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仲裁与仲裁区别包括哪些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劳动仲裁与仲裁区别包括哪些从本质意义上说,《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所规定的仲裁制度与《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的劳动争议“仲裁”制度是截然不同的。《仲裁法》所规定的仲裁制度,是我国按照国际通行惯例在民商事领域内统一建立的法律制度;而现行的劳动争议“仲裁”制度则是国家针对劳动争议的特殊性,在该领域设立的处理劳动争议的专门制度,其与有关国际公约所称的仲裁并无任何联系。《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七十七条特别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另行规定,不适用仲裁法。归纳起来,两者主要有以下区别:1.在机构设置方面,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按行政区划分别在县、市和市辖区等设立的处理劳动争议的特别机构,其常设办事机构设于各同级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内。2.在受案范围方面,仲裁涵盖民事、经济的绝大多数领域,包括各类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而劳动争议仲裁仅限于劳动争议。3.在管辖方式方面,仲裁实行协议管辖,当事人可自主选择诉讼或者仲裁,也可自主选定仲裁委员会;而劳动争议仲裁实行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当事人之间发生劳动争议后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而必须先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且当事人之间无需订有仲裁协议。4.在裁决效力方面,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而劳动争议仲裁裁决是非终局性的,当事人不服还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二、去哪里劳动仲裁?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根据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的规定向相应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级别管辖是指不同级别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的分工。目前县、市、直辖市普遍设立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部分省、自治区也相应地设立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现阶段,劳动争议案件大部分都由当地县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地域管辖是指不同地区同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受理案件方面的分工。如果发生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的,由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即向职工发放工资的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受理。一般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了劳动争议之后,若属于劳动仲裁范围内的,则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而在仲裁裁决结果出来之后,对裁决结果不服的话,则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提起劳动诉讼。不管是劳动仲裁还是劳动诉讼,是否请律师来提供法律帮助,当事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确定。
  
  
  


·对于婚后看对方工资条算侵犯隐私吗?
      婚后看对方工资条算侵犯隐私吗?不算侵犯隐私,工资条对每个个体来讲,确实是私密信息,但是否构成隐私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那工资收入就是共同财产的组成部分,这时候不许对方知道恐怕不行;如果两人约定实行分别财产制,这时候就可以选择不告诉配偶。二、侵犯隐私权的范围有哪些?在我...


·无需支付辞退员工补偿情形有哪些
      无需支付辞退员工补偿情形有哪些 一、无需支付辞退员工补偿情形有哪些 1、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的; 2、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3、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


·内蒙古劳动保障投诉流程是怎样的
      内蒙古劳动保障投诉的具体流程从受理到处理执行,严格遵循有法可依,有法必依。通过劳动保障投诉,坚持维护劳动者弱势一方,而作为劳动者一方,也要积极行使和维护自己的权利。接下来,会对这一套程序做具体的分析,使您有系统性的了解。 一、内蒙古劳动保障投诉 ㈠案件的受理:劳动保障监察案件...


·我国劳动法辞职需要注意什么?
      在当代的社会里,员工对于现在的工作不满意就会辞职,员工辞职是经常发生在生活中的,那员工辞职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劳动法辞职对于员工们要注意什么。这都是老百姓们不知道的事情,接下来就为您介绍一下有关劳动法辞职的相关问题,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一、劳动法如何规定员工辞职? 《中华人民...


·工程承包合同签订流程是怎样的
      工程承包合同签订流程是怎样的? 根据建筑工程相关的法律规定,绝大多数工程项目在实施前需要进行招投标,发包方确定工程相关内容,制定招标文件后发标,有意向的投标方制作标书参与投标,发包方经过综合评比后确定承包方,之后双方就要开始合同协商和签订工作了,那么,工程承包合同签订流程是怎样...


·超过工伤认定一年时效怎么办
      法律中规定申请进行工伤认定最长的时间是一年,也就是说要是超过了一年的认定时间,那之后认定部门就不会受理申请了。这对于劳动者来讲是很不利的,那究竟现实中超过工伤认定一年时效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超过工伤认定一年时效怎么办 先到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劳动局会...


·在哪些情况下员工可以随时辞职
      员工若想要辞职的话,则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试用期内的需要提前3日通知单位,而转正之后则要求提前30日进行通知。但在一些情况下员工也是可以随时辞职,那究竟在哪些情况下员工可以随时辞职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在哪些情况下员工可以随时辞职 (一)未...


·关于劳动争议案件仲裁与审判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宁中法〔2008〕238号

全市各区县人民法院,各区县、南京高新和新港开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联合制定了《关于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和审判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并已于2008年8月7日经南京市中级...


·劳动关系自然终止是否有补偿
      劳动关系自然终止的情况,无非就是劳动合同到期。理论上来说,劳动合同到期后双方的事实劳动关系就自然终止了。尽管如此,像这种劳动合同到期的情况也在我国的劳动合同法当中进行了规定,其中有一个最关键的问题是劳动者本人必须要知道的。那就是,劳动关系自然终止是否有补偿? 一、劳动关系自然终...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 员工离开公司的原因不同,依照法律规定,补偿或赔偿是不一样的,具体可以参考下面观点: 若公司无合法理由辞退你,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以你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标准。 若公司有拖欠工...


·怎样证明自己是工伤
      怎样证明自己是工伤劳动者受伤后,一般无需自己证明是工伤,而是需要由单位或者职工及其近亲属等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在申请工伤的时候您需要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