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离婚分割财产单位分房怎么处理?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离婚分割财产单位分房怎么处理?单位分房属于福利房,离婚的时候,按照共同财产分割。房改房应按市场价分割。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不宜以当初购房时的房款为依据,取得房屋一方给对方相应的补偿;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归自己的,如果双方同意,可以由双方竞价取得,未得到房屋的,可以获得相对应的补偿;双方都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房屋进行拍卖,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离婚双方当事人对争议房屋的价值及归属问题无法达成协议的,现实生活中主要集中在房改房等带有福利性质取得的房屋上。如果属于自行购置的商品房,付出与所得的差距并不特别明显,双方的分歧也不会很大。而当事人根据一定福利政策所购买的房屋,往往与职务、级别、工作年限等相挂钩,所花费用要远远低于房屋的市场价值。二、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1、夫妻双方或一方工资、奖金、津贴及其他工资性收入;2、夫妻双方或一方生产、经营的收益所得;3、夫妻双方或一方通过其知识产权获得的收益。是指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4、夫妻双方或一方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5、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主要是指:(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综上所述,有些单位会给职工分房,这种房屋对于职工来说是一种福利待遇。夫妻离婚的时候,应当先对单位分房的性质做出判断,如果是发生在婚后,认定为共同财产。对于共同房屋的处理,有几种方式,可以变卖后均分,或者将房产给一方,另一方拿到物质补偿。
  
  
  


·租房怎样防止被骗,如何预防租房被骗
      租房过程中,不管是出租人还是承租人都是有可能被骗的。尤其是对于刚出校门的大学生,租房的时候被骗的可能性更大,那么租房怎样防止被骗呢?相信很多人都想了解,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租房怎样防止被骗? 租房防骗招数一——仔细辨别房东真伪。一般来说,租房者应请房东出示身份...


·以他人名义购房离婚怎么办
      有的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能为了避免对方分财产,而选择拿着夫妻共同财产,以他人名义在外购买房产。那么对这样以他人名义购房的情况,要是夫妻日后离婚的话,应该怎么办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以他人名义购房离婚怎么办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他人的名义购买房产,但却是实...


·子女买房父母出资的性质
      “子女登记结婚前,父母出资购房,视为对自己子女单方的赠与”这一点的规定和之前婚姻法司法解释是一致的。 但是,对于子女登记结婚后,父母出资如何认定,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规定为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起明确的,按照民法典...


·安置房是国家对于拆迁户的一种补偿方式
      安置房是国家对于拆迁户的一种补偿方式,相对于直接的经济补偿,安置房的补偿方式更具市场潜力,那么,无锡安置房买卖的条件有哪些呢?安置房一旦进入市场就会像商品房一样,其买卖的条件就是市场存在的买卖条件,但是具体到不同的地方肯定会存在差异。购置拆迁安置房首先要查明安置房的性质,一般来说...


·可以退房的情形具体包括了哪些根据《民法典》规定的基本原则
      可以退房的情形具体包括了哪些根据《民法典》规定的基本原则,双方当事人约定了退房的具体条件,且购房者又能证明该条件成立 的,若购房者起诉至法院要求退房,一般会得到支持。法定条件则是根据法律规定,购房者可以退房的条件,综合起来主要包括以下几项:1、购房合同无效。根据《民法典》的规定,...


·一方起诉离婚时,要求法院将其父母在自己婚后部分出资所购买房屋判令归自己所有,能否得到法院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


·农村房屋买卖纠纷案例分析
      在常见的农村房屋买卖纠纷中,不少都是由于宅基地的归属问题产生的,而且关于这个问题产生的纠纷也是有很多典型性案例的。农村房屋因为宅基地使用权的问题会出现很多的问题,而且都属于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况,那么有哪些农村房屋买卖纠纷案例呢? [案情介绍] 原告___系___某村村民,原...


·房屋贷款合同丢失怎么办
      房屋贷款合同丢失怎么办贷款合同丢了是可以重新补办的,如果说你是通过银行贷款的话,就拿自己的身份证去银行补办,如果说你是用公积金贷款的话,就拿自己的身份证去公积金管理中心补办。一般来说,贷款合同的作用是借贷双方规定相互的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在贷款成功方法以后,贷款合同通常就会被双方妥...


·拆迁公司拆迁房屋需要什么手续?法定的程序是什么
      拆迁公司拆迁房屋需要什么手续?法定的程序是什么   一、拆迁公司拆迁房屋需要什么手续?法定的程序是什么   (1)房屋拆迁首先相关拆迁文件要齐全。(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存...


·房屋遗产继承要过户费吗
      一、房屋遗产继承要过户费吗? 1、房屋遗产继承过户需要交过户费,过户费是80元。 2、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 二、遗产房过户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一)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


·离婚房子给女方在我国法律上应该如何进行操作?
      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主要就是对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进行分割,不管是协议或者是法院判决将房子分配给女方,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您都想要知道离婚房子给女方在我国法律上应该如何进行操作?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离婚房子给女方在我国法律上应该如何进行操作...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