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什么情况下拘役也可以适用缓刑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什么情况下拘役也可以适用缓刑判缓刑的条件:根据现行《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第七十四条明确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这就是说,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是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是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法院认为不关押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三是罪犯不属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对于符合适用缓刑条件的犯罪分子,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怀孕的妇女;已满七十五周岁的老年人,刑法明确规定必须适用缓刑,这体现了以人为本和人道主义精神。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二、拘役缓刑考验期限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不能少于二个月。根据刑法第42条的规定,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不能超过1年。即使犯罪分子被判处一个月的拘役,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也不能少于2个月;如果实行数罪并罚,犯罪分子被判处1年的拘役,缓刑的考验期限最高也只能在1年以下、2个月以上的范围内确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决定缓刑考验期限,应当根据犯罪分子犯罪的情节,悔罪的表现以及判处的刑期,在考验期限的幅度内决定犯罪分子的考验期限。在缓刑的适用对象上面,《刑法》从正反两方面作出了要求。正面上,必须是被判拘役或者时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而反面上,不允许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适用缓刑。但除此之外,还需要满足其他的条件,最终才有可能被宣告缓刑。
  
  
  


·刑法修正案九猥亵他人罪具体内容是什么?
      随着时代的发展,犯罪行为也是不断升级,由于近年来同性恋的兴起,女教师猥亵男学生的事情也时有发生。在以前的法律中,假如受害人是男性,没有相对应的法规对他们保护。修正案以前只有猥亵妇女要获刑,猥亵男子并不构成犯罪,为了扩大保护男性性侵的范围,提出了修正。下面我们就“刑法修正案九猥亵他...


·刑诉法证据不足不逮捕规定是什么?
      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的法律也在不断的完善,人民的法律意识在不断的增强,人们在生活中的很多行为也会受到法律的制约,从而来确保大多数的人的权力不受到侵犯,会严厉惩罚犯罪分子,而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不能随意逮捕一个人,需要证据确凿,那刑诉法证据不足不逮捕规定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告诈骗罪的程序在我国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当代社会,这么多实际生活中您都知道如果被人欺骗的话是肯定需要找当事人的,如果说被欺骗的情节比较严重的话有可能会构成我国的诈骗罪,那么告诈骗罪的程序在我国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概况 立案程序,是指立案阶段中各种诉讼活动的步骤和...


·犯罪预备教唆犯的处罚原则是什么?
      犯罪预备教唆犯的处罚原则是什么? 一、犯罪预备教唆犯的处罚原则是什么? 犯罪预备教唆犯的处罚原则具体分三种情形:一般处罚原则、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罚原则、教唆未遂的处罚原则。 1、教唆犯的一般刑事责任原则。 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被教唆的人已经实施所教唆的...


·刑事拘留宣布批捕的时限是多久?
      一、刑事拘留宣布批捕的时限是多久? 刑事拘留宣布批捕的时限是24小时,检察院批准逮捕作出决定后,基本都是马上执行的,最多不会超过24小时。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受法律的严格规定,检察院批准的决定作出,然后送达执行机关,剩下的执行时间就很少了,不抓紧执行就会造成超期羁押的。然后从检...


·浙江网络诈骗量刑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一、浙江网络诈骗量刑减刑标准是什么?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根据《最高...


·犯罪既遂包括的类型是什么?
      一、犯罪既遂包括的类型是什么?犯罪既遂的类型包括四种,即结果犯、行为犯、危险犯和举动犯。1、结果犯,指由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共同构成犯罪的客观方面的犯罪。结果犯的既遂,不仅要求有犯罪行为,而且必须发生法定的犯罪结果,缺少危害结果,犯罪的客观方面就不具有完整性或者说犯罪客观方面的要件...


·认定走私制毒物品罪的标准是什么?
      认定走私制毒物品罪的标准是什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案件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走私制毒物品罪并非行为犯,而是需要达到一定数量标准才能定罪处罚:1、麻黄碱、伪麻黄碱及其盐类和单方制剂5千克以上不满50千克;2、麻黄浸膏、麻黄浸膏粉100千克以上不满100...


·销赃价值3000元物品能否构成犯罪
      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数额5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或者多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累计数额3000元以上不满6000元的,为罚金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


·对于被拘留最多拘留多久?
      被拘留最多拘留多久?行政拘留最多15天,刑事拘留最多37天。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


·刑事诉讼法中的监护人的规定有哪些?
      未成年人都应该有监护人,这是法律所规定的,也是受到民法要求和保护的。在刑事诉讼案件中,我们也常常听见监护人这样一个说辞,那么刑事诉讼中的监护人是指什么,与我们一般意义上的监护人有什么区别,相信很多人也有这样的疑问,现在我们将为你作出解答。 一、法定监护人的范围包括哪些 监护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