物的名称、规格、数量、特征,并由占有人签名或者捺指樱必要时,可以进行拍照。
  
  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安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对涉案财物应当一并作出处理。
  
  第一百六十条 公安机关在办理行政案件中查获的下列物品应当依法予以收缴:
  
  (一) 毒品、淫秽物品等违禁品;
  
  (二) 赌具和赌资;
  
  (三) 吸食、注射毒品的器具;
  
  (四) 伪造、变造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票证、印章等;
  
  (五) 倒卖的有价票证;
  
  (六) 直接用于实施违法行为的本人所有的工具;
  
  (七)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收缴的非法财物。
  
  前款第六项所列的工具,除非有证据表明属于他人合法所有,可以直接认定为违法行为人本人所有。
  
  违法所得的财物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没收。
  
  多名违法行为人共同实施违法行为,违法所得或者非法财物无法分清所有人的,作为共同违法所得或者非法财物予以处理。
  
  第一百六十一条收缴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决定。但是,违禁品,吸食、注射毒品的器具以及非法财物价值在五百元以下且当事人对财物价值无异议的,公安派出所可以收缴。
  
  追缴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决定。但是,追缴违法所得的财物应当退还被侵害人的,公安派出所可以追缴。
  
  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收缴和追缴的财物,经原决定机关负责人批准,按照下列规定分别处理:
  
  (一) 属于被侵害人或者善意第三人的合法财物,应当及时返还;
  
  (二) 没有被侵害人的,登记造册,按照规定上缴国库或者依法变卖或者拍卖后,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三)违禁品、没有价值的物品,或者价值轻微,无法变卖或者拍卖的物品,统一登记造册后予以销毁;
  
  (四)对无法变卖或者拍卖的危险物品,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主管部门组织销毁或者交有关厂家回收。
  
  第一百六十三条对应当退还原主的财物,通知原主在六个月内来领取;原主不明确的,应当采取公告方式告知原主认领。在通知原主或者公告后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按无主财物处理,登记后上缴国库,或者依法变卖或者拍卖后,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遇有特殊情况的,可酌情延期处理,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返还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返还没收非法财物的拍卖款项。
  
  个人或者是单位被判处需要支付行政罚没款之后,其交纳的罚没款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上交国库,其提出的返还罚没款的请求,一般是不会被行政机关受理的,但如果是行政机关作出的处罚有误的,则需要按照规定的审批程序来退回罚没款。
  
  


·借钱没有欠条能起诉吗,该怎么办?
      借钱没有欠条能起诉吗,该怎么办?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会遇到借钱不还这种揪心的事情。有的是借钱后耍无赖,而有的是借钱时没有写欠条,借款人不承认。那么,借钱没有欠条能起诉吗,该怎么办呢?首先,借钱没有欠条不妨碍起诉。其次,只要满足起诉条件,没有欠条也可以起诉。下面,我们就给您讲...


·离婚债权债务怎样判
      离婚债权债务怎样判 一、离婚债权债务怎样判? 1、离婚债权的处理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债权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2、离婚债务的处理 夫妻共同生活...


·债权债务清理明细表范本
      债权债务清理明细表范本及相关问题 一、债权债务明细表范本 债权债务明细表 暂 存 暂 付 单 位 金额 单位 金 额 民政 170116.22 教育集资 8140 土管 5000 道维修 7920 行政机关22433.35 廊霸路集资 5220 卫生院 18642...


·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分担
      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分担一、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分担1、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2、男女一方婚前、或单独所负债务,由本人偿还。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给予适当的经济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


·打了借条能不能要求提前还款?
      打了借条能不能要求提前还款?一般情况下是不能提前要求还款的;但如果债务人有预期违约行为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提前偿还欠款。(一)一般情况,双方约定履行日期的协议,债权人不能主张提前履行。“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该条法律规定既约束借款人,同时亦适用于出借人,一般情况...


·2023债务转移条件有哪些?
      债务转移条件有哪些(一)个人债务的转让必须经债权人同意《合同法》第84条:“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方,应当经债权人同意。”这条规定要求债务转让必须经债权人同意,现行很多人误以为债务转让方式只有一种,即债务人与第三人达成债务转让协议后再经债权人同意。同意是当事人达成...


·朋友欠钱几年不还没有欠条怎么办?
      朋友欠钱几年不还没有欠条怎么办?没有欠条,有其他证据材料能够证明借贷关系事实也行,比如说银行的交易流水、债务人承认借款事实的录音、录像等。对方欠钱不还,债权人没有欠条也是可以起诉的,但是需要一些间接证据来辅助,比如人证、聊天记录、转账凭证或电话录音等,证据越充足,案件赢的概率就越...


·赌钱帐没有借条不还怎么办?
      赌钱帐没有借条不还怎么办? 一、赌钱帐没有借条不还怎么办? 赌钱帐没有借条不还的,可以提供转账记录或者其它的证据来起诉处理,在讨债过程中,相关的讨债材料即讨债证据显得格外重要,因为要想在法律上有着更多的收债证据,相关的借条和债务资料成为讨债行动是否成功的一个基础,而许多追债案...


·预防欠款纠纷的措施有几种
      债权方在欠款产生之时要注意各方面的事项,并做好防范措施,来预防因债务人拖欠债务不还所发生的欠款纠纷。具体来说,债权人可采取的能预防欠款纠纷的措施有哪些呢?债权人在向债务人追讨欠款的过程中,如果有发生欠款纠纷怎么解决呢?对于这些问题,本文将一一为您进行介绍。 一、预防欠款纠纷的措施...


·哪些债务不会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哪些债务不会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1、夫妻一方婚前所负的债务。如上所述,这种债务一般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无义务为其偿还,但债权人能够证明其将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2、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偿还的债务,但双方以逃避义务为目的的不予准许。法律尊重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自治,并不禁...


·关于票据债务人的抗辩权的解读 在债权债务关系中,票据关系是
      关于票据债务人的抗辩权的解读 在债权债务关系中,票据关系是很常见的。债权人,即是指持票人,是拥有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的,那么相应的票据债务人则享有抗辩权。抗辩权是相对于债权人的请求权而存在的,以此来对抗债权人所提出的请求。票据债务人的抗辩权在什么情况下能够行使呢?让我们根据票据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