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主动辞职是劳动合同法的第多少条?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主动辞职是劳动合同法的第多少条?
  
  主动辞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1)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3、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2)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五类情况下,用人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1)劳动合同到期,单位要补偿员工。除非是单位以不低于原待遇水平续约员工,但员工不愿续约的;
  
  (2)单位未合法提供劳动条件、支付报酬等情况下,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3)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同意的,也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4)员工患病不能工作,或经培训和调岗还是不能胜任工作的,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要向员工支付补偿金;
  
  (5)单位破产、破产重组、吊销执照等,应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以上就是关于劳动合同法关于辞职的规定了,关于主动正常辞职的,您需仔细看第三十七条规定,对于想要直接解除劳动合同者,请仔细看第三十八条。
  
  在当代社会劳动者进行一个就职或者是辞职,都是他自主选择的一个意愿,任何人都不能够干涉到这种自由的选择,一般情况下劳动者如果工作的不是特别的顺心的话,就可以选择辞职,但是前提也不能够损害用人单位的一些合法的利益,比如说要提前通知,让他们安排人员来进行一个交管。
  
  


·临时工高温费如何规定?
      高温费是国家规定用人单位要向劳动者发放的一项高温补贴,高温补贴最终的目的是保护劳动者的身心健康,使企业在高温条件下也能正常运营。在关于高温补贴当地规定中,只是对和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人有所规定,对临时工的高温补贴没有明确规定。那么在实际操作中,临时工高温费如何规定? 一、临时工高...


·工程承包合同纠纷管辖地是哪里?
      工程承包合同纠纷管辖地是哪里?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在我国,越来越多的大厦建立起来了,大厦的建立就会牵扯到工程承包还有工人,有工人难免会有纠纷,国家关于工程承包合同纠纷方面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那么关于工程承包合同纠纷管辖地是怎么回事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工程合同...


·劳动争议撤回重新申请仲裁
      劳动争议撤回重新申请仲裁在劳动过程中,如果与企业产生劳动纠纷的话,可以选择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来保障自己的权益。劳动法是保护劳动者权益的,也是尊重劳动者的意愿的。如果劳动者想要撤回劳动争议的,这也是允许的,那么劳动争议撤回重新申请仲裁的方法是什么呢? 一、怎样就劳动纠纷申...


·无辜辞退员工应得到哪些补偿
      无辜辞退员工应得到哪些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


·解除劳动合同要提前通知的情形有几种
      解除劳动合同要提前通知的情形有几种1、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通知的情况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


·肋骨骨折工伤鉴定是如何规定的?
      在司法实践中,申请进行工伤鉴定的情形是较为常见的,由于人体的器官是比较多的,故而申请鉴定的类型也是较为多的,若是职员在工作中导致了肋骨骨折,在确认为工伤之后会申请进行肋骨骨折工伤鉴定,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肋骨骨折工伤鉴定是怎样的? 关于肋骨骨折伤残鉴定标准,要根据肋骨骨折数...


·新员工入职做什么事情?
      用人单位招聘员工,就是为了公司长远的发展,公司业务的需求决定的,公司一般都是要招聘长久为企业服务的员工,所以为了让员工有归属感就要培养员工对公司企业文化的认识和了解。那么,新员工入职做什么,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就会根据员工的特长,应聘的岗位给出相关的要求。 一、新员工入职前一...


·公司拖欠工资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吗 有哪些相关规定
      公司拖欠工资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吗 有哪些相关规定 一、公司拖欠工资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吗? 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和第三十八条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你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用人单位申请,并由用人单位批准。解除劳动合同是你的决定,你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单位,并...


·在我国工伤认定下来本人要鉴字不?
      在我国工伤认定下来本人要鉴字不? 一般社保局只是会要求收到工伤认定书的人在回执单上面签字,但是并不会要求在工伤认定书上面也签字,因为有可能第一次工伤认定的结论还存在着一定争议,签字无异于就代表着认同了,所以是不会有这种规定的。 根据有关规定,《认定工伤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工伤不上班工资怎样算?
      一、工伤不上班工资怎样算?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


·工厂入职协议书是怎么样的?
      每年的暑假都是毕业大学生的求职时间,有很多人不录取,也有很多人没有被录取,被应聘单位录取的新员工就需要签订入职协议书,这是国家法律规定的,入职协议书就相当于劳动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应的。那工厂入职协议书是怎么样的?我们为您提供了相关的内容,仅供您参考。 工厂入职协议书 甲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