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土地被征收修路了,村里说没有征收补偿,合理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土地被征收修路了,村里说没有征收补偿,合理吗?
  
    一、土地被征收修路了,村里说没有征收补偿,合理吗?
  
    村里修路占用土地也应该有补偿,其补偿标准与国家征用土地的补偿标准是一样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农村道路建设情况不同补偿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主干公路占地要依法征收。
  
    主干公路指的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道等纳入国家公路规划的公路,这些公路的权属为国有,道路修建如果占用农村土地,那需要按照《土地管理法》等法规对农村土地征收的相关要求进行征收补偿。
  
    并由县以上政府组织实施,并就补偿安置问题,与被征土地的农村集体和农户进行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确保农民群众的利益不受损。
  
    (2)乡村道路占地要合理补偿。
  
    乡村道路是乡村为改善出行条件而修建的道路,这些道路有时有一部分上级拨款,有的是靠乡村镇或受益村筹资或集资,这类道路应属于乡镇公益性建设。
  
    可以占用农村集体土地,不涉及土地征收,但如果占用农户土地,也要进行合理补偿,一般都是参加土地征收的数额进行补偿的,也可以以土地调整的方式弥补一些农户所受到的损失。
  
    (3)田间小路占地要相互平衡。
  
    田间小路指的农村田地之间,为方便农民农业生产,方便农业机械、各类农产品、化肥农药等进出田地而修建的道路。
  
  


·土地使用证20年年限到期怎么办?
      土地使用证20年年限到期怎么办?  现在许多人买房更关心价格高低、地理位置、基础设施等,很少会知道去关心房地产的使用年限,这是一个特别大的的误区,有可能会给自己带来巨大损失。土地在流转的过程中使用年限会减少,那么一旦买到的土地使用证20年的年限到期了该怎么办呢?一起来看下!  一...


·2023郑州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郑州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


·租赁土地使用权建造房屋能不能取得所有权?
      租赁土地使用权建造房屋能不能取得所有权?房屋是土地的附属物,租地是你只对土地享有使用权,没有土地所有权.只有你买下该地才能享有其所有权,土地上所盖的房子才属于你个人所有,才能办理产权登记及产权证.房屋产权即房屋所有权,指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依据...


·临时土地使用证什么办理方式?
      临时土地使用证什么办理方式?1、就像其他的商品房一样,安置房同样也有房产证。也同样需要按照它所既定的程序去办理。那么值得注意的是,关于安置房除受国家的法律保护之外,还受到各地方政府的相应政策的约束。按照有关规定,这种安置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 2、虽说这样,但在取得权的5年内是不...


·乡政府征收土地买卖是否合法
      乡政府征收土地买卖是否合法我国大力发展铁路、公路、机场等公共设施建设,需要征收大量村民土地,因这些设施大部分在郊区或在农村,归属于乡政府或镇政府管辖。而乡政府和镇政府又有熟悉和了解村民情况的优势,如果直接是由镇政府或乡政府征收土地买卖,他们这方面的权力吗?在这里详细说明直接是由镇...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内容有哪些?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内容有哪些?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范本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改变传统陈旧的农业耕作形式,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


·征地拆迁协议书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吗
      征地拆迁协议书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吗 一、征地拆迁协议书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吗 对于具体行政行为,一般是可以行政复议的。 二、行政复议的范围是怎样的 1、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


·最新辽宁省阜新市太平区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辽宁省阜新市太平区征地补偿标准  辽宁省阜新市太平区土地共有二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水泉镇:户部营子村。  补偿标准:区片价:58000元/亩;建设用地:58000元/亩;未利用地:46400元/亩。  二类区片区片范围:水泉镇:长哈达村、东水泉村、水泉村、高德营子村、...


·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会如何处罚?
       一、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会如何处罚? 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


·景区土地使用权年限是多久
       一、景区土地使用权年限是多久? 景区土地使用权年限一般是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2、工业用地(也就是...


·商住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
      土地使用权是一项重要的公民权利,但是土地使用权的获得并不是每个人天生就有,一般情况下,土地使用权的获得需要申请,而土地使用权也有固定的使用年限,一旦超过时间,土地使用权就会丧失,而这个时候,如果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该土地,就要重新申请,下面就让我们一起去看商住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