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宣告无罪的主体可以要求国家赔偿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宣告无罪的主体可以要求国家赔偿吗?
  
  一、宣告无罪的主体可以要求国家赔偿吗?
  
  如果已经执行原来判决刑罚,可以要求赔偿
  
  第十七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二、国家赔偿费用
  
  国家赔偿的费用,列入各级财政预算,由各级财政按照财政管理体制分级负担。
  
  《国家赔偿法》第32条规定了国家赔偿的时效:"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
  
  《国家赔偿法》第33条规定了涉外国家赔偿的原则:"外国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的,适用本法。外国人、外国企业和组织的所属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要求该国国家赔偿的权利不予保护或者限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外国人、外国企业和组织的所属国实行对等原则。"这一原则性规定既体现了中国对外国人、外国企业和组织权利的尊重,同时也有利于维护中国的主权和尊严。《国家赔偿法》第14条和第24条分别规定了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中国家的追偿权利:"赔偿义务机关赔偿损失后,应当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
  
  三、赔偿义务机关
  
  根据《国家赔偿法》赔偿义务机关的确定分以下几种情形
  
  1. 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2.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3.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4.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二审改判无罪的,作出一审判决的人民法院和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赔偿请求人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要求,逾期不予赔偿或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其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中级以上人民法院设立赔偿委员会,由人民法院三名至七名审判员组成。
  
  赔偿请求人要求国家赔偿的,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不得向赔偿请求人收取任何费用。
  
  综合上面所说的,国家的赔偿一般不是任何人都可以申请得到的,国家赔偿的主体一般是在案件中受到了执法人员的伤害才可以进行申请的,所以,在申请的时候就一定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流程来,这样才可以更好的进行申请。
  
  
  
  
  
  


·离婚财产纠纷律师费多少钱?
      离婚财产纠纷律师费多少钱? 一、 离婚财产纠纷律师费多少钱? 1、计件收费 代理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3000-12000元/件 2、按标的额比例收费 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离婚案件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收费: 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部分收费...


·哪些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根据民法典以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3、遗属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6、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


·协议离婚孩子抚养权的规定有哪些?
      离婚是夫妻双方结束婚姻关系的一种行为,如果夫妻双方孕育有孩子,那么,离婚这件事情就不单单是夫妻两个人的事情了。夫妻双方离婚之后,孩子跟谁一起生活成为双方争论的焦点之一。协议离婚孩子抚养权的规定有哪些?请看下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


·诉讼离婚出轨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夫妻一方出轨是夫妻关系的死穴,它像一颗定时炸弹一样威胁着夫妻关系。没出轨一方受到的损害较大,一般提出离婚诉讼也都是受害一方。而无过错的一方要是因此起诉离婚的话,可以同时要求对方做出离婚赔偿。那此时诉讼离婚出轨的赔偿标准是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诉讼离婚出轨的赔偿标...


·女方的离婚上诉书怎样写?
      女方的离婚上诉书怎样写? 一、女方的离婚上诉书怎样写? 离婚上诉书 上诉人: 被上诉人:(刑事上诉状无被上诉人) 上诉人因 一案,不服 人民法院 年 月 日 ( ) 字第 号 ,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上诉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附:本上诉状副本 份 上诉...


·没有小孩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没有小孩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直接关系到离婚双方的切身利益,依照法律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 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应当注意贯彻以下原则: (一)坚持男女平等原则 一个家庭中, 夫妻两方的收入比例大多是有区别的,一般表现为男方经济收入高于女方,也有女方收...


·哪些亲属之间不能结婚
      我国《民法典》中明确规定一定范围内的亲属是不能结婚的,因为近亲之间结婚不仅在道德上会存在风险,所生育的子女患病的风险还特别大。那到底法律中规定的哪些亲属之间不能结婚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哪些亲属之间不能结婚 民法典禁止结婚的血亲有两类: (1)直系血亲。包...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一、工资、奖金 应当指出,这里面的工资包括指工资总额。根据国家财产局一九九O年第一号令《关于工资总额的组成规定》,工资总额包括: 1、计时工资; 2、计件工资; 3、奖金; 4、津贴和补贴; 5、加班加点工资; 6、...


·离婚后可以恢复未婚吗
      离婚后可以恢复未婚吗 一、离婚后可以恢复未婚吗 离婚后不可以恢复未婚状态。按正常的户籍管理制度,你结婚的时候,户口本上婚姻状况一栏应该改成:已婚。离婚后改为:离异。 根据我们国家目前的规定,离婚的话必须要去当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或者是通过法院的判决离婚,所以说你如果离婚之...


·结婚登记怎么收费,结婚要花多少钱
      一、结婚登记怎么收费 自2017年4月1日,我国开始停止征收婚姻登记证书的工本费,也就是说,我国以后进行结婚登记就是免费的。 民政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各婚姻登记处已全部取消婚姻登记证书9元钱的工本费。免去的9元,不仅包括结婚证的工本费,还有离婚证的工本费也全部免除。对于结婚...


·行政拘留没有家属不能探望的规定是吗
      社会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犯了错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在生活中我们都会把家人当做是自己最后的后盾,或许在我们接受法律惩罚的时候,最想见的就是家长了。那么行政拘留没有家属不能探视的规定吧?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具体的情况。行政拘留家属可以看望被拘留人的近亲属、单位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