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居间合同书的特征及注意事项有哪些?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居间合同书的特征及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居间合同特征
   1、居间合同以促成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为目的。在居间合同中,居间人是为委托人提供服务的,这种服务表现为报告订约的机会或为订约的媒介。居间合同的标的是居间人进行居间活动的结果,其目的在于通过居间活动获取报酬。居间人的活动只有促成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建立起有效的合同关系才有意义。
   2、居间人在合同关系中处于介绍人的地位。居间合同的客体是居间人依照合同的约定实施中介服务的行为。无论何种居间,居间人都不是委托人的代理人或当事人一方,居间人只是按照委托人的指示,为委托人报告有关可以与委托人订立合同的第三人,给委托人提供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在当事人之间充当“牵线搭桥”的媒介作用,并不参加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具体的订立合同的过程,他的角色只是一个中介服务人。只是在交易双方当事人之间起介绍、协助作用。
   3、居间合同具有诺成性、双务性和不要式性。只要委托人与居间人意思表示一致,居间人就负有依委托人的指示进行居间的义务,而一旦居间人的活动取得结果,委托人就应支付报酬,合同即成立,而无需以实物的交付作为合同成立的要件;居间合同一经成立,当事人双方均需承担一定的义务。就居间人而言,居间人有据实报告的义务;对委托人而言,合同因居间而成立后他有支付报酬的义务;当事人可以采取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居间合同的成立也不需采用特定的形式。如果约定不明确,应当遵循交易惯例。
   4、居间合同具有有偿性。居间人以收取报酬为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后,委托人当然要向居间人支付报酬,作为对居间人活动的报偿。不要报酬促进他人订立合同的行为,不是居间合同,而是一种服务性活动,行为人不承担居间合同中的权利义务。
   二、签订居间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居间合同是中介常用到的一个合同,关系到了居间人和委托人的利益,因此签订时要注意以下事项:
   1、保密约定
  如委托人需要保密要做出居间人的保密约定
  在签订居间合同时,若委托人要求居间人不得将其姓名或商号、名称告知对方。则应在居间合同中体现出来。此时,居间人就负有对委托人信息保密的义务。居间人在交易双方订立合同之中或之后都应履行保密的义务。居间人如违反该义务致使委托人受损害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支付报酬的条件
  只有当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时,居间人才能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
   (1)居间活动费用承担的问题
  当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时,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来负担。但是,若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但不得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
   (2)居间人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后果
  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居间合同书是具有四种特征,明确这四种特征对于我们在签订居间合同时可以提供把握合同的本质,明确双方的权利及义务。同时在签订合同时尤其要注意保密约定以及协商支付报酬问题,这两项尤其重要。以上便是我们的介绍。想了解


·合同生效时间一年是什么意思
      合同生效时间一年是什么意思 一、合同生效时间一年是什么意思 合同有效期一年是指签到合同双方约定的1年是合同期限,1年后合同失效。如果一年内合同一方有违约情况,需要按照以下方式中的一种来赔偿:一、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二、要求对方赔偿你因此造成 的直接经济损失。违约金和...


·对于合同欺诈赔偿可以索要吗?
      对于合同欺诈赔偿可以索要吗? 一、对于合同欺诈赔偿可以索要吗? 对于合同欺诈是可以要求赔偿的;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


·离婚协议是合同吗?
      当感情出现裂缝时,双方都认为没有必要也没有意义再走下去的时候,就会选择离婚,离婚的方式有两种,要么是自己私底下解决,要么是起诉。若私底下解决的话就需要些一份离婚协议,那么离婚协议是合同吗?为您解答。离婚协议是合同吗离婚协议书在双方签订并得到法律认可之后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产生法律效...


·行纪合同和委托合同留置权的效力以及如何使用
      行纪合同和委托合同留置权的效力以及如何使用留置权作为一种法律约束,在债务人逾期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合法占有债务人留置的动产,且有权享有对该动产的有限受偿权。行纪合同和委托合同留置权的使用有着它的特殊应用性。那么,在行纪合同和委托合同中留置权的效力以及如何使用呢?我...


·承揽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承揽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久?诉讼时效为三年,我国《合同法》第251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其中,完成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的一方当事人为承揽人,接受工作成果并给付报酬的一方为定作人。一般认为,诉讼时效旨在保持法律活动的安全及保...


·仓储合同的订立原则是什么?
      仓储合同的订立原则是什么? 所有的合同订立的时候都是有一定的原则所在的,仓储合同作为合同的一种,在订立的时候也是具有一定的原则的。这个原则可以对仓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都有利,起码能起到公平,有效的作用。 (1)平等的原则 当事人双方法律地位平等是合同订立的基础,是任何合同行为...


·解除合同要给证明吗
      解除合同要给证明吗? 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定要出具证明 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


·法律层面上协议书跟合同一样吗
      法律层面上协议书跟合同一样吗 一、法律层面上协议书跟合同一样吗? 协议书跟合同是不一样的,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 1、两者的特点不同 合同的特点是明确、详细、具体,并规定有违约责任;协议书的特点是没有具体标的、简单、概括、原则,不涉及违约责任。 2、两者包含的范围不同 ...


·财会服务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财会服务合同纠纷如何处理?日常生活中,我们不免要与别人签订合同。合同的订立基于当事人双方自愿、明确的意思表示,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容易出现未知的风险,双方就一些事宜未能达成一致,此时就会产生合同纠纷,那么财会服务合同纠纷应该如何处理?下面我们就带您了解一下。1、协商合同当事人在友好...


·技术协作合同签订流程是怎样的
      技术协作合同签订流程是怎样的? 现在很多企业为了自身的发展,一方面在公司内会加强自身技术研发的力度,另外一方面会积极和其他公司或者科研单位寻求技术协作。在正式合作前,需要了解技术协作合同签订流程和管理办法,才能签订一份合乎规定的技术协作合同,并妥善管理。 一、技术协作合同签订...


·订立合同要满足什么条件
      订立合同要满足什么条件 一、订立合同要满足什么条件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是不同的,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是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