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租赁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租赁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一、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租赁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出租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改变传统陈旧的农业耕作形式,甲方将各人所有的农用耕地租给乙方,用于农业科技的开发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1、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自愿将位于_______________乡____________村面积_________亩(具体面积、位置以合同附图为准)农用耕地承租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东起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____________
  
  2、土地用途及承租形式
  
  1)土地用途为农业科技园艺开发、推广、培训、服务及农业种植和养殖。
  
  2)承租形式:个人承租经营。
  
  3、土地的承租经营期限
  
  该地承租经营期限为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4、地上物的处置
  
  该地上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在合同有效期内,由乙方无偿使用并加以维护;待合同期满或解除时,按使用的实际状况与所承租的土地一并归还甲方。
  
  5、承租金及交付方式
  
  1)该土地的承租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__________元,承租金每年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元。
  
  2)每年_____月___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额交纳本年度的承租金。
  
  6、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7、合同的转租
  
  8、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9、违约责任
  
  10、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1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公证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_____份。
  
  出租方:(签字)_____________
  
  承租方:(签字)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像是农村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不是法律规定的,基本上是承租人和村委会当面协商确定租赁合同的,只要合同当中的这些内容没有违反国家针对集体土地的管理政策,那集体经营上建设用地租赁合同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田地合同毁约因得的利益规定是什么?
      田地合同毁约因得的利益规定是什么?田地合同毁约因得的利益规定是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


·临时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生活中,有些企业或者个人会因为一些活动或者项目临时征用一部分土地。那么被征用土地的一方是否应当在这个过程中获得补偿呢?临时征地补偿标准又是什么?这些内容你都明白吗?没关系,我们现在就带你一起去学习一下当土地被临时征用后补偿的标准。临时占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


·山东铁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我们您都知道,我们国家的高铁建设非常的快,高铁就是我们国家的名片。那么我们在生活中也难免遇到铁路会经过自己的耕地或者土地的情况,这个时候我们国家是会征地的,也会对我们进行补偿。那么山东铁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呢?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是国家重点工程,该项目建成后,将大大改善铁路运输现状...


·一、农民所拥有的农村土地是遗产吗?
      一、农民所拥有的农村土地是遗产吗? 1、根据法律规定农村土地不是遗产,其所有权归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公民可以依法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立遗嘱时应注意的问题有: 2、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即成年人立遗嘱时应当神志清楚,能正确表达自己意愿。 3、遗嘱人的遗嘱只能处分属于自...


·绵阳市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内容?
      绵阳市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内容? 为了保证征地过程的顺利进行,减少因征地补偿而引发的纠纷事件。绵阳市国土资源局关于绵阳市征地补偿标准出台了相关政策文件。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绵阳市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内容? 《绵阳市国土资源局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一、本集体经济组织被征...


·孩子户口不在本地能上学吗
      户口不在本地,可以在本地上学。但是要在当地公安机关办理暂住证或者居住证,以证明居住的实际情况。当然,教育部门会对常住户口、暂住的名额配比上进行考量,本地户口会更加有利。流动人口的孩子虽然可以在异地上学,学籍档案并不是每个地方都可以调出调入的,所以还得考虑以后享受哪里的生源政策,哪...


·农村房产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
      农村房产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 土地使用证是一种法律凭证,在按照法定流程办理登记后即可依法获得,受到法律的保护。持有者可以对土地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对于农村的村民来说,土地是生存的根本,但由于知识水平有限,故而不少人不知道房产土地使用证该怎么办理,现在就跟我们一起了解下吧。 ...


·征地补偿到位的标准是什么
      征地补偿到位的标准《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


·合同诈骗管辖地的规定是什么
      合同诈骗管辖地的规定是什么我国法律对刑事案件管辖权的基本原则是属地原则。《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犯罪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合适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所谓犯罪地是指实施构成犯罪的一切必要行为的地点,包括犯罪预备地、实...


·土地承包合同签完毁约可以吗
      土地承包合同签完毁约可以吗 一、土地承包合同签完毁约可以吗? 土地承包合同签完是不可以毁约的,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违反合同承担法律规定的或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有以下几种方式: (1)继续履行。 (2)支付违约金。 (3)损害赔偿。 (4)支付定金。 (5)其他补救措...


·过户土地使用证要钱吗?
      过户土地使用证要钱吗? 不管是买卖二手房,还是单纯转让手上的土地使用权,都涉及到土地使用权转让登记的问题。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依法需要办理过户登记,否则双方之间的转让协议是无法对抗第三人的,因为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以登记为要件。那么,过户土地使用证要钱吗?详情参考下文分析。 一、办...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