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普通工伤退休后有什么待遇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普通工伤退休后有什么待遇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为五至六级的职工,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改发基本养老金。一至四级工伤职工以及5至六级由企业发给伤残津贴的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退休之后领取养老金的,随其它退休职工一并调整养老金,但按养老金调整办法计算调整额低于按工伤保险伤残津贴调整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为七至十级工伤职工,与普通职工同样退休,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和进行基本养老保险金调整。二、公司性质变更影响工伤待遇吗根据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也就是说你公司的企业性质变更,既不改变公司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的义务,也不影响你们这些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一般说普通工伤,那自然就不会很严重,多数情况下造成的工伤不构成伤残或者构成的伤残等级为7-10级的,可以称之为普通工伤。而根据我国有关法律中的规定,对于普通工伤的劳动者,在退休之后其实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待遇,与普通职工退休的待遇是一样的,但首先也需要符合规定的条件,那么才能享受到退休之后的待遇。
  
  
  


·死亡工伤认定决定书出来后多久可以申请仲裁
      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很少有用人单位在员工发生工伤以后,积极的为员工进行理赔。所以说员工遇到工伤以后,一般情况下都是自己申请做工伤鉴定,通过法院来对自己工伤的事情争取到一个比较合理的赔偿。对工伤的理赔,其实是一个比较漫长的过程。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死亡工伤认定决定书出来后多久可以...


·地下工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有哪些?
       地下工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标准 GB 50208-2011: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主要内容是,重视防水材料的进场验收;强化结构的耐久性和环境保护;增加防水卷材接缝粘结质量检验;完善细部构造防水工程的质量验收;做到与国内相关标准的协...


·用人单位辞退员工有什么补偿
      用人单位将辞退员工有什么补偿企业辞退员工,根据辞退的原因不同相应的补偿也不同。具体说明:1,无故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性补偿。2,合同到期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3,单位经济性裁员,辞退员工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4,员工严重违反公司纪律,单位不需要支付补偿。5,...


·在现实生活中,无论我们从事任何的行业,都希望自己的工作做得很
      在现实生活中,无论我们从事任何的行业,都希望自己的工作做得很完美,很安全的。那么,在建设工程中这一领域,完美的目标是更重要的,除了完成任务,安全性也是我们注重的。针对这一目标,在建筑行业规定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最新版的内容吧。...


·一、单位不配合办理工伤待遇怎么办?
      一、单位不配合办理工伤待遇怎么办? 可以先由员工自己办理工伤认定的相关手续,然后由劳动争议仲裁委或者是人民法院裁定用人单位强制配合办理工伤待遇手续。 单位拒不配合工伤待遇的后果是依法对单位进行罚金处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可以得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


·劳动合同最晚什么时候签《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
      劳动合同最晚什么时候签《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


·工伤认定10级能赔多少
      我们都知道,进入了一个公司之后公司会为我们每个人购买保险,那么其中就有工伤保险。工伤保险的赔偿金额可能是您十分感兴趣的。那么工伤认定10级能赔多少?工伤保险赔偿是一个体系,也就是说他不单单只是固定的赔偿,还包含很多内容。具体内容请看下文。 一、工伤认定10级能陪多少? 1、十...


·机关事业单位加班工资规定是怎样的?
      机关事业单位加班工资规定是怎样的??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加班费的具体标准是: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


·新《劳动合同法》全文对辞退员工有何补偿?
      新《劳动合同法》全文对辞退员工有何补偿? 劳动者被用人单位辞退(开除、解雇、炒鱿鱼),是否应该支付补偿或赔偿,大体分以下四种情况: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或者没有履行合法程序,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


·一、二次工伤鉴定多少费用吗?
      一、二次工伤鉴定多少费用吗? (一)收费依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 (二)收费对象:申请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三)收费主体:市劳动局。 (四)收费标准: 1、自治区鉴定每人每次 300元 2、地、...


·一、劳动合同法工伤认定的规定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法工伤认定的规定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办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即不能对劳动者使用提前通知解除和裁减人员的方式解除劳动合同。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