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挪用公款罪辩护词用于出资应该怎么写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挪用公款罪辩护词用于出资应该怎么写?
  
  1、前 言
  
  (主要三项内容:一是申明辩护人的合法地位;二是讲辩护人在出庭前进行了哪些工作;三是讲辩护人对全案的基本看法。)
  
  2、辩护理由
  
  (是辩护词的核心内容。是辩护人为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所要阐明的主旨,应该从被告人的行为事实出发,对照有关的法律规定,论证被告人无罪、罪轻或应该予以减轻甚至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意见和根据。因此,通常是要围绕是否构成犯罪,属于何种罪名,有无从轻的法定条件以及诉讼程序是否合法等问题展开辩论和论述。)
  
  3、结束语
  
  (是对辩护词的归纳和小结。一般讲两个内容:一是辩护词的中心观点;二是向法庭提出对被告人的处理建议。)
  
  辩护人:
  
  年 月 日
  
  二、挪用公款罪的量刑标准
  
  根据刑法第384条第1款的规定,挪用公款罪的量刑幅度及处罚方法是:
  
  1、犯挪用公款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3、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三、挪用公款的相关规定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挪用公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三)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四)其他严重的情节。
  
  第六条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挪用公款数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
  
  (二)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
  
  (三)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
  
  (四)其他严重的情节。
  
  无论是出于什么样的目的都不能挪用公款的公款,用于出资这也不是什么可以从轻处罚的法定借口。其实,如果犯罪嫌疑人自己的态度非常的恶劣,这对于辩护人来说也是有很大的压力的,但作为专业的辩护人,不能在不了解挪用公款罪的案情下瞎辩乱辩。
  
  


·新刑诉法拘留条款有哪些
      一、新刑诉法拘留条款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


·单位犯恶意欠薪罪怎么处罚?
      单位犯恶意欠薪罪怎么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第41条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


·个人借款纠纷包括哪些,如何避免个人债务纠纷
      个人借款纠纷包括哪些,如何避免个人债务纠纷 一、个人借款纠纷包括哪些 个人借款纠纷的还包括以下: 1、约定的利息过高 高额的利息是引诱出借人借款的主要原因。法律规定个人借款利息不得超出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但现实中借款人为了借到钱约定的利息往往超出法律规定,同时还存在利滚...


·借钱的时候借条怎么样写是永久的
      借钱的时候借条怎么样写是永久的?借条时效最长是20年,不可能永久有效的,没有写明还款期限的,债权人可以随时主张,诉讼时效从第一次主张之日起三年,一直没有主张的,诉讼时效最长二十年,也就是一张借条,二十年都没有主张,那就超过诉讼时效,法律不予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


·借款人能要求延长借款的期限吗
      在借款活动中,债务人到期不能还款的情况也是常有的,而对于这种情况,债权人一般可以根据自己的利益选择不同的解决方案,比如:允不允许对方延期还款。那从法律的角度看,作为借款人能要求延长借款的期限吗?简而言之,借款人能擅自延期还款么?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讲述。 一、借款人能要求延...


·民间借贷的借据怎么写?
      民间借贷的借据怎么写? 通常在民间借贷中,当事人之间为避免麻烦,可能不会选择签订借款合同,而此时往往以借据的形式来出具书面凭证的。而这个借据其实也可以当做是借条,不过,但知道民间借贷的借据怎么写的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民间借贷借据怎么写 民...


·因为疫情还不了贷款会被计入征信吗?
      因为疫情还不了贷款会被计入征信吗?只要是因为疫情而不还了贷款的不会被纳入征信的。央行等五部门2月1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明确要合理调整逾期信用记录报送,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和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


·借款合同民事诉讼法法条是怎样规定的
      借款合同民事诉讼法法条是怎样规定的在《合同法》中,借款合同作为一种民事合同被集中地归入在第12章中。其中,第1条规定:“借款合同是指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210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合同,自贷款人提供贷款时生效。”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


·欠条能转让吗,欠条的转让条件是怎样的
      欠条能转让吗,欠条的转让条件是怎样的债权债务关系是常见的法律关系,在现实生活中,三角债关系是经常发生的,那么债权人就很关心一个问题,欠条能转让吗?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希望帮助您解决这个问题。 一、欠条能转让吗 欠条的转让实际上是欠条所约定的债权转让,债权是可以转让的,所以,欠...


·公司债券和股票的不同点是什么
      公司债券和股票的不同点是什么 生活中如果有闲钱的话,很多人都会选择投放到股市中去,在股市中能够利用这些闲钱来赚取更多的钱,虽说股市是有风险的,但还是很多人乐意购买股票,还有部分人会选择购买公司债券来赚取其中的利润,但公司债券和股票并不一样,那公司债券和股票的区别是什么呢? 股票...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资产大于债务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一、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资产大于债务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