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招摇撞骗罪属于哪类犯罪?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招摇撞骗罪属于哪类犯罪?
  
  一、招摇撞骗罪属于哪类犯罪?
  
  区分招摇撞骗罪与非罪的界限,关键看是否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招摇撞骗罪属于侵犯财产类犯罪,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应当立案。本罪属于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原则上就应当以犯罪论处,应当立案侦查。
  
  1、招摇撞骗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仅限于公私财产权利。
  
  2、行为手段不同。招摇撞骗罪的手段只限于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诈骗罪的手段并无此限制,而可以利用任何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和方式进行。
  
  3、犯罪的主观目的不同。诈骗罪的犯罪目的,是希望非法占有公私财物;而招摇撞骗罪的犯罪目的,是追求非法利益,其内容较诈骗罪的目的广泛一些,它可以包括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也可以包括其他非法利益占有。
  
  二、招摇撞骗罪与敲诈勒索罪的界限是什么?
  
  两者区别在于:
  
  1、前罪是以“骗”为特征的,被害人在受骗后往往是“自愿”交出财物或出让其他合法权益;而后罪,虽然也有“诈”的成份,但却是以“恫吓”被害人为特征,即对财物的持有者施以恫吓,造成其精神上的恐惧,出于无奈,被迫交出财物而出让其他合法权益。这是两者最主要的区别。
  
  2、前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的活动,其直接侵犯的不仅可能是财产权,也可能是公共利益和公民的其他合法权益;而后罪侵犯的客体只能是公私财产所有权。
  
  清楚的了解该犯罪行为是规定在刑法当中的哪一种类型,就可以快速的作出判断,从而了解到应当进行什么样的刑罚处罚,比如说招摇撞骗罪可以准确定位到财产类犯罪,虽然说它侵犯的客体并不仅仅财产利益,还包括其他的工作人员的威信。
  
  


·强制猥亵罪的对象是怎么规定的?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扩大,中西方文化思潮不断碰撞,许多新理念、新观点、新模式进入中国,但随之而来的也有许多外部糟粕,国家立法机构根据新形势、新变化对相关法律适时进行修正,其中《刑法修正案(九)》中就对强制猥亵罪的对象等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那么,强制猥亵罪的对象是什么规定呢?一、刑...


·认罪了还请律师有什么用?
      一、认罪了还请律师有什么用?律师所说的话专业,知道从哪些方面往轻的方面辩护,会告诉你如何做才能从轻处罚,律师的意见法院会重视,判决书中要写出来的,你自己说人家会说你是狡辩不能客观,而且刑事案件很专业,律师还可以提出判几年的建议权。这些都是当事人没有能力自我实现的。二、在案件中律师...


·刑事诉讼法审判期限的规定是怎样的?
      刑事诉讼法审判期限的规定是怎样的? 关于刑事诉讼法当中的期限规定我们可以知道不管是在一审当中还是二审当中都是有审限的规定的,但是一审与二审当中的审限也是不一样的,我们可以从相关的法律规定当中比较得出结论,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刑事诉讼法审判期限的规定是怎样的吧 一、一审法院将案件...


·附加刑数罪并罚原则是什么
      附加刑数罪并罚原则是什么 一、附加刑数罪并罚原则是什么? 对判处附加刑的,采取附加刑与主刑并科的原则。数罪并罚的原则还包括: 1、对于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采取吸收原则。 (1)数罪中判处几个死刑或者最重刑为死刑时,只执行一个死刑,不执行其他主刑。 (2)数罪中判处几个...


·诈骗罪为什么不可提起民事诉讼的
      诈骗罪为什么不可提起民事诉讼的《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


·缓刑和拘役合并执行还需要坐牢吗?
      缓刑和拘役合并执行还需要坐牢吗?缓刑和拘役合并执行有可能就不需要坐牢了,拘留来说如果是同时判决拘役、缓刑八个月的处罚,只要在缓刑考验期内不出事,或者没有其它的犯罪,原来的判决就不再执行,人就不会被关进去了。缓刑考验后,就没有事了。在考验期内,千万要遵守社区矫正的有关规定。法律依据...


·网络金融诈骗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虽然在司法实践中,以他人在网络平台上实施犯罪行为,而到公安机关报案的情形是十分常见的,但是并非所有的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在侦查结束之后,实施犯罪行为的主体都会被量刑,那么,网络金融诈骗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网络金融诈骗罪怎么量刑 网络金融诈骗属...


·集资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对于集资诈骗犯罪来讲,此时侵犯的是双重法益,包括国家金融管理秩序与公民财产的所有权。由此可见,这样的犯罪是很严重的。因此实践中,有的人就在问了那么我国对集资诈骗罪是怎么处罚的呢?接下来,我们就来告诉您集资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一、集资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集资诈骗罪的追诉标...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辩护律师不能做的行为有哪些?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涉及案件的人可以找其他人代替辩护,其中很多人会选择律师来做自己的辩护人,因为他们对于法律更加专业,即辩护律师,但是法律对于辩护律师也有一些规定,限制其行动范围,下面我们就来看看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辩护律师不能做的行为。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辩护律师和其他辩...


·缓刑期犯罪应该怎么处理
      要是犯罪分子在判刑的时候被同时宣告适用缓刑的话,那么此时可以暂时不用执行原判刑罚,但缓刑有一定的考验期,而要是罪犯在缓刑期犯罪的话,此时又应该怎么来处理呢?下面,请跟随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这方面的的知识吧。 一、缓刑期犯罪应该怎么处理 司法实践中,有的法院在对缓刑考验期内又犯罪的...


·刑法中绑架罪同伙定性是什么
       一、刑法中绑架罪同伙定性是什么? 绑架罪同伙定性一般是从犯,认定从犯,要从犯罪分子在共同犯罪活动中所处的地位、实际参加的程度、具体罪行的大小、对危害结果所起的作用等方面,去具体分析判断,看其在共同犯罪中是否起次要的作用或者辅助作用。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通常是指直接参加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