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玩忽职守是过失犯罪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玩忽职守是过失犯罪吗?
  
  一、玩忽职守是过失犯罪吗?
  
  玩忽职守是过失犯罪。玩忽职守罪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地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追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本罪在主观方面由过失构成,故意不构成本罪,也就是说,行为人对于其行为所造成重大损失结果,在主观上并不是出于故意而是由于过失造成的。也就是他应当知道自己擅离职守或者在职守中马虎从事对待自己的职责,可能会发生一定的社会危害结果,但是他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是虽然已经预见到可能会发生,但他凭借着自己的知识或者经验而轻信可以避免,以致发生了造成严重损失的危害结果。
  
  《刑法》
  
  第三百九十七条 【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玩忽职守立案标准
  
  玩忽职守罪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立案: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
  
  2、导致10人以上严重中毒的;
  
  3、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
  
  4、造成公共财产或者法人、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2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
  
  5、虽未达到3、4两项数额标准,但3、4两项合计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或者合计直接经济损失不满20万元,但合计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
  
  6、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6个月以上,或者破产的;
  
  7、弄虚作假,不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指使、强令他人不报、缓报、谎报情况,导致重特大事故危害结果继续、扩大,或者致使抢救、调查、处理工作延误的;
  
  8、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9、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综合上面所说的,玩忽职守是来和的损害了国家的威信,而且这种行为也因为自己对工作的不负责任造成了危害的结果,但对于此罪一般会以过失犯罪来进行处罚,只要造成了不好的后果,就会受到法律的处罚,这也是为让当事人付出应的的代价。
  
  
  


·强奸罪的加重情节都有哪些
      强奸罪的加重情节都有哪些强奸罪属于比较严重的犯罪了,按照《刑法》中的规定,犯此罪的一般情况下是处3-10年有期徒刑,但在一些情况下,则就会对犯罪分子加重处罚,而对应的情节我们也称之为加重情节。那到底强奸罪的加重情节都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强奸罪的加重情节都有哪些...


·贩毒要判多少年 哪些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
      贩毒也就是贩卖毒品,在我国只要行为人有实施这样的行为,不会考虑到具体贩卖毒品的种类和数量,一旦发现都是会被认定构成犯罪,即贩卖毒品罪。但因为法律中将贩毒罪与走私毒品罪、制造毒品罪、运输毒品罪等规定在了一起,属于一个选择性罪名,因而要了解贩毒要判多少年,其实也就是整体了解走私、贩卖...


·刑事犯罪追诉期限是多久
      刑事犯罪追诉期限是多久 一、刑事犯罪追诉期限是多久 根据《刑法》第87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 (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 (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 (4)...


·虚假诉讼刑法修正案九是如何规定的
      在我国报假案的有,提起假诉讼的也有,此类行为严重浪费了我国政府和司法资源。因此随着《刑法修正案(九)》的出台,虚假诉讼正式入刑,以减少司法资源的滥用,维护我国法制的权威。那么,虚假诉讼刑法修正案九具体是怎样规定和实施的呢?网站我们为您解答。 一、虚假诉讼的概念 虚假诉讼俗称打...


·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有几种
      刑法规定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1、意外事件。即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认为是犯罪,对行为人不应追究刑事责任。2、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刑事案件拘留期间算坐牢吗?
      刑事案件拘留期间算坐牢吗? 拘留是不同于坐牢的。 拘留所的时间并不会算在坐牢时间里,依据刑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判刑的,在看守所羁押的时间是可以折抵刑期的,羁押一日可以折抵一日的刑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 【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管制的刑期,从判决...


·孕妇被取保后流产了还会判刑吗?
      孕妇被取保后流产了还会判刑吗?取保候审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并不代表不会判决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会不会坐牢还要司法机关进一步审理后判决才知道。刑法有明文规定“没有经过法院判决的,任何人、任何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不能认定其有罪。”不过,依据取保候审的条件来说,能够取保候...


·故意伤害罪有共同犯罪吗?
      故意伤害罪有共同犯罪吗?是有的;我国刑法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构成共同犯罪要求既要在主观上有共同犯罪的故意,又要在客观上有共同犯罪的行为。刑法第25条第1款明确规定,共同犯罪必须是“共同故意”犯罪。“故意”当然是犯罪的故意;“共同”不仅有“相同”的含义,而且有“...


·不能成为单位犯罪主体的有哪些?
      我国是一个法制化的国家,各项法律明文规定严谨且经过了明确的细分。对于在犯罪主体上的规定主要为单位犯罪以及个人犯罪两大类。但是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存在着不能成为犯罪主体的部分。关于不能成为单位犯罪主体的有哪些该问题在下文中就给出了一定的分析解释。 不能成为单位犯罪主体的有哪些? 根...


·拒执罪司法解释规定内容是怎么样的?
      一、拒执罪司法解释规定内容是怎么样的? 拒执罪全称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有给付内容的判决、裁定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在有履行能力并且能够履行的情况下,拒不履行,情节严重的行为。《刑法》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


·法律规定的诈骗罪的种类有哪些?
      法律规定的诈骗罪的种类有哪些?法律规定的诈骗罪的种类有: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金融票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有价证券诈骗罪、保险诈骗罪、合同诈骗罪等。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