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专利权授予的条件都有哪些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专利权授予的条件都有哪些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或者不相近似。二、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有哪些按照专利法规定,一项发明创造只要具备了取得专利的实质条件,就可以获得专利权。但是,为了保护国家、社会和公众的利益,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我国专利法根据专利保护的特点和我国经济、技术发展状况,对一些主题作了不能取得专利权的例外规定。我国专利法规定,不授予专利权的有以下各项:1、科学发现。科学发现是对自然规律和有助于说明自然规律的自然现象的特性提出的前所未有的科学认识。但是,科学发现仅仅是对自然规律的认识,而不是利用自然规律所作出的发明创造,它不能直接应用于生产实践,不具备工业上的实用性,因此不授予专利权。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智力活动是指人的思维活动,它源于人的思维,经过推理、分析和判断产生出抽象的结果或者必须经过人的思维运动作为媒介才能间接地作用于自然产生结果。它仅仅是指导人们对其表达的信息进行思维、识别、判断和记忆,而不需要采用技术手段或者遵守自然法则,不具备技术的特点,因此不能授予专利权。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是指以有生命的人或者动物为直接实施对象,对之进行识别、确定或消除病因或病灶的过程。考虑到医生天职就是救死扶伤,在诊断和治疗疾病的过程中,医生理应有选择各种方法的自由;另一方面,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是直接以有生命的人体或动物体为实施对象,无法在产业上利用,不具备实用性,不属于专利法意义上的发明创造,因而这类方法不能被授予专利权。4、动物和植物品种。动物和植物品种指的是动物和植物品种本身,不包含生产动物和植物品种的方法。这里所说的生产方法是指非生物学的方法,不包括生产动物和植物主要是生物学的方法。一种方法是否属于“主要是生物学的方法”,取决于在该方法中人工技术的介入程度,如果人工技术的介入对该方法所要达到的目的或效果起了主要的控制作用或决定性作用,则这种方法不属于“主要是生物学的方法”,可以授予专利权。5、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由于可以用于军事目的,出于国家重大利益的考虑,专利法规定不授予专利权。需要指出的是,不仅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不能获得专利保护,而且原子核变换方法本身也不能获得专利保护。从《专利法》的规定中了解到,我国主要将专利分为了三大类,包括发明创造、实用新型以及外观设计。而在授予专利权的条件上,基本都是要求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不过,从实际情况来看,对申请不同类型的专利具体的要求却也是不同的。
  
  
  


·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办理步骤有哪些?
      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办理步骤有哪些? 一、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办理步骤 1、注册用户名(用于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的填写、修改、打印),用户名和密码一定要保存一下,以备将来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时要修改信息时所用。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要填写的内容包括: (1)软件全称、简称、版本号、...


·专利权的内容是什么?
      专利权的内容是什么2023 一、专利权的内容是什么 对于专利所有人而言,在申请被授予专利之后,则能成为专利权人,享受相应的专利权。具体如下所述: 1、 独占实施权:指专利权人对其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依法享有的进行制造、销售或者使用的专有权利; 2、进口权:指将专利权人在专...


·专利实施许可的分类有哪些呢?
      专利实施许可的分类在我国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如我国专利法以及专利法实施细则中都有规定。专利权实施许可按照不同的类型划,可以进行如下几种分类:第一种分类名称是专利实施的独占许可。专利的权利人和专利的被允许使用人双方要签订合同,在合同内容中,要约定好专利使用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同时也要...


·获得专利权的实质条件有哪些
      获得专利权的实质条件有哪些自身首先要具备三个条件:1、新颖性---申报前未见有相同相似的技术方案(包括出版发表、公开使用、社会公知和已有申请);2、创造性---与在前已有技术比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3、实用性---能够制造或使用,并能产生积极效果。之后要向国家知识产权局...


·驰名商标注册多少钱,申请驰名商标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驰名商标注册多少钱,申请驰名商标需要的材料有哪些通常申请的商标都是叫做注册商标,这样的商标能够比没有申请注册的商标更好的获得来自法律的保护,然而对于存在时间比较久的、商品质量优质的商标,是可以申请成为驰名商标的。那么驰名商标注册多少钱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驰名商标注册多少钱 ...


·知识产权诉讼证据举证责任是如何划分的?
      知识产权诉讼证据举证责任是如何划分的? 一、知识产权诉讼证据举证责任是如何划分的? 1、知识产权诉讼证据举证责任是证据的提供者来承担。 2、所谓举证责任的分配,就是按照一定的标准确定当事人负担举证责任的范围。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


·发明授予专利的条件包括几种?
      发明授予专利的条件包括几种我国《专利法》规定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该发明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创造性,是指同...


·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对象是什么
      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对象是什么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是智力成果或是知识产品,是创造性的智力劳动所创造的劳动成果。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著作权和邻接权。著作权,又称版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及其相关主体依法对作品所享有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邻接权在著作权法中被称为“与著作...


·个人著作权授权企业如何纳税?
      个人著作权授权企业如何纳税? 一、个人著作权授权企业如何纳税? 个人转让著作权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与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1、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


·技术成果的专利权归谁
      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的当事人共有。根据具体情况,在实践中,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时,其他各方可以优先受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该优先权的基础在于各方依合同的约定投入了资金并具体完成了研究开发任务。优先...


·抢注商标同时使用可以吗?
      抢注商标同时使用可以吗?不能用。如果别人已注册商标,无论你在哪里销售相同产品均是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我国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细则以及司法解释所规定的商标侵权,大多都是按照商标侵权行为的内容或者类型来确定案件管辖和案件主体的。商标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于侵犯注册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