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二手房按揭贷款有什么条件限制一般来说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二手房按揭贷款有什么条件限制一般来说,有这几方面限制:(一)已取得房地产权证的商品房,或立即可以取得房地产权证并入住的商品房;(二)房龄:不超过20年的普通住房和不超过15年的其他房产;(三)贷款成数:普通住房最高8成,而其他房产最高6成;(四)贷款期限:普通住房的房产已使用年限与贷款年限之和最长不超过30 年,其他房产的已使用年限与贷款年限之和最长不超过20年(且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五)贷款期限与借款人实际年龄之和不得超过65周岁。二、如何办理二手房贷款?二手房的贷款方式主要是房屋抵押贷款,与商品房抵押贷款的形式基本相同,但在贷款额度、房屋价值评估、阶段性保证方面有不同之处。下面就二手房贷款手续作一些简单介绍:1、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提交相关材料,选择贷款方式。2、银行初审合格后,由银行指定的房产评估机构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虽然购房者已经与房屋所有权人就房屋的价格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已有约定,但银行是以其指定的房屋评估机构对房屋的评估价值作为确定贷款额度的依据。购房者最高可以得到该房屋评估价值的70%的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3、由银行指定的律师事务所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出具法律意见书。4、贷款银行在审核法律意见书的基础上,将决定是否批准贷款。得到银行批准贷款的通知后,购房者和房屋所有权人在贷款银行分别开设账户,购房者把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的房价款的30%存入自己的账户。之后,购房者与银行签订购房抵押贷款合同并签署授权书,授权银行将该笔首付款及发放的贷款划至卖方账户。购房者还需要与保险公司为该房屋办理个人抵押贷款房屋保险。5、贷款银行直接将贷款划至卖方账户,发放贷款的次月起购房者需按银行规定的时间偿还贷款。6、办理立契过户,申领《房屋所有权证》。7、由律师事务所办理房屋抵押登记,并将《房屋他项权利证书》交由银行收押。8、在购房者还清贷款本息后,解除抵押担保。购买二手房的时候若需要向银行申请贷款,那也要满足银行的要求才行,这个时候就需要购房者准备相应的材料,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而银行方面经过审查,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才会准许放贷。但要注意,就二手房申请贷款的,有诸多的限制,上文中有相应的介绍,若是还有什么疑问的话,不妨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婚前房产增值算共同财产吗?
      婚前房产增值算共同财产吗? 一、婚前房产增值算共同财产吗? 不算共同财产,一方的婚前房产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增值部分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


·年北京农村未过户房屋买卖问题有哪些
      根据中国几千年风俗的沿袭,土地房屋对我们来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生活组成部分。房屋买卖是一个家庭的重要事件,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村房屋也在非集体经济成员之间买卖。但是在农村房屋买卖的过程中,产生了很多问题。下面我们来探讨一下2021年北京农村未过户房屋买卖的相关问题。 一、北京农村未过户...


·房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吗?
      房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吗? 一、房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吗? 房屋承租人不一定享有优先购买权,具体的规定如下: 《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七百二十六条 【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


·丹阳安基村房屋拆迁补偿办法是怎样的
      丹阳安基村房屋拆迁补偿办法是怎样的货币补偿作为主要方式。其原因:一是货币补偿操作简单,且一次性了断,不会产生延长过渡期限、被拆迁人或使用人不能及时回迁等后续问题;二是货币补偿更方便被拆迁人选择住房,不受地点等方面的限制;三是避免因安置用房质量不好而使拆迁双方产生矛盾;四是更好地体...


·购房者解除买卖合同情形有哪些
      购房者解除买卖合同情形有哪些(一)开发商资质不全。开发商开发手续不全导致合同无效,依照我国《民法通则》、《合同法》相关规定开发商必须证件齐全才能盖楼、卖房。 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就属于违法操作,与买房人签署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由于是无效合同,开发商应当返还购房人交纳的房款。(二)...


·婚后买房是不是共同财产
       不动产是重要的财富,而房子又是重要的不动产,可想而知,房产在离婚诉讼中的争议是不争的事实。尤其像北京、上海、广州这些个特大城市,每平方米少则一两万,多则六七万,房子简直成了命根子。在这些城市中,房产的争议尤为激烈。你一般来讲婚后买房是不是共同财产呢?我们一起在下文在进行了解。...


·营业执照拆迁怎样补偿的营业执照拆迁补偿包括:房屋
      营业执照拆迁怎样补偿的营业执照拆迁补偿包括:房屋拆迁补偿、营业损失补偿、设备搬迁补偿、设备损坏补偿等补偿。法律法规对于认定标准也没有统一规定,导致各个地方有不同的标准。主要有以下标准:一是房屋权属证书登记为标准,只要登记为营业用房,按照营业用房来补偿。二是有合法经营手续为标准,只...


·贷款没还清房产证怎么除名
      贷款没还清房产证是无法办理除名的。贷款没有还清,产权已经抵押银行,不属于当事人所有,当事人没有权力处置该住房产权。需要贷款还清,有房产证,契税证,出让性质土地证,双方当事人一起持各自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户口本,以上住房证明,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析产过户住房给一方。《城市...


·房屋贷款逾期还款有什么后果房贷逾期还款的后果:
      房屋贷款逾期还款有什么后果房贷逾期还款的后果:1、个人征信受损,影响今后各种贷款办理。一旦房贷产生逾期,贷款方会看到你的逾期还款记录。如果是比较严格的银行,即便你只逾期一天,银行也会把逾期情况录入央行的征信系统,逾期记录一旦进入到征信系统中,对今后用户申请信用卡或贷款都有严重的影...


·一、孙子继承爷爷的房产可以吗?
      一、孙子继承爷爷的房产可以吗?有权,但只能继承属于他父亲的那一部分(代位继承)。还有一种就是遗嘱继承,可以继承全部遗产。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城镇居民继承农村房产是否合法?
      城镇居民继承农村房产是否合法?城镇居民继承农村房产是否合法需要根据房屋的性质来进行确定,农村自己建造的可以继承,宅基地类型的把握不能够继承。我国的《继承法》中所列遗产的范围中有房屋。所谓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