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贵州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是怎样的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贵州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是怎样的
  
  依据《建筑法》和《建筑管理条例》的要求,各省、直辖市、行政区都因地适宜的相继出台了自己的工程治理管理办法,贵州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一直是贵州省水利水电行业工人最为关心的地方,它和工人的关系密不可分,针对这个内容,对此对了相关分析。
  
  
  一、《贵州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试行)》是在水利部水总【2002】116号文颁发的《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基础上结合贵州省地方特点进行补充、修改编制而成的。分为土方开挖工程、石方开挖工程、土石填筑工程、混凝土工程、模板工程、钻孔灌浆工程、锚喷支护工程、砂石备料工程、绿化工程、其他工程共十章及附录。
  
  
  二、本定额适用于贵州者地方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扩建、加固改造水利工程、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小水电工程等项目,是编制《贵州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概算定额(试行)》的基础。可作为编制水利工程招标标底和投标报价的参考。
  
  三、本定额适用于海拔小于等于2000m地区的工程项目。海拔大于2000m的地区,根据工程所在地的海拔及规定的调整系数计算。海拔应以拦河坝或水闸顶部的海拔为准,没有拦河坝或水闸的,以厂房顶部海拔为准。一个建设项目,只采用一个调整系数(电动机械只调整人工)。
  
  四、本定额不包括冬季、雨季和特殊地区气候影响施工的因素及增加的设施费用。
  
  五、本定额按一日三班作业施工、每班八小时工作制拟定。若部分工程项目采用一日一班或两班制的,定撕不作调整。
  
  六、本定额的“工作内容”,仅扼要说明各章节的主要施工过程及工序。次要的施工过程及工序和必要的辅助工作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虽未列出,已包括在定额内。
  
  七、定额中人工、机械用量是指完成一个定额子目内容,所需的全部人工和机械。
  
  包括基本工作、准备与结朿、辅助生产、不可避免的中断、必要的休息、工程检查、交接班、班内工作干扰、夜间施工工效影响、工具和机械的维修、保养、加油、加水等全部工作。
  
  八、定额中人工是指完成该定额子目工作内容所需的人工耗用量。包括基本用工和辅助用工,并按技工和普工分别计列。
  
  九、材料消耗定额《含其他材料料费、零星材料费),是指完成一个定额子目内容所需的全部材料耗用量。
  
  1、材料定额中,未列示品种、规格的,可根据设计选定的品种、规格计算,便定额数量不得调整。凡材料已列示了品种、规格的,编制预算单价时不予调整。
  
  2、材料定额中,凡一种材料名称后,同时并列了几种不同型号规格的,表示
  
  这种材料只能选用其中一种型号规格的定额进行计价。
  
  3、材料定额中,凡一种材料分几种型号规格与材料名称同时并列的,如平洞石方凿岩台车开挖工程中同时并列的钻头45mm和钻头Ф2mm,则表承这些名称相同,规格不同的材料都应同时计价。
  
  4、其他材料费和其他材料费,是指完成一个定额子目的工作内容,所必需的未列量材料费。如工作面内的脚手架、排架、操作平台等的摊锁费,地下工程的照明费,混凝土工程的养护用材料,石方工程的钻杆,空心钢等以及其他用量较少的材料。
  
  5、材料从分仓库或相当于分仓库材料堆放地至工作面的场内运输所需的人工、机械及费用,已包括在各定额子目中(第九章“绿化工程”的苗木运输和“交通特别困难的水利水电工程"的材料二次运输除外)。
  
  十、机械台班定额(含其他机械费),指完成一个定额子目工作内容所需的主要机械及次要辅助机械使用费。
  
  1、机械定额中,凡数量以“组班”表示的,其机械数量等,均按设计选定计算.定额数量不予调整.
  
  2、机械定额中,凡一种机械名称之后,同时并列几种型号规格的,如运输定额中的自卸汽车等,表示这种机械只能选用其中一种型号、规格的定额额进行计价。
  
  3、机械定额中,凡一种机械分几种型号规格与机械名称同时并列的,表示这些名称相同规格不同的机械定额都应同时进行计价。
  
  4、其他机械费,是指完成一个定额子目工作内容所必需的次要机械使用费。如混凝土浇筑现场运输中的次要机械等。
  
  十一、本定额中其他材料费、零星犲料费、其他机械费。均以费率形式表示,其计算基数如下:
  
  1、其他材料费,以定额列示的主要材料费之和为计算基数。
  
  2、零星材料费,以定额列示的人工费、机械费之和为计算味数。
  
  3、其他机械费,以主要机械费之和为计算基数。
  
  十二、定额用数字表示的适用范围只用一个数字表示的,仅适用于该数字本身。当需要选用的定额介于两子目之间时,可用插入法汁算。
  
  十三、各章的挖掘机定额,均按液压挖掘机拟定。
  
  十四、各章的汽车运输定额,适用于水利工程施工路况6km以内的场内运输。运距超过6km时,超过部分按增运定额的台班数乘以0.8系数汁算。
  
  十五、本定额的人力运输定额,已综合考虑了地形、坡度和路况因素,使用时不作调整。
  
  有了贵州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这样一个明确的方法可以加强全省小型水利水电工程造价计价管理,进一步规范地方小型水利水电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投资,提高投资效益,对整个贵州的水利水电工程的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不仅是施工生产的技术经济支撑,同时也是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开始前的一项重点准备工作。


·劳动仲裁申请法律援助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仲裁申请法律援助的情形有哪些? 一般出现劳动纠纷都是,在起诉之前是要进行仲裁的程序的,劳动仲裁跟法院判决的效力都是一样的,双方必须要按照仲裁的裁决来履行双方的义务。但是在一些特殊情况下,由于当事人经济困难或者是有充分理由是可以在劳动仲裁时候申请法律援助的,那么劳动仲裁申请法...


·劳动关系终止和劳动合同关系终止分别是什么
      您都知道劳动关系建立后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但是有这样两个词很多人都搞不清楚到底是什么意思,那就是劳动关系终止和劳动合同关系终止。下面就将为您详细介绍劳动关系终止和劳动合同关系终止相关知识。 一、劳动关系终止相关知识 1、什么是劳动关系终止 劳动关系终止,是指劳动关系主体双方权...


·工厂私自解除劳动合同我该怎么办
      工厂私自解除劳动合同我该怎么办 1、可找企业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局或劳动监察大队或法院。2、劳动监察大队的回馈速度比较快,程序简单,但是执行效力较低,一般涉及工程的劳务维权纠纷选择这个比较有效。劳动仲裁的执行效力要高于劳动监察大队,弱于法院审判,处理时间比劳动监察长;法院审判劳动纠纷...


·一、工伤保险与误工费可以共同主张么?
      一、工伤保险与误工费可以共同主张么?《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据此,职工治疗工伤休息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原工资标准向职工支付待遇。因第三人侵权导致职工工...


·劳动合同法年龄规定及其他法律规定
      劳动既是每个公民的权利,又是每个公民的义务。保护公民的劳动权,不仅包括劳动的内容,还包括劳动年龄的内容。限制公民劳动年龄也是一种保护。下面我们整理了《劳动合同法》年龄规定和其他相关法规的规定。一、劳动合同法年龄规定及其他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中有关年龄的规定,有:第十四条第二款第...


·到了法定年龄能辞退员工吗?
      到了法定年龄能辞退员工吗? 一、 到了法定年龄能辞退员工吗? 到了任何年龄,只要没有退休,都是可以辞退的,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营企业辞退职工暂行规定》(国发[1986]77号)第2条规定,企业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经过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的职工,可以辞退: 严重违犯劳动纪律,...


·重新申请工伤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我们都知道在工作中发生事故受到伤害视作工伤,工伤的认定是需要一定的程序的,当然并不是每一个申请的认定都可以让当事人满意,今天我们给您整理的是关于如果对认定不满意的情况下该如何处理,也就是关于在此申请的问题。重新申请工伤鉴定程序是怎样的,我们给您介绍一下关于这部分的内容。 一、工...


·没有劳动合同可以起诉老板吗?
      没有劳动合同可以起诉老板吗?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是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的,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企业不签劳动合同将承担如下法律风险:1、未签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


·一、劳动合同备案需要资料有哪些?
      一、劳动合同备案需要资料有哪些?1、新成立的用人单位,初次办理劳动合同鉴证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2、劳动者身份证明;3、《劳动合同鉴证花名册》(一式二份)及签订的劳动合同文本(一式三份);4、劳动者与原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5、续订劳...


·建筑工程质量罚款款单的格式是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罚款款单的格式是什么 建筑工程的工程质量,作为开发商和建筑商企业最为关注的一部分,工程质量也可以说就是企业的生命。在企业内部不断关注建筑工程质量的同时,国家也通过各种各样的政策和手段在规范建筑工程质量。如果建筑工程质量存在什么问题的话,会对相关单位进行罚款。下面我们...


·怎么算员工的加班工资
      怎么算员工的加班工资 一、怎么算员工的加班工资 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