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无遗嘱继承怎么继承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无遗嘱继承怎么继承
  
  无遗嘱的情况下,要看是否有合法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或者遗赠,若都不存在的话,那么死者的遗产须按法律规定的顺序进行继承。也就是按照法定方式继承遗产。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二、继承遗产时怎样分配
  
  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财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
  
  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等方面,情况基本相同,条件大致相近。
  
  所谓均等分配遗产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所取得的被继承人遗产数额比例相同,没有明显差别。
  
  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可不均等分配遗产,这些特殊情况是指:
  
  (1)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可以多分。生活有特殊困难是指继承人因为没有独立的经济收入或其他生活来源,难以维持其起码的物质生活条件。缺乏劳动能力是指继承人因尚未成年而不具备劳动能力或因年迈、疾病等原因部分丧失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
  
  对于具备上述条件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必须给予照顾,其实际取得遗产份额,应当较其他继承人多。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或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是指对被继承人负有法定的扶养、抚养和赡养义务的继承人,为被继承人的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者提供了主要劳务扶助。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是指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在日常生活方面处于相互紧密联系状态,彼此相互关心和照顾。
  
  对于符合上述情况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适当多分。
  
  (3)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对被继承人负有法定的扶养、抚养和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在其具有履行扶养、抚养和赡养义务的条件下,如果拒绝履行上述义务,那么在分配遗产时,不应分给这类继承人任何遗产,或者仅分给其极少数额的遗产,以此作为对这类继承人的法律制裁。但应注意,如果被继承人因有固定收入和劳动能力,明确表示不要求其扶养的,分配遗产时一般不应因此而影响其所应取得的遗产份额。
  
  (4)经继承人之间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在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的条件大致相当的情况下,继承人之间既可均等分配也可以协商,在达成一致同意的基础上,对被继承人的遗产进行不均等分配,这是继承人自主自愿的行使其继承权的结果,法律对此不加以干预。
  
  对遗产的继承,并不一定非得要有遗嘱。只是说遗嘱时分配遗产的一种方式,但却不是唯一的方式。若是没有合法并且有效的遗嘱,那就会按照法定继承来分配遗产。首先,必须要区分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之后,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通常是均等的分配遗产,而特殊情况下也可以不均等分配。
  
  


·继承公证书(_)__字第__号  被继承人:__
      继承公证书(_)__字第__号  被继承人:__________,男或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生前住_____省_____市_____街_____号  继承人:____________,男或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现住_____省___...


·根据法律规定家里的农田可以继承吗?
      根据法律规定家里的农田可以继承吗?根据法律规定家里的农田不可以继承,其所有权不归属于个人,所有不能发生继承,但是土地使用权就不一样。因家庭承包还是其他形式的承包不同而继承权不同。因此,我国土地承包法对耕地的承包经营权未予支持,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将农村土地的类型分为耕地、草地以...


·什么是继承权?
      什么是继承权?继承权从字面上理解,就是符合法律规定拥有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权力。继承权不仅可以按照法律规定接受,还可以放弃这种权利,继承权的开始时间要从被继承人死亡,或者是宣告被继承人已经死亡开始。继承权中的财产必须是被继承人依法所得的个人财产,不能是非法所得。法律上规定的法定...


·职业年金是否可以继承
      一、职业年金是否可以继承?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中,对于职业年金是否可以继承做了一下规定: (一)工作人员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依法办理退休手续后,由本人选择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的方式。可一次性用于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契约领取待遇并享受...


·2023年新的继承法规定是什么?
      2023年新的继承法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即将生效,《继承法》相应废止。 民法典关于继承的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对继承的规定,主要是第六编,下面是具体规定。 《民法典》 第六编??继????承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千一百一十九条??本编调...


·一、离婚后孩子有财产继承权吗?
      一、离婚后孩子有财产继承权吗? 如果夫妻双方的婚姻已经走到了尽头,再也不想和对方在继续走下去的情况下,夫妻双方就会选择离婚。但是在夫妻双方离婚后,他们的亲生小孩对其父母都是享有继承权的。因此,这种情况下,夫妻双方离婚了,不会对其亲生的孩子的继承权有任何的影响的,孩子仍然享有继承...


·儿媳妇能继承公婆财产吗?
      儿媳妇能继承公婆财产吗?儿媳妇可以继承公婆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的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具体情况如下:(1)依照民法典的规定,只有老人的婚生子女、孙子女及外孙子女才有法定的赡养义务,赡养人的配偶只有协...


·财产继承分割公式是怎么样的?
      财产继承分割公式是怎么样的?财产继承分割公式是同一顺位的继承人平均的获得财产。《继承法》第13条规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


·遗嘱继承属于法律事实行为吗?
      遗嘱继承属于法律事实行为吗?1、遗嘱继承属于法律事实行为,因为继承牵涉到两方当事人,一方是被继承人,一方是继承人。法定继承的发生并不是基于双方的意思表示而产生。换言之继承带来的被继承人财产被处分的行为并不是基于被继承人的意思表示 既然没有意思表示,当然不是民事法律行为。当然,继承...


·部分继承人放弃继承可以吗?
      部分继承人放弃继承可以吗?部分继承人放弃继承是可以的,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作出明确表示。具体的表示方法如下:1、书面方式这是基本的方式。国为放弃继承是单方法律行为,被放弃的遗产将由其他继承人继承,没有春他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全部放弃或者遗产将由其他继承人继承,没有其他继承人或者继承人...


·自愿放弃老人遗产怎么写协议书?
      自愿放弃老人遗产怎么写协议书? 放弃财产继承权协议书范本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丁方: ,身份证号: 戊方: ,身份证号: 己方: ,身份证号: 甲方和乙方是夫妻,丙方是甲、乙双方的儿子,丁、戊、己三方是甲、乙双方的女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