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计算标准及计算公式是怎样的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交通事故致受害人死亡给其家庭及其亲人造成了巨大财产损失和精神痛苦,是道路交通事故的最严重后果,因此受害人的亲属应当获得赔偿。生命无价,死亡赔偿金不是对死者本身失去生命的赔偿,那么交通事故死亡赔偿计算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就为您整理出了相关的内容,详情如下: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计算标准及计算公式是怎样的
  
  死亡赔偿金的标准与死亡受害人户口和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密切相关。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9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死亡赔偿金的具体计算公式为:
  
  1、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下的受害人)=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2、死亡赔偿金(60周岁至74周岁的受害人)=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
  
  3、死亡赔偿金(75周岁以上的受害人)=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二、权利人范围
  
  获得赔偿死亡赔偿金的权利人是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
  
  生命本身不能用金钱进行计算,因此,死亡赔偿金不是对死者生命本身的赔偿,而是对受害人的法定继承人因受害人死亡所遭受的财产收入的减少给予的补偿,因此,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的人是死者近亲属。
  
  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由于死亡赔偿金是财产性质的赔偿,其内容是对死亡受害人家庭整体预期收入的赔偿,因此,赔偿权利请求人首先是与死亡受害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范围内的近亲属即第一顺序权利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只有第一顺序权利人全部不存在时,第二顺序权利人才能获得赔偿,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死亡受害人的公婆、岳父母不属于近亲属,不是赔偿权利人,也不具有诉权,无权请求死亡赔偿金。
  
  综上所述,关于交通事故死亡赔偿计算标准文中从七条内容中阐述了这一问题,对于以上的详细解答我们相信您在看后心里都有自己的定义,在此后对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方面会了解的更加详细和透彻。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事故发生前连续一年或一年以上才为有效期,以上内容希望会对你有所帮助。


·一、交通事故赔偿证明书范文的内容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赔偿证明书范文的内容是什么?交通事故赔偿证明书甲方:姓名,性别,年龄,住所地,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乙方:姓名,性别,年龄,住所地,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甲乙双方因在何处何因发生交通事故,现就赔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1、双方同意,因此次事故,甲方一次性赔偿乙方各类损失 元;...


·我国《交通法》上有明确规定
      我国《交通法》上有明确规定,酒驾是违法行为,而醉驾更为严重,是犯罪行为,它是法律严厉禁止并且打击的对象,因为司机意识不清,易撞到灯柱或者路面的行人车辆,对他们甚至是自己的人身安全造成严重威胁。那么如果醉驾已到检察院离判刑还有多久?请各位司机认真阅读有关驾驶的法律知识。 一、醉驾...


·交通肇事逃逸自首致人重伤需要负责任吗?
       一、交通肇事逃逸自首致人重伤需要负责任吗? 肇事逃逸自首致人重伤是需要负责任的。这种行为构成了交通肇事罪。除承担刑事责任外,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相关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表公司证明包括哪些材料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表公司证明包括哪些材料 (一)《收入证明》 有固定收入的,由用人单位提供受害人最近一年的工资表和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内容包括受害人在单位的工作时间、职务和最近一年平均的月工资。 (二)《收入状况证明》 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


·一、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赔偿比例如何分配?
      一、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赔偿比例如何分配? 1、如果机动车方对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则应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方在交通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承担80%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当事人承担交通事故相同的责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60%; 4、如果机动车辆在交通事...


·怎样算车祸精神抚慰金
      怎样算车祸精神抚慰金 一、怎样算车祸精神抚慰金 交通事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受伤或者丧失生命,使受害人或者其近亲属遭受精神痛苦,赔偿义务人向受害人本人或者受害人的近亲属支付的费用。 精神损害抚慰金只有在事故致使受害人受伤或者死亡的情形下才存在,是交通事故的重要...


·个人劳务发票交多少
      个人劳务发票交多少税及怎么开?一、个人劳务税率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佣金)、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


·一、交通事故给了预付款可以取车吗?
      一、交通事故给了预付款可以取车吗?交通事故给了预付款也不一定可以取车,取车的时间要等交管部门的通知。《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


·商业车险赔付比例是多少?
      商业车险赔付比例是多少?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新交强险赔偿标准如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


·土地使用到期不交钱国家是否会收回?
      土地使用到期不交钱国家是否会收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下班途中乘坐黑车受伤算不算工伤?
      下班途中乘坐黑车受伤算不算工伤? 一、下班途中乘坐黑车受伤算不算工伤? 不算工伤,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