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假冒伪劣产品罪怎么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假冒伪劣产品罪怎么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一、假冒伪劣产品罪怎么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16条规定: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的;
  
  2、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十五万元以上的;
  
  3、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将已销售金额乘以三倍后,与尚未销售的伪劣产品货值金额合计十五万元以上的。
  
  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量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 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 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 下罚金。
  
  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货值金额”,以违法生产、销售的伪劣产品的标价计算;没有标价的,按照同类合格产品的市场中间价格计算。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量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 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 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 下罚金。
  
  综上所述,假冒伪劣产品的出现严重的危害到了我国的社会治安秩序,而这种行为可以直接由工商行政机关按照管理办法来进行处理,所以如果制造或者贩卖假冒伪劣产品达到了追究刑事责任标准的,就会进行起诉并判决。
  
  


·报请逮捕案件能否改变罪名
      一、报请逮捕案件能否改变罪名批捕之后可以更改罪名。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刑事诉讼法》明确对司法机关变更罪名予以肯定,且没有设定程序规制。实践中,司法机关罪名变更包括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中拟定罪名的变更,也包括在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对公诉机关或者自诉人指控罪名的变更...


·常州市诈骗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在诈骗的过程中,行为人不会采取暴力手段,往往是以欺骗的方式,让受害人“心甘情愿”的交出自己的财物,而通常也会在事后发现自己被骗。在追究行为人法律责任的时候,需要考虑一下具体的地区,因为不同地区关于诈骗罪的量刑是不同的。接下来,请跟随我们一起看看常州市诈骗罪量刑标准的内容吧。  ...


·犯罪分子被两罪并罚可以缓刑么
      犯罪分子被两罪并罚可以缓刑么两罪并罚,只要判决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原则可以宣告缓刑。如果判决的刑期超过三年,则不能再宣告缓刑,累犯不能宣告缓刑。法律依据:《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


·法律规定缓刑刑期一般是多长
      缓刑属于刑事处罚中的一种特殊制度,也就是对符合条件的罪犯暂缓执行所判的主刑,但要是说到缓刑刑期其实一般是指的缓刑的考验期,只有在考验期内遵守了相关的规定,没有再犯新罪、发现漏罪的,那么才能认为成功的缓刑,之后不用执行原判刑罚。那么缓刑刑期一般是多长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怎么写?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一些企业会进行预防工程项目、政府采购、招投标的项目。根据主单位招标的要求,在招标过程中需要提供检察院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如需开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则需向检察院提出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怎么写? 行贿犯罪档案是指检察机关为预防...


·刑事上诉状作用有哪些?
      刑事上诉状作用有哪些?刑事上诉状是刑事诉讼当事人或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裁定,依照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本文由收集整理请求撤销、变更原审裁判的诉讼文书。刑事上诉状既是刑事案件当事人声明不服一审裁判的诉讼文书,也是二审人民法院开始刑事案件二审程...


·犯操纵证券市场罪既遂严重吗?
      犯操纵证券市场罪既遂严重吗? 一、 犯操纵证券市场罪既遂严重吗? 犯操纵证券市场罪既遂处罚是严重的,根据《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


·信用卡诈骗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纵观我国法律的发展史,我们可以发现,诈骗罪的发展史是比较悠久的,信用卡诈骗是近年来才最新出的一种诈骗方法。由于信用卡是一种以信用为担保进行诈骗的行为,故而在实施此类诈骗之后自己的信誉是会受到较为严重的处罚的,人民检察院在处理此类案件的过程中,会按照信用卡诈骗量刑标准2017年的规...


·怎么样构成非法向外国人赠送珍贵文物罪?
      怎么样构成非法向外国人赠送珍贵文物罪? 满足以下要件就构成非法向外国人赠送珍贵文物罪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珍贵文物的管理活动,犯罪对象是珍贵文物。国家对珍贵文物的管理活动,是指国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对各项珍贵文物的保护、管理活动,根据文物...


·刑诉法酌减律师收费是多少?
      我国的法治化程度在不断的增强,人们的法律意识也在不断的提高,在生活中人们更加乐意使用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无论是民事纠纷还是刑事案件,都会根据相关法律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刑事诉讼时候需要请律师来打官司,那刑诉法酌减律师收费是多少?下面就详细介绍。 刑事诉讼律...


·2023年团伙盗窃罪立案标准
      一、团伙盗窃罪立案标准 团伙盗窃其实主要就是多人共同有预谋的实施盗窃行为,这与个人盗窃其实存在一些的差异。从性质上来看,自然团伙盗窃更为恶劣一些,但在立案标准上面,其实团伙盗窃的立案标准与一般个人盗窃的立案标准是一样。 《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