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工作保障措施有哪些?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征地拆迁工作保障措施有哪些?征地拆迁工作政策性强、敏感度高、涉及面广、利益关系复杂,是大建设工作难题之中的难题。如何在关注民生和推动发展中统筹兼顾,求得平衡,是重中之重。
一、在征地拆迁的前期需要做到:
1、注重调查研究,准确把握各方的心理特征。通过进村入户,宣讲政策,与村里的干部、群众交心沟通。对于拆迁,群众普遍存在着“三怕”思想:一怕补偿政策多变,导致先拆的吃亏;二怕干部办事不公,使得“老实人”吃亏;三怕带头拆迁生事,遭到其他户的反对。
2、注重多措并举,充分发挥拆迁工作队伍的骨干作用。拆迁工作,关键在于能否做到公开透明,能否做到不损害群众利益。要做到既公开透明,又维护群众利益,关键在于把握好政策、发挥好拆迁工作队伍的积极作用。
3、注重深入分析,积极搞好协调服务做到按规律办事。
4、注重实事求是,灵活运用政策维护群众的合法利益。
5、注重因户制宜,切实保证拆迁工作有序稳步推进。坚持做到“一把尺子量到底”。对于积极配合的拆迁户,尽快帮助其解决具体问题,办理手续;对于观望户,不厌其烦、耐心细致地讲解优惠政策,帮其算好“经济账”,促其尽快下定决心拆迁;对于有抵触情绪的拆迁户,认真听取他们的想法和意见,不失时机地加以引导,逐步消除疑虑,使他们变抵触为接受和理解。
二、具体的征地拆迁保障措施如下:
1、加强宣传,做到和谐征地。深入到搬迁户家中,耐心细致的给群众讲政策,充分尊重被征地拆迁人的知情权,使住户了解拆迁政策、理解拆迁意义,自觉支持并配合征地拆迁工作。
2、加强协作,做到统筹推进。主动联合协调住建、房改、供电、拆迁办等部门,针对钉子户提出的要求,具体研究解决,最大限度的给予满足,将安置地与建设项目一并办理手续,一同报建,让群众放心满意答应搬迁。
3、加强协调,做到合理安置。在安置搬迁过程中,把群众的事情当作自己的事情,设身处地的为搬迁户着想,帮助搬迁户办理好土地证,并送证上门,给他们做规划,印红线图,发放补偿费等。
4、加强服务,做到顺利拆迁。在拆迁之前,提前通知群众做好物品搬迁,派出工作人员帮助群众转移物品。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 ? ?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综上所诉,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开展需要广大人员的不懈努力,更重要的是加强与群众之间的交流沟通,得到群众的理解与支持,保障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谋取合法权益。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以上,就是我们对于征地拆迁工作保障措施的建议,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辞职不开离职证明有什么后果
辞职不开离职证明有什么后果
劳动者主动提出辞职,为表明双方确实已经解除劳动关系,按规定用人单位要提供离职证明。若是劳动者辞职不开离职证明,违反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还将给劳动者带来一定的影响。
首先,按规定劳动者辞职,用人单位有提供离职证明的义务。否则...
·工程质量事故分类及处罚措施是什么?
工程质量事故分类及处罚措施是什么?
工程质量是一项工程最为核心的内容,如果施工单位难以保证一项工程的质量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即使最终提前完成了工程的建造也也存在很大的隐患。如果发生了质量安全事故施工单位的责任就更大了。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工程质量事故分类及处罚措施的相关法律知识...
·一、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标准?
一、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标准?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不服工伤认定怎么办
日常的工作当中,对于企业来说,在追求企业发展的同时,肯定对员工的安全生产等也是十分注重的。毕竟,一旦发生工伤,对于员工和企业来说都是有损失的。但是,有时候意外总是避免不了,遇到工伤,您做过工伤认定以后,一般就可以进行维权。那么,如果遇到用人单位不服工伤认定怎么办呢?
一、用人单...
·一、人行行员制会被辞退吗?
一、人行行员制会被辞退吗?
行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
(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三)因机构调整、撤销、合并或缩减编制员额以及职位设置变更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组织安排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
·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有哪些
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有哪些重点内容? 一、抓好3个环节
根据《规范》要求,建筑工程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注册执业人员,应当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施工、监理。建筑装修工程的节能同样要注意节能设计、施工管理和材料、产品选购等3个环节。
1、进行装修...
·工程合同违约金怎么算?
工程合同违约金怎么算?工程违约金一般是指建筑工程违约,违约的一方所需要承担的违约金,一般情况会在合同中写出,没有具体规定的部分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计算,但是不会超过合同未履行的部分的金额。那到底这个工程合同违约金怎么算呢?我们在下文中为你解答。
违约金有法定违约金与约定违约金...
·南昌市工伤鉴定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南昌市工伤鉴定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先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完后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要求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企业如不按规定向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家属可以直接向上述部门进行工伤认定,但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是有时效限制的。企业申请的应自...
·公路工程质量验评的依据是什么
公路工程质量验评的依据是什么1、单位工程在建设项目中,根据签订的合同,具有独立施工条件的工程。每个合同段范围内的路基工程、路面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分别作为一个单位工程;特大桥、大桥、中桥、隧道以每座作为一个单位工程(特大桥、大桥、特长隧道、长隧道分为多个合同段施工时,以每个合同段作...
·建筑工程口头约定合同有效吗
建筑工程口头约定合同有效吗?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一、建筑工程口头约定合同有效吗?
国家法律规定的必须要采用书面协议的方式,比如建设工程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房屋销售合同等,如果这类合同采取口头约定的形式,那么可视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一)相关法律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申请劳动仲裁期限一般是多久
申请劳动仲裁期限一般是多久如何处理和解决职工与企业之间的劳动争议呢?相当一部分当事人因法律意识淡薄、法律知识不足、图省事而步入劳动争议仲裁误区,从而导致自己失利。为此,职工应了解劳动争议仲裁的相关规定,走出误区,依法为自己维权。而在申请劳动仲裁的时候也会有期限要求,那究竟申请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