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监视居住后能不能缓刑?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监视居住后能不能缓刑监视居住与最终刑罚是否缓刑并无直接必然联系,也没有因果关系,所以两者无比较的客观条件。所以,即使之前有被监视居住,在开庭审判的时候,能不能判处缓刑,这还是需要根据案情决定,而并不是必然的。二、监视居住会被撤销吗监视居住期限届满或者发现不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应当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的决定应当通知执行机关,并将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的决定书送达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认为监视居住超过法定期限,向人民检察院提出解除监视居住要求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七日以内审查决定。经审查认为超过法定期限的,经检察长批准后,解除监视居住;经审查未超过法定期限的,书面答复申请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监视居住的,负责执行的县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法律文书和有关材料,核实被监视居住人后,及时指定被监视居住人住处或者居所所在地派出所执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应当遵守的规定的,执行监视居住的县级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告知原决定监视居住的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作出解除、变更监视居住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原决定机关的决定书解除监视居住。需要解除监视居住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解除监视居住决定书》。解除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执行机关、被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师对于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要求公安机关解除强制措施的,公安机关应当释放犯罪嫌疑人、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监视居住的案件,监视居住期限届满十五日前,负责执行的县级公安机关应当通知决定监视居住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应当在监视居住期限届满前,作出解除监视居住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通知公安机关执行。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才能对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监视居住措施,但这与之后的判刑处罚并不存在必然的联系。当然,不管能不能监视居住,这跟之后会不会对嫌疑人、被告人判刑也没有什么关系。法院审理案件作出判决结果,一切看的是证据,而并非是之前有没有被监视居住。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不告不理吗?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不告不理吗?故意毁坏财物罪不是不告不理,故意毁坏财物罪追诉期是五年到十年。《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


·怎样对受贿罪进行认定 受贿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根据法律规定,国家工作人员违反违法,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以个人所有的,以受贿罪论处。那么,在司法实践中,怎样对受贿罪进行认定呢?如果涉嫌受贿罪,就要立案。那么,受贿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呢?针对以上问题,下文为您一一解答。 一、怎样对受贿罪进行认定 (一)离(退)休国家工作...


·新刑诉法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有哪些?
       一、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有哪些? 1、获得法律帮助的权利 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 2、委托辩护人的权利 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


·公安部关于刑事诉讼法案件办案流程是什么
      公安部关于刑事诉讼法案件办案流程是什么 1、侦查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咨询、代理申诉、控告。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


·刑事证据规则传来证据的作用
      刑事证据规则传来证据的作用 一、刑事证据规则传来证据的作用 1、可以作为发现原始证据的线索; 2、在特殊情况下,可以作为审查原始证据是否真实的手段; 3、在无法获得原始证据时,可用以证明案件的次要事实和情节; 4、可以强化原始证据的证明作用。 在中国刑事诉讼中通常不排斥传来证据...


·信用卡逾期不还是什么罪
      信用卡逾期不还是什么罪?信用卡逾期不还可能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如果信用卡逾期不还金额较大(本金50000元以上),且又逾期三个月以上的,经银行催收两次后仍然没有还款,属于信用卡恶意透支,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


·非法集资的犯罪对象有哪些?
      由于社会需要发展,那么久不可避免的需要进行经济活动,犯罪行为人抓住时机,利用企业单位在进行经济活动之时,欺骗他人,实施非法集资活动。此外,个人也是非法集资的主体,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非法集资的犯罪对象的量性标准是怎样的? 一、非法集资的犯罪对象有哪些? 非法集资的犯罪对象有个...


·入户抢劫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入户抢劫也就是进到他人的家中实施抢劫行为。不过并不是所有在他人家中实施的抢劫行为都会被认定入户抢劫。具体来说,对于入户抢劫怎么认定呢?抢劫罪的刑罚处罚本来就很严厉,而入户抢劫的危害比一般的室外抢劫危害还大,那么,我国对入户抢劫量刑是怎么规定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入...


·最新刑诉法司法解释全文是怎样的?
      刑诉法司法解释全文是怎样的?"/> 国家制定法律的目的是为了使每个公司的权利都可以得到保障。对于犯罪人员来说,制定法律可以有效对他们进行 震慑,也可以对犯罪人员进行惩罚,维护 社会公平。刑事诉讼法是一部针对刑事犯罪案件的办理制定的法律,为了使人们更好地理解它,国家出台了刑事诉讼...


·死刑复核程序是什么意思
      您知道死刑复核程序是什么意思吗?在对犯罪分子执行死刑之前,往往都是要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这便是死刑复核程序。那么从法律角度分析,该如何理解死刑复核程序?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死刑复核程序是什么意思 死刑复核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报请对最高人民法院审查核...


·刑法修正案九重罚行贿人?
      法律是带有强制性的,它具有维护社会秩序、社会公平的作用。在我国,最重要的法律之一当数刑法了。一旦有人触碰到刑法,那么必定会受到刑事法律的处罚,它不同于一般的民事责任。行贿也属于刑法中的一条,根据他的行贿金额来判断刑事处罚。那么什么是刑法修正案九重罚行贿人?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解...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