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遗嘱执行人遗产管理人的区别有哪些?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遗嘱执行人遗产管理人的区别有哪些?
  
  1、遗嘱执行人是指有权按照遗嘱人的意志执行遗嘱的人。我国《继承法》规定,遗嘱人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如为法定继承人,则该继承人不得拒绝,遗嘱执行人必须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遗嘱执行人可使遗嘱人的遗嘱依法得以完全实现,同时可以使遗产的分割得以顺利进行,避免纷争。
  
  除遗嘱中另有特别规定外,遗嘱执行人可执行下列事务:
  
  (一)查明遗嘱是否合法真实;
  
  (二)清理遗产;
  
  (三)管理遗产;
  
  (四)诉讼代理;
  
  (五)召集全体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公开遗嘱内容;
  
  (六)按照遗嘱内容将遗产最终转移给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
  
  (七)排除各种执行遗嘱的妨碍;
  
  (八)请求继承人赔偿因执行遗嘱受到的意外损害。
  
  2、遗产管理人
  
  法院指定的个人或银行,负责执行法院的对一桩遗产的处理决定,直到其全部分配到所有请求者为止。当一个人死后没有遗嘱,或没有指定执行人时,或者当指定的执行人无法或不愿执行遗嘱时,遗产管理人将由法院指定。
  
  综上所述,抚养费并不涵盖报辅导班的费用,但假如这笔费用对于一方经济难以承担,可以要求另一方分担,双方根据彼此的工资水平和生活状况,通过共同协商来解决这个问题。孩子的未来就是父母的未来。
  
  3、职责范围
  
  遗产管理人的职责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清点遗产,制作遗产清单 遗产管理人对于由其管理或应由其管理的遗产应当进行清点,并登记造册、制作遗产清单。这样做的好处在于:便于遗产管理,防止遗产散失; 便于计算遗产的价值及清算移交遗产;便于继承人或利害关系人随时查阅。
  
  (二)为保存遗产,可以对遗产采取必要的措施 遗产管理人在管理遗产时,如认为不采取必要的处分措施不足以保护遗产的,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包括为保存遗产而采取的诸如变卖、修缮等; 对被继承人紧急债务和税款的清偿;继续进行必要的营业行为等。
  
  (三)公告及通知 遗产管理人有权也有职责公告通告或个别通知继承人、受遗赠人、死者生前的债权人,以使他们能够继承或者接受遗赠的遗产或能够获得债权的实现。
  
  综合上面所说的,遗嘱执行人和遗产管理人是属于两种不同的条款,所承担的责任也会不一样,但唯一的共同点就是为了更好的保障遗产不受到任何的侵犯,所以,对于遗嘱的条款有很多种,在处理的时候也要结合实际的情况来进行办理。
  
  
  


·一、继承法继承遗产需要缴纳费用吗?
      一、继承法继承遗产需要缴纳费用吗?继承遗产一般是不需要缴费的,我国目前税收方面的法律、政策均没有规定对于遗产继承收取遗产税,但是遗产税的征收与否正在讨论之中,可能在不久的将来会有相应的规定出台,但是目前是不征收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之规定...


·什么是胎儿继承份额的保留
      如果父亲在孩子尚未出生之前就去世的话,此时母亲正怀孩子的,那该孩子就会成为遗腹子。通常此时对父亲的遗产进行分割的时候,需要给胎儿保留相应的继承分割,然后根据之后其出生的情况进行处理。究竟日后保留的胎儿继承份额该怎么处理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什么是胎儿继承份额的保留 ...


·继承财产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继承财产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这个是要视情况而论的。 1、如果是法定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是基于遗嘱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个人财产; 3、法律依据: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


·遗产诉讼费用怎么计算?
      遗产诉讼费用怎么计算? 一、遗产诉讼费用怎么计算? 遗产诉讼费用按照下列标准计算: 标的金额1万以下的,诉讼费用50元; 标的金额1万以上1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2.5%减去200元计算; 标的金额10万以上2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2%加上300元计算; 标的...


·继承遗产提供的证据有哪些
       继承人们在继承遗产的时候,可能会因为遗产分配问题而产生纠纷,在这种情况下多数会选择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的力量来解决相关纠纷。而要想获得有利判决的话,就要求当事人提供证据。那么继承遗产提供的证据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1、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是...


·监护人遗产继承权可以由被监护人继承吗?
      监护人和被监护人存在着我们每一个人身上,而且监护人与被监护人关系一般来说都是有血缘关系或者十分亲近的,正如同我们遗产继承涉及到的关系一样,那么监护人遗产继承权可以由被监护人继承吗?下面跟我们一起了解一下。 一、监护人遗产继承权能否由被监护人继承 被监护人有没有权继承监护人的遗...


·法定继承人有非婚生子女吗?
      法定继承人有非婚生子女吗非婚生子女是法定继承人的,具体规定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


·孙子是不是法定继承人
      孙子是不是法定继承人 孙子女不属于法定继承人,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被继承人死亡后他所拥有的财产,就是他的遗产,他的继承人从他死亡开始进行财产继承。 孙子虽然不是法定继承人,但是可以代位继承遗产。很多人认为,孙子是没有权利继承爷爷的遗产,...


·一、代书遗嘱继承的有效条件有哪些?
      一、代书遗嘱继承的有效条件有哪些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代书遗嘱也属于遗嘱的一种形式,即遗嘱可以由他人代书。而代书遗嘱应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遗嘱的一般要求,即a、立遗嘱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设立遗嘱;b、立遗嘱人思想表示真实;c、遗嘱处...


·继承权放弃要在什么时间提出
      继承权放弃要在什么时间提出所谓放弃继承是指继承人作出的不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意思表示。继承人有权依照自己的意愿作出接受或放弃继承权的决定。《继承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可见,继承人要...


·对于爷爷去世外孙子有继承权吗?
      对于爷爷去世外孙子有继承权吗?有权继承的,但只能继承属于他父亲的那一部分(代位继承)。还有一种就是遗嘱继承,可以继承全部遗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