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使用权房子和产权房的区别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使用权房子和产权房的区别是什么?
  
  使用权房屋是一种带有福利性质的房屋属性,单位通过无偿划拨得到土地。产权房屋是通过缴纳土地出让金有偿得到土地,例如商品房。使用者每月想单位或者地区房管所缴纳象征性的房租。顾名思义,这种房屋只用使用居住权,没有占有权收益权和处置权。所有权房屋理论上不可以买卖,可以走换房的途径。如果单位或者房管部门同意,可以缴纳土地出让金补成产权房屋。使用权房没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
  
  房屋的所有权分为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四项权能,这也是房屋所有权的四项基本内容。拥有上述房屋所有权的四项权能,所有权人可以占有、管理、使用、处置所有的房屋,包括出售、出租、抵押、赠予、继承,并且排除他人的权利。
  
  二、房屋产权的来源有哪些?
  
  1、购买取得
  
  购买是人们取得产权的一种主要形式。在购买房屋时应注意以下问题:考察所购房屋是合法,有关手续是否齐全,卖房人是否有合法身份;应与卖房人签订购房合同,在合同中应详细地写明房屋的地理位置、购买方式、价款、付款方式、双方的权利义务等条款;应及时到房管部门办理登记、过户手续。
  
  2、建设取得
  
  这是房屋产权的一种原始取得,是指建设者投入一定的资金建造房屋,则该建设者对其所建房屋享有产权。通过建设而取得产权的,在产权取得前或前建设过程中应注意下列问题:应注意建设用地的合法性,即是否经有关部门批准;注意有关手续的合法性,即是否有立项、规划、开工等手续;注意房屋质量是否合格,即是否有质量检验合格单。如果上述应注意的方面有问题,则建设者不一定能取得产权。
  
  3、受赠取得
  
  这种产权的取得方式是指原产权人通过赠予行为,将房屋赠送给受赠人。在办理房屋赠予手续时,赠予人与受赠人应签订书面赠予合同,并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但如果赠予人为了逃避其应履行的法定义务而将自己的房屋赠予他人时,如果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则该赠予行为无效。
  
  综上所述,现在有些房屋的住户只有使用权,没有产权,比如租客及福利房的住户等。使用权房屋和产权房在本质上有区别,产权房不仅可以使用、还包括处分或者收益等权利。业主持有产权房是拥有的所有权,这属于物权的一种。
  
  


·买二手房能申请房贷吗,二手房贷款要注意什么
      房贷也就是因买房而申请的按揭贷款。由于商品房的价格非常高,生活中有不少人购买商品房都是通过申请银行按揭贷款的方式来支付房款的。不过,如果公民选择购买二手房能申请房贷吗?下面我们为您做一个介绍。 一、买二手房能申请房贷吗 公民买二手房能申请房贷,但买二手房申请房贷需要满足以下条...


·对于购买违建房是否有风险?
      对于购买违建房是否有风险?对于购买违建房是有见险的;违章建筑,简单说就是,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违反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而占地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物。违章建筑的房屋是不可以买卖的,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也是无效。购买者若不知道...


·租房人拖欠租金怎么办
      实践中,为了提高生活质量,很多人选择租房,毕竟有一个惬意的安身之处是每个老百姓的梦想和追求。房子多了就可以往外出租,租房人拖欠租金怎么办,承租人不交租金如何办?针对这两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租房人拖欠租金怎么办 在一般情况下,出租人会采取容忍的态度。...


·出租房屋的用途该如何约定
      通常租赁房屋的无非就是两种用途,一是满足居住需求,另一种则是作为办公场所,用来生产经营。但除此之外,可能有的人为租赁房屋来从事违法犯罪的事情,因此就有必要在租赁房屋的时候约定清楚出租房屋的用途。 一、出租房屋的用途该如何约定 房屋租赁是指出租人(一般为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出租...


·婚后购买的房产离婚时如何分
      婚后购买的房产离婚时如何分 (一)婚后夫妻双方或者与父母联合出资购买,离婚之前已经取得完全的产权,房屋所有权证上房屋的所有权人一栏记载了一方或者双方的名字 首先,夫妻双方对于婚前及婚后财产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其次,如果双方没有约定的,此类房产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可以参加...


·军队经济适用房可以继承吗
      军队经济适用房可以继承吗 1、只有有使用权的房子是能继承的,既然你们原是用产权房换的现在这个120的,应该就可以补交一些钱后就可办产权证了。建议先办理产权证好。 2、如果没有任何书面的协议,将出现有继承权的都可继承分割该遗产。继承份额按法定继承规定。 3、如没有书面的协议来...


·农村房屋可以买卖吗?
      目前,我国暂时还没有哪条法律或者行政法规是明确禁止农村房屋买卖的,也没有哪一条法律或行政法规对农村房屋买卖做出了禁止性规定。但是,有些地方法规或地方政府规章却不允许进行农村房屋买卖,那么,农村房屋可以买卖吗?一起和我们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农村房屋可以买卖吗 最高人民法院在对《...


·房产抵押合同合不合法
      抵押合同是指债权人与债务人以物质财富和为非物质文化财富为基础进行抵押关系所签署的相关约定。至于抵押合同是否合法,要看抵押合同的签订是否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不合法的抵押合同主要是指不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所签署的相关抵押合同。换句话说不合法的合同的确定是出于在合同的双方当中,有一方以欺骗...


·合同到期房东不续签怎么办?
      对于那些没有资金支付房屋的价款,也不能支付首付的情形,或者是暂时没有意愿购买房屋的主体,可以向有房屋产权的主体,通过签订租赁合同之后,获得房屋的使用权,根据相关规定,租赁合同是有期限的,合同到期房东不续签怎么办?下面本站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合同到期房东不续签怎么办任何一方都没...


·一、房屋买卖纠纷仲裁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房屋买卖纠纷仲裁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①有仲裁协议; ②有具体的仲裁请示和事实、理由; ③属于仲裁委员会受理范围。 (二)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和相关的证据材料。 仲裁委员会受理后,根据当事人选定(或委...


·一,离婚房子判给对方再购房二套房还是首套房?
      一,离婚房子判给对方再购房二套房还是首套房?只要央行的征信系统中能够查到房贷记录,那么即便离异后房产判给一方,另一方再贷款购房时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目前银行"认房又认贷",也就是说虽然贷款买的房产出售以后,家庭名下已没有任何住房,但因为其之前有贷款记录,再申请房贷也会被算做二套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