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违反出资义务取消股东分红资格是否合法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违反出资义务取消股东分红资格是否合法?合法,对于违反出资义务的股东,公司可以选择的解决方式包括:1、减少资本,取消股权将股东未出资的部分从公司资本中减除,使公司资本与股东的实际出资额一致,取消该股东的股权及股东身份。这种救济方式的采用,会直接缩减公司的财产规模和范围,降低公司的债务清偿能力。因此,必须严格按法定减资程序进行,必须在现有债务进行清偿或向提供有效担保之后,未出资的股东才能有效地从公司退出。2、替代出资,追偿债务由其他股东替代未出资的股东履行出资义务,该股东的资格继续存在,股权得以圆满,同时,替代出资的股东取得向该股东追偿的权利,如果追偿失败或该股东无力清偿,替代出资的股东应有权选择继续追偿或直接取得该项股权抵偿替代履行的出资。3、转让股权,变更股东将未出资股东的股权直接转让给其他股东或股东之外的投资者,由受让者履行相应的出资义务。此与前种方式的区别在于越过替代履行、追偿出资款的中间程序,而直接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取得该项股权。二、股东义务有哪些?作为公司股东,应当根据出资协议、公司章程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义务。这些义务主要包括:1、出资义务。2、参加股东会会议的义务。参加股东会会议既是股东的权利,同时也是股东的一项义务。股东应当按照公司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股东会会议,不能亲自参加时可以委托其他股东出席股东会会议并行使表决权。3、不干涉公司正常经营的义务。股东依据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权限以及公司法规定的股东权利行使权利,应当尊重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各自履行自己的职责,不得干涉董事会、经理的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不得干涉监事会的正常工作。4、特定情形下的表决权禁行义务。公司法第16条第2、3款规定,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被提供担保的股东或者受被提供担保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关于该事项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表决。这称为利害关系股东表决权的排除。5、不得滥用股东权利的义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治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股东本身就具有法定出资义务,在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的情况下公司肯定会有一系列的解决方式的,公司不仅可以直接剔除该股东的股权,由此给公司造成的财产损失还可以向该股东追偿的。股东也不可能在没有完成出资义务的情况下,理所应当的来分红。
  
  
  


·与非独立核算分公司签订合同的风险需要确定什么
      与非独立核算分公司签订合同的风险需要确定什么与非独立核算分公司签订合同的风险需要先确定该分公司是否具有签署合同的权利,非独立核算分公司合同签订后具有法律效力,分公司虽然不是独立的法人,但是一般也是领取营业执照了的,可以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可以对外签订合同。而且可以自...


·怎么区别公司注册资金实缴制和认缴制
      认缴制与实缴制的主要区别是:1、性质不同,认缴制不用再验资,股东对所认缴的资本负法律责任;实缴制必须出资验资,把资金冻结在开户行,验证资本金。2、意义不同,认缴制方便了创业人员创业,先不用任何出资就可以注册公司经营;实缴制必须出资验资方可经营。3、类型不同,认缴制的公司指一般的无...


·法律规定新进股东怎么处理?
      法律规定新进股东怎么处理? 一、法律规定新进股东怎么处理?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3、变更组织机构...


·公司法解释三12中对于股东抽逃出资应该如何界定?
      公司法解释三12中对于股东抽逃出资应该如何界定?随着商务活动的不断深化,各种以合资及合作的形式出现在企业中的股东日益增多,而不乏有人会钻空子,出现了股东抽逃出资这种欺诈性违法行为,我国在2011年2月16日颁布的公司法解释三12中就这一特别行为做出了特别说明,具体说明让我们给您介...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的剩余资产应该如何分配?
       公司被宣告破产或解散后,公司必须先进行财务清算,将公司的剩余资产进行分配,那么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的剩余资产应该如何分配呢?简单的说就是公司偿清所有的公司债务以后,才能将公司的剩余资产分配给股东。下面律图小编带您详细了解一下相关知识。 公司被宣告破产或解散后,其法人资格并不立...


·担保公司未代偿抵押物被查封了该怎么办?
      担保公司未代偿抵押物被查封了该怎么办? 一、担保公司的经营范围 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融资租赁及其他经济合同的担保;个人消费贷款担保、个人经营性贷款担保、汽车消费信贷担保、项目投资、融资管理等。 (一)担保公司借款担保 1、企业技术改造贷款担保 2、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担保 3、...


·有些企业本身想要为降低用人成本
      有些企业本身想要为降低用人成本,所以才去专门雇用那些年龄比较大或者是操作技能偏低的这部分劳动者,但是这种做法很多时候真的是特别的得不偿失的,因为相应的这部分的劳动者面对相关事故的应急能力都是反应比较弱的,所以面对有些突发的安全性事故可能就会造成特别严重的后果,比如造成了伤残九级。...


·哪种情况企业可以辞退孕妇
      哪种情况企业可以辞退孕妇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但是,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相关规定,劳动者有如下情形之一,用人单位有权依法解除与怀孕女职工的劳动关系:1、严重违...


·违反公司法同业禁止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违反公司法同业禁止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一旦我们在某一工作单位工作,就避免不了要签署一个竞业协议。也就是承诺自己在入职间不会到相同工作性质的公司工作,以避免曾从事工作的公司商业秘密的泄露,避免造成商业之间非良性的竞争。那么若违反了公司法同业禁止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呢?同业禁止协议...


·注册资本多少对企业有影响吗?
      注册资本多少对企业有影响吗?注册资本多少对企业有影响,因为公司的很多的税费的话,它都是按照公司的注册资本来进行一个缴纳的,所以实际上对于他们的一个影响还是比较重大的,当然了也需要看到我们国家注册资本,它实际上也就在一定的程度上衡量了这个公司,它的一个经营范围和规模大小的问题。1、...


·总分公司之间订立合同是否有效
      总分公司之间订立合同是否有效分公司没有法人资格,这种情况只有总公司一方有资格订合同,而分公司没有,相当于总公司为分公司制定了内部规则,不是合同。分公司并不是独立法人,只是总公司的分设机构罢了,权利义务还要总公司承担。如同左手和右手签合同,并不能凭这样的合同对抗第三人。二、与分公司...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