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安阳市征地拆迁补偿政策是怎样的?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安阳市征地拆迁补偿政策是怎样的? 安阳市征地拆迁补偿政策:
  安阳市2007年城市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等问题的规定根据《河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现就2007年城市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等问题规定如下:
  一、制定城市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的原则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侧重保护被拆迁人利益,同时兼顾各方利益,保证房屋拆迁顺利进行。
  二、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由房屋区位补偿基价和房屋结构补偿基价构成。房屋区位补偿基价主要包括土地补偿价值及配套费用等。
  三、成套住宅房的补偿成套住宅房是指室内有卧室、厨房、卫生间配套设施的单元式多层楼房。房屋拆迁补偿价计算公式为:补偿价格=(房屋区位补偿基价+房屋结构补偿基价×K1)×K2×房屋建筑面积K1为房屋成新系数,根据房屋使用年限和实际保养程度确定。K2为房屋层次系数,根据房屋楼层差的实际情况,在拆迁补偿安置方案中予以确定。
  四、非成套住宅房的补偿非成套住宅房是指功能单一的三层以下非单元式住房。非成套住宅房屋拆迁补偿价计算公式为:补偿价格=(房屋区位补偿基价+房屋结构补偿基价×K1)×房屋建筑面积K1为房屋成新系数,根据房屋使用年限和实际保养程度确定。
  五、非住宅房的补偿非住宅房是指房产证载明“住宅”以外其它性质的房屋。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价计算公式为:补偿价格=(房屋区位补偿基价×K3×K4+房屋结构补偿基价×K1)×K2×房屋建筑面积K1为房屋成新系数,根据房屋使用年限和实际保养程度确定。K2为房屋层次系数,根据房屋自然层数确定。K3为用途系数,根据房屋用途性质确定(包括营业、办公、工业及其它)。K4为临街一层营业房街区系数,根据临街一层营业房所在道路及临街状态确定。
  六、实施货币补偿的,在本规定住宅和营业房补偿标准的基础上可上浮8%。
  七、实施产权调换的,安置房的位置、房价应在拆迁补偿安置方案中予以公布,安置房价应参照年度拆迁货币基准价及相关因素确定。
  八、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本市被拆迁房屋,以本规定为基本依据。
  九、涉及单位单宗大面积土地收购储备及市政工程拆迁的,按我市有关规定执行。
  十、本规定未能涵盖的其它情况,由市拆迁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意见,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十一、各县(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由各县(市)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报市拆迁管理部门备案。
  十二、本规定自2007年8月22日起执行。本规定实施前,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拆迁项目仍按照原标准执行。
   安阳市征地拆迁补偿详细的规定了安阳市的征地拆迁的细则,以及补偿金额的具体计算方法。实行补偿的方法有许多种,货币补偿,产权调换等都可以作为拆迁补偿的具体方法。被征收土地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相应的依法获取自己的补偿。当您的合法权益在征地拆迁的过程中受到侵犯时,也要敢于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退土地使用证费有哪些规定?
      退土地使用证费有哪些规定?现如今随着人民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买卖房产的交易越来越多了,但不可否认的是,有些人会由于各方面的原因不想办理土地使用证了,担心办理的各项手续费用白交了,其实这种担心是多余的,因为手续费可以按照规定退回给本人,那么退土地使用证费有哪些规定呢? 一、退契税的...


·办理房地产股权质押需要多长时间
      办理房地产股权质押需要多长时间 一、何为房地产/股权质押: (一)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人是指以房地产作为本人或第三人履行债务担保...


·个人出租土地使用权合同
      个人出租土地使用权合同 在我国,土地的使用权是可以通过各种方式进行流转的,如将土地使用权进行出租、转让等等。在出租土地使用权时,双方应订立书面的合同,对出租土地使用权的相关事项进行约定,以保证双方的合法权益。我们为您提供了个人出租土地使用权合同,希望可以对您有所帮助。 土地使...


·土地他项权证有效期为多久?
      土地的他项权证中的规定是受法律保护的。一般,土地他项权证有效期会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明确规定。在土地他项权证丢失的时候,需要及时去当地的有关部门办理丢失撤销手续。我们搜集了一些有关土地他项权证有效期的资料,供您参考。 一、《土地他项权证》是土地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他...


·土地使用权证遗失
      在中国人的观念中,房屋就是生存的基本需求。房屋在建造之前,是必须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的。土地使用权证是非常重要的。那么,土地使用权证遗失又该怎么办呢?什么是土地使用权证呢?为您解答。 一、土地使用权证遗失补办登记程序是什么 ? 1、申报材料 (1)填写书面申请书。(依据1份)...


·深圳市征地拆迁补偿费用包括哪些项目?
      深圳市征地拆迁补偿费用包括哪些项目? 一、深圳市征地拆迁补偿费用项目 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的特征是什么?
      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的特征是什么? 您都知道,我国土地使用权的类型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及集体土地使用权。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经常能听到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它是指因为建设房屋等原因对国家的土地加以利用。那么,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呢?特征是什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


·土地使用者的意思是什么
      土地使用者的意思是什么土地使用权人即土地使用者,是指依法对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等排他性权利,且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人。在我国,土地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分离,国有土地的所有者是国家,集体土地的所有者是集体经济组织,而土地使用权人实质就是指土地使用证记载的...


·土地使用权继承协议书的格式是怎样的?
      土地使用权继承协议书的格式是怎样的?在农村,很多农民种植农作物或者是建造房屋,都必须取得土地使用权,而且土地使用权可以进行交易也可以继承,继承土地使用权时要保障其行为的更加的合法性,在进行土地使用权继承时双方可以鉴定一份土地使用权继承协议书,根据国家相关的法律和土地使用权的实际情...


·2023土地使用免税政策相关信息有哪些?
      土地使用免税政策相关信息有哪些? 近几年农村土地政策变化很大,可谓是变化最大的一年。同样的,随着农村近几年的开发使得其中商机也越来越多被发掘,具有风土人情特色的旅游和农家乐层出不穷,也有越来越多的年轻人放弃大都市的灯红酒绿,车水马龙选择去农村或者城市近郊发展,自垦荒地,春播秋收...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久?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一百三十七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