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包头工伤赔偿申请材料有哪些?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包头工伤赔偿申请材料有哪些?
  
  1、《包头市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区属单位还需加盖区劳动部门公章);
  
  2、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3、工伤(亡)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4、伤残等级评定结论通知书原件;
  
  5、如鉴定结果为1-4级伤残职工,提供工伤职工建行存折或卡的复印件;
  
  二、工伤中伤残赔偿标准是多少?
  
  1、一至四级伤残: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一级27个月本人工资;二级25个月本人工资;三级23个月本人工资;四级21个月本人工资。
  
  (2)伤残津贴标准:一级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本人工资的80%;四级本人工资的75%。
  
  (3)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2、五至六级伤残:
  
  (1)五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8个月本人工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标准以为本人工资的70%;
  
  (2)六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6个月本人工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标准以为本人工资的60%。
  
  三、写工伤认定书注意事项有哪些?
  
  1、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体工整清楚。
  
  2、申请人为用人单位或工会组织的,在名称处加盖公章。
  
  3、事业单位职工填写职业类别,企业职工填写工作岗位(或工种)类别。
  
  4、伤害部位一栏填写受伤的具体部位。
  
  5、诊断时间一栏,职业病者,按职业病确诊时间填写;受伤或死亡的,按初诊时间填写。
  
  6、职业病名称按照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填写,接触职业病危害时间按实际接触时间填写。不是职业病的不填。
  
  7、受伤害经过简述,应写清事故时间、地点,当时所从事的工作,受伤害的原因以及伤害部位和程度。
  
  综上所述,包头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应当先去做工伤认定,其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赔偿需要提供工伤待遇申领表、身份证、工伤认定书等材料。工伤赔偿项目很多,包括医疗费用方面赔偿、伤残赔偿等。申请赔偿是在劳动能力鉴定之后的手续。
  
  


·什么情况下不能解雇女职工
      什么情况下不能解雇女职工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要解除劳动合同,应当符合法律的规定,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 29 条的规定,女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劳动法第 26 、 27 条解除劳动合同:(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


·收回工程欠款的途径有几种
      收回工程欠款的途径有几种在建筑行业中,由于建设工程的投资都比较大,工程欠款也就难免会发生。在发生工程欠款后,债权方的企业就要考虑收回欠款的问题。具体来说,收回工程欠款的途径有哪些?对于债权方的建筑企业或承包人来说,有哪些防范工程欠款的措施有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劳动合同法有什么特点?
      一、劳动合同法有什么特点?1、进一步加强了对劳动者就业权益的保护。2、分类规范不同劳动用工形式。针对我国劳动力市场用工形式多样化的发展趋势,在进一步完善全日制用工规范的基础上,对劳务派遣、非全日制用工两种用工形式专门进行了规范,拓展了法律适用的范围,使不同就业形态下劳动者的合法权...


·受工伤单位要片子能给吗?
      受工伤单位要片子能给吗? 一、受工伤单位要片子能给吗? 可以给,需要提交工伤的相关证明材料。工厂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可以把诊断证明书交由工厂提交给人社局;病历和片子有工伤职工在参加鉴定的时候提交给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


·劳动者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属于弱势群体,当劳动者遭到公司违法解除
      劳动者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属于弱势群体,当劳动者遭到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法律规定劳动者可以得到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双倍赔偿金。那么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的法律依据有哪些呢?我们将为您解答。 (一)《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


·新员工入职临时协议书怎么写?
      随着社会大众的维权意识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工作者开始按照劳动法的要求维护自身利益,所以很多不规范的企业都遭到了各种劳动纠纷诉讼,也倒逼着企业开始注意公司人力制度的建设,以避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那么,新员工入职临时协议书怎么写?我们整理了下面的内容为您讲解。 新员工入职临时协议...


·一、员工可随时通知辞职吗?
      一、员工可随时通知辞职吗?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


·公司强迫检查员工手机账单是否违法?
      公司强迫检查员工手机账单是否违法? 一、公司强迫检查员工手机账单是否违法 公司是没有权检查员工手机账单的,如果强迫检查员工账单是属于侵犯员工权益的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九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公安机关对责任人员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罚款或者警告...


·上班酗酒死亡不属于工伤吗?
      上班酗酒死亡不属于工伤吗? 一、上班酗酒死亡不属于工伤吗? 不属于工伤,上班酗酒属于违规行为,不能认定工伤。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 1.从事本单...


·受到工伤后如何申请工伤补偿
      劳动者在遭受工伤之后,可以申请获得工伤赔偿,而此时说工伤补偿其实是不准确的。实践中,工伤赔偿是劳动法中最具实践性的问题之一,工伤发生后予以工伤赔偿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利益,可是若员工受到工伤后该如何申请工伤赔偿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受到工伤后如何申请工伤赔偿 ...


·效益工资是否加班费构成?
      效益工资是否加班费构成?效益工资不是由加班费构成,获得此两种收入的依据存在差异。效益工资是根据职工个人或集体的经济效益状况决定工资数额的工资形式,是我国工资制度改革实践中出现的一种新的工资形式。特点是,工资必须同职工个人的劳动成果和企业经济效益相联系。效益与工资直接挂钩;效益好,...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