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后抚养费要多少,要支付到什么时候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实践中,没有抚养权的一方不能与孩子生活在一起,但是可以通过给付抚养费的形式来承担作为生父母的义务。抚养费的支付没有疑问,但是离婚后抚养费要多少?我们可以一起在下文中具体了解一下这个问题。一、离婚后抚养费要多少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承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1、
  关于子女抚育费的数额的确定。首先由父母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无论是协议还是判决,都应以三个方面的因素为确定依据:一是子女成长的实际需要;二是父母双方的实际承担能力;三是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即使是父母双方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法院也应查实双方是否符合上述依据,否则,影响子女健康的应不予准许。2、
  确定子女抚养费有以下3种具体的计算方法:第一,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承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第二,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第三,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3、
  子女抚育费可以采取以下的给付方式:一是定期给付和一次性给付。可依父母的职业情况而定,原则上应定期给付,这主要是指有固定收入或虽无固定收入,但每月都有相当收入的父或母,应按月给付;从事农业生产或收入较高的父母,可按季或年给付;特殊情况下,也可一次性给付,如当事人有充分的经济能力,有条件一次性给付的;对于涉外、涉华侨、涉港澳台同胞的离婚案件,对子女的抚育费一般都做一次性给付的处理,以免日后发生执行困难。二是以物折抵。这种方法,主要适用于没有经济收入的一方或下落不明的一方。在这种情况下,按照确定的子女抚育费所要给付的数额,用归属与无经济收入一方或下落不明一方的财物,以相当的数额,折抵抚育费,交付抚养子女的一方。二、抚养费要出到什么时候子女抚育费给付期限包括原则期限和特殊期限两种。原则期限是指抚育费的给付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特殊期限,是指子女成年后,按父母的经济负担能力,仍要负担其抚育费,其停止期限视具体情况而定。下列成年子女的3种情况,即是特殊期限适用的前提条件: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尚在校就读的;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据有上述特殊情况之一的子女,有负担能力的父母仍要负担其抚育费。离婚后抚养费要多少?由于每个家庭的情况不同,因此实际关于抚养费的数额也是不一样的,一般来讲就是本人月工资收入的20%-30%左右。至于抚养费要出到什么时候,通常情况下是到子女成年为止。
  
  
  


·离婚不给财产要怎么处理
      离婚不给财产要怎么处理若是协议离婚的话,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按照离婚协议书中的约定,履行自己交付财产的义务。对方不履行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若是诉讼离婚的话,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拒不执行裁判,可能构成拒不执行裁定判决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


·离婚协议如何公证,要哪些材料
      有些当事人在签订离婚协议书之后,为了避免日后反悔,都会选择公证离婚协议书,可是离婚协议如何公证?具体需要哪些材料?针对这方面的内容,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协议如何公证 在办理离婚协议公证时,夫妻双方当事人必须本人亲自到场,不能委托他人代理,具体的程...


·评标专家受贿案处罚标准是什么?
      政府部门采购办公用品,涉及金额较大的,会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供应商。有的不法企业想拿到供应商资质,在评标的时候向评标专家行贿,让其做出有利于自己企业的判断。评标专家受贿,是违法犯罪行为,那么,评标专家受贿案处罚标准是什么?下面本站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评标专家受贿案处罚标准是...


·哺乳期孩子离婚判给谁
      哺乳期通常是指子女尚未满1周岁的这段期间,而在这段期间,法律对女性的保护都是比较多的,包括劳动和生活方面。实践中,有的夫妻在孩子哺乳期内离婚,那哺乳期孩子离婚判给谁呢?以下是我们做的详细解答。 一、哺乳期孩子离婚判给谁 虽然在实际生活中婴儿哺乳期因人而异,由于《子女抚养意见》规定...


·两周岁以下宝宝抚养权怎么判,评估的方式是什么?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是引起纠纷很重要的原因,但是解决起来却很麻烦,通常这类问题都是无法通过协商来解决的,只能采用司法的手段来对问题进行解决。那如果离婚后两周岁以下宝宝抚养权会归属给男方还是女方,孩子的抚养权归属评估的方式是什么? 一、两周岁以下宝宝抚养权 当子女不足两周岁时。如果...


·起诉离婚一审开庭程序有哪些?
      我们在起诉离婚的时候有很多相关手续其实在实务当中的践行程度根本不像书中所说的那么简单,并且有些当事人甚至在离婚的时候在开庭时根本控制不了情绪,那么起诉离婚一审开庭程序有哪些呢,下面就由我们来告诉您。 一、普通程序 1、起诉,递交诉状及相关证明材料、交纳案件受理费。人民法院收到...


·根据法律规定刑事赔偿会涉及家人吗?
      根据法律规定刑事赔偿会涉及家人吗? 一、根据法律规定刑事赔偿会涉及家人吗? 根据法律规定刑事赔偿不会涉及家人,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


·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后
      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后,孩子的抚养权肯定是判给其中一方,那么另一方就会拥有探视权,那么离婚男方不让探视孩子怎么办?如果是这种情况,对方不协助的话,是可以到当地的法院强制执行的,然后法院就会根据当时情况,对不配合的人进行拘留或罚款。离婚男方不让探视孩子怎么办?如果在离婚时有约定,判决书...


·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


·领了结婚证没办婚礼可以退彩礼吗?
      一、领了结婚证没办婚礼可以退彩礼吗?结婚证领了,可是没有举行婚礼,关健还要看双方是否已经共同生活,以及是否导致男方生活困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如果双方虽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或因给付彩礼造成男方生活...


·以前的事实婚姻怎么离婚?
      以前的事实婚姻怎么离婚?关于事实婚姻,如果没有补办结婚登记手续,夫妻只按一般的同居关系予以解除。最高院关于《婚姻法解释(一)》第五条作出了规定。该规定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作为划分的依据。1、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