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为不定期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第八十二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二、员工辞职应注意什么1、以“书面”形式通知企业。员工这时需要书面形式的辞职信,在纸质的辞职信上,需要有员工亲笔签名,辞职信一般交给直接上级或企业的人力资源部。辞职信给了企业,员工怎么能证明自己已经按劳动法的要求,用“书面”形式通知企业了呢?员工这时能做的,只能是在递交书面辞职信的时候,跟企业要一个收到辞职信的回执。2、办理工作交接。按劳动法,员工虽然到30天的时候可以不再上班,但一定要办理工作交接。当然工作交接是企业安排的,如果企业不安排,也最好写一份工作交接清单,用书面的形式,对工作及自己工作时间的安排进行说明,递交给直接上级或人力资源部,一式两份,自己保留一份企业盖章或相关人员签字的。不办理工作交接,企业可以暂扣工资,直到交接后再发放,一直不交接就一直不发。企业还可能会在员工转档案,转社保,开离职证明时,为难员工。虽然扣留档案与社保不符合劳动法规,可参考:辞职时要考虑的四个法律问题(点击打开),但经常有企业这么做,打官司会导致离职成本的增加。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属于用人单位的严重违法行为,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来进行处罚,特别是对于劳动者而言,是有权按照法律规定的情况来追究盯着法律责任的,另外还可以向用人单位要求双倍工资的赔偿。
  
  
  


·工程质量验收分为哪几个级别?
      工程质量验收分为哪几个级别?房地产开发商拿到项目后,会将工程施工部分承包出去,交给专业的建筑公司完成。在工程竣工后,开发商会组织监理机构进行工程质量评定,然后由建设主管部门进行工程验收。只有通过了验收,商品房项目才可以交付给业主使用。那么工程质量验收分为哪几个级别?下面我们结合有...


·现在很多产品都有质量保修期限,建设工程也有工程质保期,建设工
      现在很多产品都有质量保修期限,建设工程也有工程质保期,建设工程质保期是为了保障工程的质量,一旦工程质保期出现质量问题,那么施工方就应该按照规定,对工程质量问题进行返修,工程的质保期是按照法律规定,在工程的验收合格的日子开始计算,不同的工程规定的建设工程质保期也不同。 一、建设工...


·普通工伤退休有啥待遇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为一
      普通工伤退休有啥待遇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


·外出办事儿崴脚算不算工伤?
      外出办事儿崴脚算不算工伤?可以进行工伤认定来确定是否为工伤,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


·劳动合同仲裁前置
      劳动合同仲裁前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79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谈谈公司开除员工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我们在企业为其打工的时候,应该要和这个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但不管有没有和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为其工作就形成了劳动关系。这种劳动关系是受到劳动法的保护的,如果因某些原因,公司要开除员工怎么办呢?下面我们来谈谈公司开除员工赔偿标准。 一、谈谈公司开除员工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新劳动法实...


·一般公司拖欠工资的证据有那些
      一般公司拖欠工资的证据有那些1、您在该单位工作的证据;(如: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牌、工服等)2、您的工资数额以及工资发放时间;(如:工资条、工资卡、银行转账记录、微信转账记录、支付宝转账记录)3、单位若是采取现金支付的,会有签字领取记录或者是相应的收据,您可以让单位举证您确实领...


·关于建设工程包括我们所居住的房子、外面的工厂,商城这些都是与
      关于建设工程包括我们所居住的房子、外面的工厂,商城这些都是与我们的建筑工程相关的,所以对于建筑工程质量的要求就非常的重视了。国家在对建筑工程质量出台了相关的政策。那么建设工程质量的概念是什么意思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单位工程由分部工程组成,分部工程由若干分项工程...


·员工外出工作期间受伤如何认定
      在实践中,有些工作是需要劳动者在户外履行自己的劳动义务,而我们知道,相对于在办公室坐班的人员,从事户外工作的人员会更容易受伤。那么,在法律上,对于员工外出工作期间受伤如何认定才好?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员工外出工作期间受伤如何认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


·现在劳动者旷工的现象是屡禁不止,甚至有的劳动者在旷工后就会提
      现在劳动者旷工的现象是屡禁不止,甚至有的劳动者在旷工后就会提起辞职。对于旷工辞职的劳动者,大部分用人单位都会支持的,那么旷工离职有什么后果?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旷工辞职有什么后果 用人单位不但不给经济补偿金,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


·一、扬州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扬州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一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6倍,二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4倍,三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2倍,四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0倍,五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8倍,六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6倍,七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4倍,八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3倍,九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