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犯罪预备的特征应包括哪些?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犯罪预备的特征应包括哪些?1、犯罪预备形态的客观特征包括两个方面:(1)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的预备行为,即为犯罪的实行和完成创造便利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不同于犯意表示。犯意表示是指以口头、文字或其他方式对犯罪意图的单纯表露。二者的区别在于:犯罪预备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已具备特定的犯罪构成,我国刑法规定原则上要作为犯罪处理;而犯意表示,还不是行为,无论是从行为人的主观意图还是客观表现上看,都不是在为犯罪实施创造条件,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对犯意表示不能处罚。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以下两种类似于犯意表示的行为不能认定为犯意表示而应以犯罪论处:一是某些具体犯罪的构成中所包含的口头或书面语言形式的实行行为。如侮辱罪、诽谤罪、煽动分裂国家罪以及教唆犯罪里所包含的言语行为,作为强奸罪、抢劫罪等犯罪的手段行为的威胁性语言。这些特定的语言在特定的犯罪构成中属于犯罪的实行行为,具备这些语言不但构成犯罪,而且不是犯罪预备,而是已经实行犯罪的其他犯罪形态。二是单个人犯罪中制定犯罪计划的书面语言,以及共同犯罪中勾结共同犯罪人、交流犯罪思想、商议犯罪计划的口头语言或者书面语言。这些语言都已经超出犯意表示的范畴,而是在为实施犯罪创造条件的犯罪预备行为,足以构成犯罪的,应当以犯罪论处。(2)行为人尚未着手犯罪的实行行为,即犯罪活动在具体犯罪实行行为着手前停止下来。以上两个特征说明了犯罪预备形态可能发生的时空范围,即开始实施犯罪的预备行为起直至犯罪实行行为着手之前。2、犯罪预备形态的主观特征也包括两个方面:(1)行为人进行犯罪预备活动的意图和目的,是为了顺利着手实施和完成犯罪。可见,预备犯的主观方面既有进行犯罪预备活动的意图,又具有进而着手实行和完成犯罪的意图。但是后者尚未实际展开而只是在犯罪预备活动中间接地得到反映;而前者,即为了顺利地着手实施和完成犯罪而进行犯罪预备活动的意图与目的,才是预备犯主观方面主要的内容和特征所在。犯罪预备行为的发动、进行与完成,都是受此种目的的支配的。(2)犯罪在实行行为尚未着手时停止下来,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所致,即是被迫而非自愿在着手实行行为前停止犯罪。这是犯罪预备与犯罪预备阶段中止的关键区别所在。所谓意志以外的原因,是指足以阻碍行为人着手实行和完成犯罪的因素,如果该因素不足以阻碍行为人继续着手实行犯罪的,行为人也认识到这一点的(排除行为人存在认识错误而构成犯罪预备的情形),应认定为犯罪预备阶段中止。综合上面所说的,犯罪预备的存在就是为了给犯罪创造有利的条件,对这个犯罪我国也是专门出了相关的特征,只要条件一旦构成,必定就要接受到相应的处罚,所以,案件的处理都是有法律依据的,我们一定要按照流程来进行处理。
  
  
  


·犯罪证据的种类有哪些?
      犯罪证据的种类有哪些? 司法实践中,无论是什么时候都是讲究证据。由此可以看出证据的重要性。那么,在刑事案件的法院审判前,需要的证据都包括哪些?我国法律规定的证据类型是什么?今天我们就来为您具体介绍一下犯罪证据的种类。 一、物证、书证 如果一个证据同时具备两种证明方式,则既是...


·团伙诈骗30万主犯怎么量刑
      由于诈骗的数额特别巨大,如果没有其它因素的影响,行为人会被判处十到十五年的有期徒刑。法律依据是:1、《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


·预备行为与犯罪行为规定是什么?
      预备行为与犯罪行为规定是什么?预备行为与犯罪行为规定是前者指的是为了犯罪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是犯罪预备。如为了盗窃而准备钥匙,排除实施犯罪行为的障碍等。后者是具体犯罪实施行为。应当根据预备的程度和对社会造成危害的程度等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是可以比照犯罪既遂予从轻、减轻处罚或...


·故意伤害罪轻伤赔偿标准及量刑标准
      故意伤害罪轻伤赔偿标准及量刑标准 ?故意伤害犯罪中涉及到的赔偿主要包括了医疗费、误工费、伙食费、护理费、抚慰金、营养费等等。而此时也会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按照《刑法》中的规定,一般是对行为人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故意伤害罪致轻伤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 ...


·关于认罪协议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我们都能够了解到,我们国家如果一旦触犯法律,可能会受到一些相应的制裁,但是如果相关的嫌疑人认罪,认罪协议应该怎么处理呢?并且什么是认罪协议?根据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协议就是指在刑事程序中,被告与检察官达成的一种协议,具体我们往下看。认罪协议为刑事程序中被告与检察官所达成的一种协议。...


·诈骗罪一般会判多少年
      法院审理诈骗案件,会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诈骗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那犯诈骗罪一般会判多少年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诈骗罪一般会判多少年 犯诈骗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


·盗窃罪开庭时如何争取缓刑
      缓刑一般情况下是适用于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因此,如果犯罪嫌疑人涉嫌盗窃罪情节轻微时,一定要在法庭上尽量争取缓刑。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盗窃罪如何争取缓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盗窃罪开庭时如何争取缓刑 缓刑是我国刑法人性化的一种表现,它是让犯罪分子在不脱离家庭的情...


·适用缓刑与罚金刑挂钩的内容都有什么?
      我们您都知道如果有人违反了我们国家的法律我们国家肯定是有相应的处罚方式的,我们国家的处罚是有很多的,其中就有缓刑和罚金。缓刑指的是宣告了有罪但是不先执行,罚金是指国家对违反法律违反规定的人做出的处罚相应金额的方式。那么适用缓刑与罚金刑挂钩的内容都有什么? 对于适用缓刑与罚金刑挂钩...


·私分罚没财物罪最新量刑标准
      私分罚没财物罪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认定犯罪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认定犯罪成立的条件是什么?1、行为人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或者过失不应将过失犯罪、间接故意犯罪的成立也称之为犯罪既遂。我们将犯罪既遂视为与犯罪未完成形态相对应的概念而使用。过失犯罪、间接故意犯罪不存在犯罪未完成形态,也就不应使用犯罪既遂这一概念,只可使用犯罪成立的概念。2、行为人必须...


·刑诉法八十一条的法律规定的内容是怎样的?
      您对于刑法应该都不太陌生,因为刑法中规定的许多犯罪行为,但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关于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条文您并不是十分的了解,比如说刑诉法八十一条的法律规定的内容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我国刑诉法第八十一条的内容是怎样规定的? 第八十一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