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犯罪预备是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了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犯罪预备是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了吗?并没有着手实施犯罪,犯罪预备亦称预备犯,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故意犯罪中介于犯罪决意与着手实行犯罪之间的一个阶段。行为人在此阶段上,主观方面具有犯罪的直接故意,即明知其预备行为是为侵害某种客体制造条件,并希望以此保证犯罪的既遂;客观方面表现为为实施犯罪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既可以是作为的形式,也可以是不作为的形式。二、 犯罪预备的表现形式1.为实施犯罪准备犯罪工具的行为。——犯罪预备行为最常见的形式所谓犯罪工具,是指犯罪分子进行犯罪活动所用的一切器械物品。其中包括:(1)用以杀伤被害人或者排除被害人反抗的器械物品,如枪弹、刀棒、毒药、绳索等;(2)用以破坏、分离犯罪对象物品或者破坏、排除犯罪障碍物的器械物品,如钳剪、刀斧、锯锉、爆炸物等;(3)专用为达到或逃离犯罪现场或进行犯罪活动的交通工具,如汽车、摩托车等;(4)用以排除障碍、接近犯罪对象的物品,如翻墙爬窗用的梯子或绳索等;(5)用以掩护犯罪实施或者湮灭罪证的物品,如作案时戴的面罩、作案后灭迹用的化学药品等。犯罪工具本身危害性和复杂性可以反映出预备行为不同的危害程度。所谓准备犯罪工具,包括制造犯罪工具、寻求犯罪工具及加工犯罪工具使之适合于犯罪的需要。2.其他为实施犯罪制造条件的行为。这类犯罪预备行为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种:(1)为实施犯罪事先调查犯罪场所、时机和被害人行踪(2)准备实施犯罪的手段,例如为实施入户盗窃而事先练习爬楼入窗技术(3)排除实施犯罪的障碍(4)追踪被害人、守候被害人的到来或者进行其他接近被害人、接近犯罪对象物品的行为(5)出发前往犯罪场所或者诱骗被害人赶赴预定犯罪地点(6)勾引、集结共同犯罪人,进行犯罪预谋(7)拟定实施犯罪和犯罪后逃避侦查追踪的计划,等等。我国法律上对于犯罪预备的相关情况认定是非常明确的,对于犯罪预备的法律适用情况应当结合实际来进行处理,具体情况应当在充分的调查取证后,作出合法的判罚,但对于犯罪预备的相关情况必须要结合实际来进行处理,避免法律适用错误。
  
  
  


·法律规定涉嫌嫖娼拘留多久
      涉嫌嫖娼拘留多久嫖娼被抓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5日以下...


·自我国刑法修正案八颁布之后,醉驾入刑已经成为人们普遍的认知。
      自我国刑法修正案八颁布之后,醉驾入刑已经成为人们普遍的认知。在之前对醉驾案件的办理过程中,凡是检测之后体内酒精含量达到一定标准的醉驾人员,都会承担刑事处罚。不过5月一号醉驾新解释的内容却重新定义了醉驾的处罚,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醉驾新解释的具体内容吧。 一、5月一号醉驾新解释的...


·变造金融票证罪既遂法院怎么量刑
      变造金融票证罪既遂法院怎么量刑 一、变造金融票证罪既遂法院怎么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七条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


·刑事诉讼法司法2023全文第一章内容是什么?
      一、刑事诉讼法司法全文第一章内容是什么? 第一章 管 辖 第一条 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⒈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⒉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


·泄露个人信息罪多少条?
      二十一世纪以来,电子信息技术进入高速发展阶段,人们可以通过网络进行购物、买票和接受网络教育等,这些在给带来便利的同时我们的个人信息也在受到严重的威胁,泄露个人信息时常发生。我国刑法中泄露个人信息罪多少条,知道泄露个人信息的处罚规定有利于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 一、泄露个人信息...


·我国的死刑用什么方法执行
      在我国的法规中,针对社会上一些影响特别恶略,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的犯罪分子,在量刑上最严重的是死刑。尽管我国有死刑,但是施行的时候绝对有着严格的规定。并且,我国在执行死刑的时候,是绝不允许公开的。所以,对于死刑的执行您一直比较好奇。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我国的死刑用什么方法执行? ...


·什么是犯罪及构成条件?
      什么是犯罪及构成条件?犯罪,是对犯罪各种内在、外在特征的高度、准确的概括,是对犯罪的内涵和外延的确切、简要的说明。犯罪概念一般分为形式概念、实质概念、混合概念。中国刑法中的犯罪概念是形式与实质相统一的犯罪混合概念,也就是指触犯了法律。犯罪构成要件有:1、犯罪主体,是指实施犯罪行为...


·被判刑后发现有漏罪怎么处罚?
      被判刑后发现有漏罪怎么处罚?对于判决宣告后,刑法执行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如果漏罪与前罪属于同种犯罪,也应实行并罚。因为原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


·如何对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量刑处罚
      隐私权是自然人享有的以住宅和个人生活不受干扰,与社会关系的个人信息和个人事务不被不当披露为内容的人格权,包括个人信息的控制权、个人生活的自由权和私人领域的占有权。非法侵入住宅行为严重侵犯他人隐私权,涉嫌犯罪。那么,我国是怎么对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量刑处罚的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介绍...


·判拘役去看守所都带啥东西
      一、判拘役去看守所都带啥东西食物不能带流食或液体之类的,生活用品不能带绳索,玻璃,刀具,铁器,尖锐物等危险品。其实在看守所,你只需要送些衣物或钱就可以了。其他都是没必要的。《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 第六十四条看守所对罪犯收受的物品应当进行检查,非日常生活用品由看守所登记...


·侵犯商业秘密如何定罪量刑
      侵犯商业秘密如何定罪量刑 一、侵犯商业秘密如何定罪量刑 《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限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利诱、...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