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遗嘱继承必须是法定继承人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遗嘱继承必须是法定继承人吗是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的条文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由此可见,如果是订立的遗嘱,那么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分配自己的财产。但要是订立遗赠的话,则可以将个人财产赠与法定继承人之外的其他人或者国家、集体。二、多份遗嘱哪份遗嘱有效依据法律规定,在我国,遗嘱有五种形式,其中包括: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每类遗嘱都有不同的要求,立遗嘱人可根据自身的情况确定所立遗嘱的形式,只要求所立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都能得到法律的保护。在现实生活中,有的遗嘱人在生前就其遗产处理立下了多份遗嘱,且相互间的内容相抵触,在其死后,继承人应按哪份遗嘱去处分遗产会成为各继承人争议的焦点,若无法确定各份遗嘱的效力,则遗产将无法得到处理。那么到底如何确定各份遗嘱的法律效力呢?首先,需对每份遗嘱单个进行审查,看其是否符合法律的要求,是否有效再者,对比多份有效的遗嘱,依据法律规定确定最终如何分割遗产。所以有多份有效遗嘱存在的情况下,若有公证遗嘱,则以公证遗嘱为准,公证遗嘱的效力高于其它四种形式的遗嘱;但若有多份公证遗嘱存在时,则以最后一份公证遗嘱为准;若无公证遗嘱,则以最后所立的一份遗嘱为准确,也就是说自书、代书、录音、口头四种遗嘱的效力等同。遗嘱在很多地方都是与法定继承不同的,就拿继承人的范围来说吧,法定继承中其实可以分配给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但在遗嘱继承中就不行。在效力上面,一般合法有效的遗嘱,是优先于法定继承的。也可以说法定继承是继承中的兜底方式。
  
  
  


·新婚姻法 婚后 继承方面的规定是怎样的?
      夫妻双方结婚后,如果一方的父母去世,则涉及到遗产继承的问题。或者夫妻一方去世的,也会面临这个问题。现实生活中,人们围绕继承引发的纠纷很多,在我国婚姻法中,对此进行了说明。之后新婚姻法也做出了明文规定。那么,新婚姻法 婚后 继承方面的规定是怎样的?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知识。 ...


·同顺序的继承人怎么继承遗产
      法定的遗产继承人包括有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不管是第一顺序继承人还是第二顺序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同顺序的继承人怎么继承遗产呢?我们为您分析介绍。 一、同顺序的继承人怎么继承遗产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如下: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


·父母双亡后遗产怎样继承?
      一、父母双亡后遗产怎样继承? 1.有遗嘱的遵照遗嘱。 2.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继承人范围有:配偶、子女、父母和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


·关于放弃继承权时效规定的介绍
      继承人拥有被继承和放弃继承的权利,当继承人因某些原因放弃继承权时,应该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办理好相关手续,那么您知道放弃继承权时效规定吗,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介绍介绍吧。一、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时间,应当在继承开始后至遗产分割前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


·关于孙子是否有遗产继承权
      孙子是否有遗产继承权应该说从法律上将孙子外孙一样有代位继承权,而不是继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


·一、如何规避遗产税才是合理的?
      一、如何规避遗产税才是合理的?我国并不存在遗产税这一税种故此也就不存在规避遗产税的问题,遗产继承时需要缴纳的费用具体如下:1、法定继承不需要缴纳契税,但要税务机关办理减免手续,非法定继承需要缴纳契税.赠予房产的承受人要纳契税.税率各省市在3-5%的范围内确定,各省可能不相同.计税...


·离婚很多年后孩子可以继承财产吗?
      离婚很多年后孩子可以继承财产吗当然有继承权。无论父母是否离婚,都不会影响儿女的继承权。《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


·继子女能继承遗产吗?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在生活中,继父母去世以后,为留下遗书,这个时候继父母的遗产应该由谁来继承呢?继子女能继承遗产吗?不了解的朋友们,请跟着的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关于继子女能继承遗产的问题吧。 一、在法律中,继父母与继子女的规定是怎样的? 我国《继承法》第 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 ...


·继承开始前放弃继承权有效吗?
      继承开始前放弃继承权有效吗?无效,一般来讲,继承人放弃继承应该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明确的表示,但是现实生活中,在继承开始前,继承人表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还是较为常见的,往往有些人在表示放弃后,继承开始时又想参与遗产分割,这就涉及继承开始前的放弃遗产申明有无效力的问题了。针对这...


·遗产继承需要什么材料
      遗产继承需要什么材料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需为公安机关或医院出具的证明,如:死亡人员销户后的人口信息表;也可是人民法院的宣告死亡裁定书。2、遗产证明。如: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存折或存单,其他财产如股票、基金、公积金、保险金等,需由相关单位出具附有账户号和财产数额的证明文件。办理...


·一、遗产继承由哪个法院管辖?
      一、遗产继承由哪个法院管辖? 如果依照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当某继承人提起继承纠纷时,就应当在其他几个继承人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