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是定损单正确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随着我国交通事故的频繁发生,我国车辆保险事业越发变好。我国在机动车办理保险上规定机动车必须购买道路交通强制险,这样的做法为的就是保障车辆的后期赔偿。如果机动车出现事故,那么必须得根据相关车辆定损后进行相关的赔偿,如此,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是定损单这样的说法正确么,交通事故物损该如何定,今天,来给您做解答。
   一、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不是定损单
  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协议书是机动车发生事故后,双方当事人根据自己的意思做的一个双方用来协商赔偿的合同,而定损单是我国物价部门的工作人员根据机动车损伤情形做的一个定价。
   二、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的工作程序
  首先,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机关受理交通事故后,需对受损车物损失价格进行评估鉴定的,应及时委托价格主管部门进行车物损失价格鉴定。其次,对 车物勘估时,价格主管部门应派出二以上经鉴定中心审核批准的评估人员。评估人员根据勘估后确认的车物受损情况,按实施细则的修理、更换或重置的价格费用评估准则,计算损失金额,作出一个鉴定结论,出具《价格鉴定书》,并加盖鉴定单位印章。原则上鉴定结论应在交通事故发生后7天内作出,如情况特殊,经交警大 队批准可延期7天。再次,价格鉴定书经交警大队确认加盖事故处理专用章后生效,并由事故处理经办民警发给当事人。最后,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结论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确认生效后,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住处更改。当事人如对经确认的鉴定结论不服或有异议的可在收到鉴结论5天内向交警支队申请重新鉴定。交警支队受理后应及时转交同级价格主管部门重新评估鉴定,同级价格主管部门要有10天内作出重新鉴定结论。重新鉴定书经交警支队事故处理科确认加盖事故处理专用章后生效
   三、车辆损失的评估准则
   (一)车辆损失的评估鉴定
  应遵循修复为主,更换为辅的原则进行损失评估,在保证使用寿命、主要性能和外观恢复或接近事故前状况的前提下节约费用。评估中确定更换的零部件和维修工时费,一律按事故发行时当地市市场平均价格水平计算;由于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完全毁坏(指修复价格超过该车现行市场价格50%以上的)按事故发生时发生地市场同类型新车的价格水平及该车的成新率计算损失价格;事故受损车辆权严格按照先鉴定、后维修的原则。事故车辆经评估后,车主有权在损失鉴定金额范围内自行选择合乎质要求的修理厂进行修复。在修复过程中发现车辆 存在当次事故造成的,但鉴结论书中未有载明的隐损部位廛,由修理厂及车主及时写现书面报告(附照片)通知鉴定机构,待鉴定机构作出补充鉴定后方可继续进行 修复工作;离开当地地区维修的车辆不作补充鉴定;凡机动车辆转向、制动、行驶、传动系统损坏的,修复后须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测站检测,凭检验合格证到交通事枚处理机关办理手续后方准上路行驶。
   (二)道路交通事枚造成财物损失的评估鉴定
  全新的物品,按事故发生时发生地市场同类物品平均价格计算其损失金额;已使用过的物品,按事故发生时发生地市场同类物品平均价格及该物品的成新率折合计算其损失金额;可修复使用的物品,按照修理费计算其损失金额;道路交通事故造成道路设施、建筑物损坏的评估鉴定属于能维修使用的,按照其维修费用计算损失金额,属于完全毁坏的,按事故发生时的重置成本计算其损失金额。
  根据以上的内容,证实了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是定损单这样的说法是错误的,两者不能混同,同时我们在协商赔偿以及报保险的时候,也要注意两者的区别。了解定损单的评估标准和流程有利于日后处理交通事故定损时,能够更好更正确的解决。


·汽车高空坠物保险是否会理赔?
      汽车高空坠物保险是否会理赔?如果汽车因为高空坠物而出现破损是可以得到保险的理赔的,因为发生高空坠物砸坏车属于车损险的赔偿范围,车主在向保险公司理赔之前要先确认一下自己的车辆投保了车损险并立即寻找出汽车保险的保单以便车险公司理赔工作的顺利进行。投保车损险的时候车主也一定要选择一家正...


·交通事故赔偿年限是多久
      交通事故赔偿年限是多久 伤残赔偿金的计算期限为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


·一、轻微交通事故人没伤私了可以吗?
      一、轻微交通事故人没伤私了可以吗?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条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13条之规定解答如下: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即可以“私了”。目前,交通事故处理程序中出...


·网约车车祸应该怎么赔偿?
      网约车车祸应该怎么赔偿? 有言道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网约车也是如此。虽说国家对于网约车已经进行了规定,网约车也具有了合法的存在形式。但是,即便是珍贵的出租车还有出交通事故的时候,网约车更不会避免了。而大部分人对于网约车车祸怎么赔偿的问题不了解,法律对其也没有具体详细的规定。下...


·开发商不按时交房要怎么办
      在约定了交房时间之后,那么开发商按时交付房屋给购房者,其实也就是在实际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但现实中却经常出现开发商不按时交房的情况,此时作为购房者应该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购房者的合同解除权 《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


·一、交通事故肱骨骨折要做工伤鉴定吗
      一、交通事故肱骨骨折要做工伤鉴定吗发生交通事故后,要及时做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赔偿实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伙食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等相关费用,而肱骨骨折通常会被鉴定为9-10级。二、交通事故肱骨骨折赔偿项目和计算方法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


·交通事故调解有什么技巧
      交通事故调解是在交警部门的主持下,合法、公平的对事故相应的纠纷做出调解处理。而在实际调解的过程中,也是讲解调解技巧的。那到底交通事故调解有什么技巧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在协商、调解过程中,当事人不能因为是自愿协商就做出无原则的让步和妥协,也不可以因为是调解而放松...


·交通事故一人重伤肇事车逃逸处罚:肇事逃逸法律规定
      交通事故一人重伤肇事车逃逸处罚:肇事逃逸法律规定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


·一、交通事故一死一伤交警怎么定责?
      一、交通事故一死一伤交警怎么定责? (一)承担全部责任的情形 1、逃逸一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2条第l款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又没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承担全部责任,也就是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故意破坏、伪造现场...


·交通伤残和工伤伤残冲突吗?
      交通伤残和工伤伤残冲突吗?交通伤残和工伤伤残不冲突,如果发生交通事故的同时又构成工伤,有比较多的项目是可以重复理赔的。比如说交通事故的残疾赔偿金和工伤的伤残赔偿金这两项就可以重复理赔,另外还有其他的也可以重复理赔。因交通事故而导致的工伤事故在赔偿责任上属于民事侵权赔偿责任与工伤保...


·一、驾照未满一年上高速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处罚?
      一、驾照未满一年上高速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处罚? 驾照未满一年的,不准单独上高速,要是上高速的话,必须有3年以上驾龄的司机陪同。要是 没有3年以上驾龄的司机陪同,事故后保险公司会拒绝赔偿。交警直接扣12分,违反规定上高速的,可以处罚200元。实习期一次扣12分的,直接吊销驾照。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