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实习期内随时辞职可以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实习期内随时辞职可以吗?如果是实习合同,那和试用期一样处理,正式提交辞职申请三天即可离职。《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关于试用期的规定是一项特殊规定,目的在于促进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以对劳动者的内在能力及素质是否与应聘岗位相匹配作全面考察,综合判断劳动者是否完全符合录用条件。对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即时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而劳动者在试用期也可以对用人单位工作环境、工作条件及发展前景等进行考察,从而决定是否继续工作。在试用期内,劳动者不愿留任的,可以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二、辞职要注意哪些事项?1、挑选离职时机挑选离职时机是十分重要的。一般情况下,我们需要提前半个月到一个月提出离职申请,以便留给公司足够的时间来安排整体人员的调度问题。在一些具体的时机选择上,我们不应该在上司为工作而烦躁的时候提出离职,一般情况下,我们可以在工作较为轻松的时候提出。2、选择离职方式离职方式可以分为口头离职、书面离职。一般情况下而言,如果是一些较小规模的公司,就职之前没有签订任何的协议保障的话,口头离职就可以适用。如果是在入职前和某一个公司签有协议的员工,就必须要选择书面离职,以拿到离职证明为准。3、保留离职信息这个保留离职信息,不仅仅是要保留离职证明的问题,还有离职信息要在上司批准之前,尽量做到保密。如果离职信息提前泄露,不利于人际关系的和谐相处,日常工作的顺利进行。4、做好离职交接在离职的时候,我们要做好离职交接。在做离职交接这件事时,我们要尽量毫无保留的将所任职位的工作情况和工作经验教授给交接人员,使其能更快的适应工作,不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转。综上所述,毕业生被单位录取后,在转正之前有一个实习期,在一到三个月不等,这个期间内,其有辞职想法的,应当至少提前三天通知单位人事部门,等三天过后,可以直接走人。辞职的时候,应当注意要求单位结清工资,保留好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一、二次手术是否支持误工费的赔偿?
      一、二次手术是否支持误工费的赔偿? 二次手术应部分支持误工费的赔偿。在二次手术住院期间确实存在误工,如能提供证据,则应扣减其二次手术治疗期间的残疾赔偿金后予以支持。 理由如下: 首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所...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有经济补偿吗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有经济补偿吗 一、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


·对外工程承包企业的责任和义务是什么?
      对外工程承包企业的责任和义务是什么?随着我国企业走出去步伐的加大,很多建筑企业纷纷走出国门,去境外承包工程项目。不少企业拿到工程项目后,都会通过劳务派遣的方式组织工人去当地建设施工。为了维护工人的权益,企业应当主动承担起自己的责任。那么对外工程承包企业的责任和义务是什么?下面我们...


·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必须购买社保吗?
      人们来到新企业工作,会签署一份劳动合同。一般来说,在合同里面,要注明工资报酬、工作内容、社保福利等。而有些小企业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后,以种种理由不缴纳社保,只给员工发放工资。那么,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必须购买社保吗?我们通过本文做个大致解释。 一、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必须购买社保吗? ...


·让员工签劳务合同合法吗
      合法。劳务合同是指以劳动形式提供给社会的服务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一般是独立经济实体的单位之间、公民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产生。劳务合同不属于劳动合同,从法律适用看,劳务合同适用于合同法以及民法总则和其它民事法律所调整...


·盐城市九级工伤伤残鉴定标准赔偿哪些费用?
      职工在工作中因为工伤事故导致身体受伤,经过所在地的劳动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工伤认定后,如果受伤程度较严重,导致身体出现残缺受损、对工作和生活的正常进行造成不良影响的,职工可以申请工伤鉴定,并依据鉴定结果请求相应的工伤赔偿,那么,盐城市九级工伤伤残鉴定标准赔偿费用由哪些呢? 一、医...


·一、自己怎么申请工伤鉴定?
      一、自己怎么申请工伤鉴定? 自己是可以申请工伤鉴定的,工伤职工或其家属可以直接向上述部门进行工伤认定,但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是有时效限制的。企业申请的应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职工个人或家属申请的,自受伤之日起1年内向上述部门提出,过了时限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就不会予以受理了...


·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合法吗
      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合法吗 一、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合法吗 劳动合同不能再一年一签。 在以往的实践中,用人单位用工往往喜欢一年一签劳动合同。原因主要是,先前的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的,企业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因此,一年一签劳动合同,可以规避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风险。但是...


·一、解除劳动合同通知送达的方式有哪些?
      一、解除劳动合同通知送达的方式有哪些?1、直接送达根据员工的户籍地址和现住址直接去员工家中,但需要注意的是必须要有两人以上一同前往,一人为人事人员,一人可以是工会或其他部门员工,送达员工并要求签收。万一员工本人不在家,也可以请员工同住的成人直系亲属签收有效,这个办法适用于员工住址...


·工程质量事故上报原则标准是什么?
      工程质量事故上报原则标准是什么 工程质量事故上报原则具体内容在下文中会很详细的跟您介绍,工程的质量问题是很重要的,这关乎到后面使用者的生命安全,在这个质量的检测上一定要严格把关,不能给差质量的工程机会,将他们扼杀在摇篮中,想了解的可以仔细阅读文章。 一、质量事故的确定 (一...


·建筑工程合同的纠纷如何处理?
      建筑工程合同的纠纷如何处理? 一、建筑工程合同的纠纷如何处理? 1、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在工程建设中,建设单位为了筹措资金,经常会向银行贷款。作为条件,银行会要求建设单位提供相应的担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