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招摇撞骗和诈骗择一重罪处罚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招摇撞骗和诈骗择一重罪处罚吗
  
  一、招摇撞骗和诈骗择一重罪处罚吗?
  
  招摇撞骗和诈骗不是择一重罪处罚,法定择一重罪处罚的情形
  
  ① 抢夺、窃取国有档案,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第329条第1款)。
  
  ② 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第329条第2款)。
  
  ③ 因受贿而徇私枉法或枉法裁判的,犯受贿罪和徇私枉法罪或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第399条第3款)。
  
  ④ 实施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同时构成侵犯知识产权、非法经营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
  
  二、招摇撞骗与诈骗罪的区别是什么?
  
  (1)侵犯的客体不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因此规定在现行刑法典分则第五章侵犯财产罪中。
  
  (2)行为手段不同。招摇撞骗罪的手段只限于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而诈骗罪的手段并无此限制,可以利用任何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进行,由此骗取被害人信任,“自愿”交出财物。
  
  (3)行为人犯罪的目的不同,诈骗罪中行为人的犯罪目的是希望非法占有公私财物;而招摇撞骗罪行为人的目的是追求非法利益,其内容较诈骗罪目的的内容广泛得多。
  
  (4)构成犯罪有无数额限制不同。
  
  三、数罪并罚的判决条件有哪些?
  
  1、必须一人犯有数罪。这是数罪并罚的前提条件,如果一个人的行为不构成数罪,就谈不上对数罪实行合并处罚。
  
  2、数罪并罚不是对犯罪分子数个罪简单地加重处罚,而是先对犯罪分子所犯的各罪分别定罪处罚,然后再根据数罪并罚原则,决定该犯罪分子应执行的刑罚。
  
  3、一个人所犯的数罪,必须是指在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或者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还有未经处理的漏罪,或者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过程中,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新罪。只有这三种情况下的数罪,才能实行数罪并罚。
  
  总之,犯罪嫌疑人不可能同时构成招摇撞骗罪和诈骗罪的,所以说,司法机关在侦办类似案件的过程中,没有什么可以选择的余地,根本就构不成择一重罪处罚,因为择一重罪处罚最起码应该是构成了其他犯罪,但是,招摇撞骗和诈骗的区别还是很明显的。
  
  


·如何确定集资诈骗罪的数额
      很多涉及财产方面的犯罪,不管是在定罪还是处罚的时候,一般都会充分考虑到犯罪数额的。就集资诈骗罪来看,确定其犯罪数额也是很重要的内容。那实践中,究竟该如何确定集资诈骗罪的数额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如何确定集资诈骗罪的数额 构成集资诈骗罪须达到“数额较大”。行...


·入室抢劫致伤人怎么定罪?
      入室抢劫是指犯罪分子通过非法手段进入他人住宅,非法掠夺侵占他人的财产,并对他人的财产安全造成了一定的损失的一种犯罪行为。对此行为,今天的我们就来告诉您入室抢劫致伤人怎么定罪? 一、如何定罪 犯入室抢劫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


·职务侵占罪入罪金额是多少?
      职务侵占罪入罪金额是多少?职务侵占罪的立案金额:5000元至1万元以上会被以职务侵占罪定罪量刑。我国《刑法》第271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


·聚众斗殴与寻衅滋事罪区别是什么
      聚众斗殴与寻衅滋事罪区别是什么第一,犯罪动机和犯罪目的不同。单方聚众斗殴型犯罪常带有报复性,往往是对方有人与己方发生过矛盾,从而聚集多人,欲以殴打对方的形式重新夺回利益或脸面。而多人合伙寻衅滋事更多的是为了打人取乐,肆意挑衅、无事生非,无明确理由,无确定目的。在实践中,从主观动机...


·入户盗窃刑事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入户盗窃刑事立案标准是什么公安部1992年1月下发的《公安部关于修改盗窃案件立案统计办法的通知》对立案标准的规定:公安机关凡接到报警的盗窃案件,不论盗窃财物数额多少,均应受理、登记并认真查处。其中达到当地规定的盗窃犯罪数额标准的,立为刑事案件;撬门破窗人室盗窃的,扒窃的,使用...


·恶意诉讼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本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即可立案。我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规定,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


·集资诈骗司法解释全文审理刑事案件的规定
      为了防止不法分子非法集资,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经济发展的良好态势,国家机关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的行为,更以立法的形式对其加以严惩。近年来,市场经济往来中不乏非法集资现象,在经受害人起诉,法院受理后,审理案件时法院会参考集资诈骗司法解释全文审理刑事案件的规定对涉嫌诈骗者的行为加以审判。 ...


·无锡市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
      职务侵占犯罪是对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公私财物所有权进行了侵犯,一般情况下能够构成此罪的都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当然法律要求必须要利益职权进行犯罪。那么您知道在无锡市,关于职务侵占罪的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职务侵占罪该怎么量刑 职...


·环境刑事责任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环境刑事责任的犯罪构成是什么?(1)犯罪主体。根据环境保护法和刑法的规定,关于环境犯罪的主体,已打破了“个人刑罚观”,除了达到法定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以外,还包括法人。(2)犯罪客体。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犯罪客体,是因侵害各种环境要素和自然资源而受到侵犯的财产所有权、人身权...


·贩毒的没有多少判死刑的吗?
      贩毒的没有多少判死刑的吗? 一、贩毒的没有多少判死刑的吗?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 、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走私、...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该怎么提起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该怎么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提起。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在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没有提起的,不得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可以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应提交的主要材料1、刑事附带民事诉状(书写诉状有困难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