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试用期主动离职有工资么试用期内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试用期主动离职有工资么试用期内,员工自离有工资。劳动者在试用期三天自动离职的,用人单位是应当支付其工资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其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一)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二)如果是给个人工作,不算劳动关系,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该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二、试用期可以随时辞职吗《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的规定是一项特殊规定,目的在于促进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以对劳动者的内在能力及素质是否与应聘岗位相匹配作全面考察,综合判断劳动者是否完全符合录用条件。对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即时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而劳动者在试用期也可以对用人单位工作环境、工作条件及发展前景等进行考察,从而决定是否继续工作。在试用期内,劳动者不愿留任的,可以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因此提出辞职的,无需承担违约责任。那么,在试用期内提出辞职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呢?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复函》第3款规定:用人单位出资(指有支付货币凭证的情况)对职工进行各类技术培训,职工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在试用期内,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如果是由用人单位出资招用的职工,职工在合同期限内(包括试用期)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则该用人单位可按照《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向职工索赔。根据规定,员工在试用期内主动离职,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否则的话,给用人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的,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但在试用期内,不管上了多久的班,在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用人单位都应当按照实际情况支付其工资报酬。
  
  
  


·十级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在工作过程中,可能会在不小心的情况下受伤,特别是在一些从事高危行业的工人,受到伤害的可能性更大。在受了工伤以后,我们要详尽地了解赔偿标准以维护自己的权益,保障自己的利益。下面我们就来向您介绍一下十级工伤赔偿标准的具体内容。 一、劳动法1-10级工伤鉴定等级分级原则: ? 一...


·一、劳动合同中基本工资是什么意思?
      一、劳动合同中基本工资是什么意思?基本工资,即劳动者所得工资额的基本组成部分。它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工资标准支付,较之工资额的其他组成部分具有相对稳定性。具体来说,在企业中,基本工资是根据员工所在职位、能力、价值核定的薪资,这是员工工作稳定性的基础,是员工安全感的保证基本工资,即...


·我国宝鸡工伤鉴定如何做
      在我国,只要我公民熟悉我国的基本法规,基本上在日常生活中遇到任何事情以后都要懂得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日常的工作当中,如果遇到工伤以后,千万不要选择沉默,是完全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赔偿的,但是在这之前需要做一个工伤鉴定。在下文中我们将为您介绍,我国宝鸡工伤鉴定如何...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用人单位不能随意的解除劳动合同,因为解除劳动合同是需要承担补偿金的。解决补偿金有两种方式,一是协商解决,二是诉讼解决。那么,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如果职工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


·单位诽谤员工的处罚
      单位诽谤员工的处罚诽谤罪(刑法第246条)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犯本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2013年9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司法解释,对网络信息诽谤案的构成要件和诉讼方式做出规定...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保,工伤保险待遇降低的,劳动者可以起诉用人单位要求补足差额吗?
      根据江苏省法院的裁判观点认为:关于认定工伤的职工以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保导致的工伤保险待遇为由起诉用人单位补差额的请求,法院认为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的规定,只有在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劳动者...


·派遣员工入职流程是什么?
      很多本科毕业生在毕业之后直接选择工作,在这样的情况下很多人在入了公司之后,由于是第一次步入社会对于环境非常的陌生,其实在每个公司入职过程中有详细的流程,只有按照相关流程来进行才不会出现一些问题,那派遣员工入职流程是什么?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派遣员工入职管理流程 一...


·工伤鉴定书多久能下来,具体怎么做
      当劳动者因公受伤之后,公司都是会按照法律规定为职员申请工伤认定,其实除了公司请的机构进行伤残认定,劳动者也是可以向社保局提出请求来进行工伤鉴定的,那么工伤鉴定书多久能下来,具体怎么做?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详细说明。 一、工伤鉴定书多久能下来 (一)国家规定的伤残鉴定时限为受理后60...


·加班日工资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加班日工资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一、加班日工资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1、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 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用人单位只能支付法律规定的加班工资报酬,不能以安排补休而不支付高于正常工作时间的加班工资...


·什么时候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中需要明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利、义务,因此也可以说一份好的劳动合同是对单位和劳动者利益的保障,那么您知道一般是什么时候签订劳动合同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劳动合同订立时间,就是指用人单位在什么时候订立劳动合同。依据其与劳动关系的建立来看,分为三种情况:1、...


·外籍员工适用劳动合同法吗?
      随着各国之间技术、人才交流越来越频繁,外籍人员到国内工作已经是常见的事,企业在雇用外籍人员时也要保障外籍人员的权益。那么外籍员工适用劳动合同法吗?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介绍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相关管理规定。 外籍员工适用劳动合同法吗? 劳动合同法也适用于外国人,但是有前提的,那就是外国...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