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协议该去哪里公证?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离婚协议该去哪里公证?
  
  一、离婚协议该去哪里公证?
  
  离婚协议公证应到其住所地的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
  
  二、办理离婚协议公证应注意哪些
  
  公证机关办理离婚协议公证应依照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协议离婚的实质要件进行认真的审查.其审查的重点主要有:
  
  1、 申请入应当提供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①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薄》
  
  ②结婚证、夫妻关系证明
  
  ③离婚协议中所涉及到的财产所有权证件和债权债务情况的证明
  
  ④离婚协议书及财产处分清单
  
  ⑤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2、双方当事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应当注意核对当事人的身份,审查其婚姻状况,看其是否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我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是否夫妻双方当事人本人亲自到场,申办离婚协议公证,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3、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应当注意审查签定离婚协议的原因、动机,办理离婚协议的目的,用途,了解离婚协议达成的经过等基本情况,防止借协议离婚达到其他非法目的。
  
  4、离婚协议约定的有关事项,看其是否具备法定的条件。
  
  应当注意征求有识别能力和认知能力的子女意见,审查是否照顾了子女的利益,房屋是否公房或只拥有部分产权,财产所有权是否明确和有无争议,财产是否过去曾有约定,对于双方关于公房使用权的约定,须按房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等。
  
  5、离婚协议的内容。
  
  应当注意审查离婚协议的内容是否明确具体,条款是否齐全、合法,文字有无歧义,提供的协议和有关材料有无矛盾之处,是否附有财产清单以及协议中是否注明“与本协议相粘连的附件与本协议不可分割,具有同等效力”,协议中有无“本协议自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之日起土效”的规定。
  
  以上内容是我们办理离婚协议公证中应当重点审查的事项,但是由于有些当事人法律意识还不够强,在签定离婚协议的时候还会有下列一些问题条款,从而会导致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无效.公证员是法律工作者,应该自觉地帮助教育当事人,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在离婚协议中防止出现下列一些无效条款:
  
  (一)附条件的协议离婚无效
  
  离婚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依其性质属于必须即时地发生确定的效力的法律行为.离婚不容许处于一种效力极其不确定的状态,婚姻要么确定地存续,要么确定地解除,很难设想离婚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中附加某种条件,使得双方婚姻效力的终止,取决于某种不确定的条件的发生,如果所附条件发生,婚姻关系终止,双方权利义务关系解除,如果所附条件不发生,则原已存在的婚姻关系继续有效。这不仅违背了离婚的法律性质,而且使得配偶双方当事人的地位无法安定。
  
  (二)附生效期限的协议离婚无效
  
  离婚行为属身份行为,如果在离婚协议中附加一定的期限,将婚姻终止的效力,取决于该期限的到来,这样势必使本应确定的身份关系变得无法确定,背离了离婚这种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身份上的法律行为即不允许附条件,也不允许附期限。
  
  在现实生活当中很多情况之下,当事人关于离婚都是能够达成一致的,毕竟双方确实没有感情了,那么就想要将一切的事项尽快的解决清楚,所以写好了离婚协议书之后,想要到公证机关来进行公证,给自己的一个权利得到加固。
  
  


·财产分割不清可以先离婚吗?
      财产分割不清可以先离婚吗?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财产分割不清可以先离婚吗? 财产分割不清的情况下,如果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则可以先离婚,后期再进行财产分割。离婚的前提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经调解无效;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一方可向法院起诉离婚,要求分割财产...


·起诉离婚律师需要多少钱
      实践中,有的夫妻在起诉离婚的时候会聘请律师来帮助自己,想着这样一方面是可以减少自己的麻烦,另一方有律师在也能争取更多的利益。但请律师也是要付费的,那一般起诉离婚律师需要多少钱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起诉离婚律师需要多少钱 目前,各地律师接手离婚案件收费不一。经...


·一、子女抚养费承担的方式?
      一、子女抚养费承担的方式有哪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第9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根据以上规定,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


·没离婚与小三生了孩子算重婚罪吗?
      一、没离婚与小三生了孩子算重婚罪吗? 认定重婚,关键要看是否构成另一夫妻关系。依据有关司法解释,重婚有两种情况:法律上重婚,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事实上重婚,即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视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1、有配偶的人与他人...


·夫妻协议离婚的具体程序是什么
      根据我国现有法律的相关规定,夫妻离婚可以通过两种途径:一是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核准颁发离婚证;二是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调解离婚或判决准予离婚。那么夫妻协议离婚的具体程序是什么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是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又称两愿离婚或登记...


·什么是事实婚姻?
      什么是事实婚姻? 事实婚姻作为婚姻关系存在的一种方式,是指男女双方未按法律规定进行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所形成婚姻。事实婚姻是相对于合法登记的婚姻而言的,事实婚姻未经依法登记,本质上属于违法婚姻,但考虑到我国的现实国情,为了维持一定范围内的,特别是广大农村人口婚姻关系的稳...


·十岁以上变更抚养权怎么办
      如果孩子还在脯乳期通常抚养权都是归母亲所有。而且可能由于经济方面的限制,孩子还比较小的时候可能无法争取到抚养权,那么如果觉得自己可以给孩子带来更好的生活的时候就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那么十岁以上变更抚养权该怎么做呢。 一、十岁以上变更抚养权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


·离婚诉讼起诉时要注意什么
      就离婚诉讼来看,这其实就是要打离婚官司了,而在具体的过程中,对于当事人来讲,要是不对其中的一些事项小心注意的话,那么自己的利益就有可能受到损害。那具体来说,当事人在离婚诉讼起诉时要注意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诉讼起诉时要注意什么 诉讼离婚的程序可分为起诉、审理...


·一、离婚10年后还能追要抚养费么?
      一、离婚10年后还能追要抚养费么?如果是追诉以前的抚养费,最多向前追两年的,因为有两年的时效限制。若经法院或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且对抚养费已经约定好,若一方不给,另一方可以到法院要求对方支付或直接申请执行。若有应支付抚养费一方不给抚养费,可以以孩子作为原告,抚养孩子一方作为法定代...


·离婚起诉多久可以离婚?
      离婚起诉多久可以离婚? 一、离婚起诉多久可以离婚? 离婚起诉几个月的时间可以离婚,如果案情简单,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即由一名法官独任审理。这种程序从立案之日起,在三个月内审理完结,到时法院会作出判决的。如果案情较复杂,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即由三名法官或法官和人民陪...


·怎样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变更抚养权条件有哪些
      针对未成年孩子来讲,在父母离婚的时候需要同时对其抚养问题作出处理,其中就包括了抚养权以及抚养费。但是在离婚之后,可能因为一些客观情形发生了改变,因此需要变更抚养权、抚养费,那此时应该怎样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怎样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想要变更孩子抚养权,...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