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行贿受贿量刑标准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行贿受贿量刑标准是什么?
  
  根据《刑法》中的规定,犯行贿罪应当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如果情节严重的应当处以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应当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受贿罪的量刑标准为数额较大的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数额巨大或有严重情节的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如果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以无期徒刑或死刑。
  
  《刑法》
  
  第三百八十三条 贪污罪的处罚规定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第三百九十条 行贿罪的处罚规定
  
  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三百八十六条 受贿罪的处罚规定
  
  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二、受贿罪、行贿罪数额认定标准
  
  
  行贿罪数额认定标准:
  
  
  (一)行贿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1、向3人以上行贿的;
  
  2、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
  
  3、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4、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实施非法活动的;
  
  5、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影响司法公正的;
  
  6、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
  
  (二)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行贿数额在100万元以上不满500万元的;
  
  2、行贿数额在5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并具有上述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3、其他严重的情节。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100万元以上不满500万元的,属于“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三)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行贿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
  
  2、行贿数额在250万元以上不满500万元,并具有上述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3、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
  
  受贿数额认定标准:
  
  1、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受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其他较重情节的,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受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或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具有其他严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3、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或贪污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行贿受贿的量刑标准是需要分开了解的,如果对方的索贿,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才有行贿行为的话也会被判刑,只不过,量刑的时候考虑到是被迫行贿的会从轻处罚。但是主动用金钱腐蚀国家工作人员的这种行为,性质就很恶劣了。
  
  


·故意杀人犯罪怎样赔偿
      故意杀人犯罪的,严重情况就是造成被害人的死亡,而要是情节比较轻的话,或许就是给受害人造成了人身损害。而无论是怎样的损害情况,行为人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也要做出民事赔偿。那么您知道故意杀人犯罪怎样赔偿吗?以下是详细介绍。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


·诬告陷害罪的成立要件是怎样的
      一、诬告陷害罪的成立要件是怎样的成立诬告陷害罪最主要的一点是在目的上是以使他人受刑事追究为目的,如果不是以使他人受刑事追究为目的而捏造事实诬告的,就不能成立诬告陷害罪。成立诬告陷害罪最基本的构成要件,具体如下:(一)侵犯的对象,诬告陷害罪既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也侵犯了司法机关的...


·刑法修正案九减刑
      刑法是我国的一种基本大法,对于许多刑事案件的审理处罚都有严格的规定维护了国家的秩序与稳定。为了使得法律跟得上日益变化的社会环境,我国的刑法经过了多次的修订,也更改了许多的内容。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刑法修正案九减刑。 一、刑法修正案九减刑的相关内容 《刑法修正案九》将《刑法》第三...


·寻衅滋事罪已到看守所怎么办
      寻衅滋事罪已到看守所怎么办如果刚送看守所,那是被刑事拘留了,建议尽早委托律师介入,如果有取保可能的,争取取保候审,刑事拘留加审查逮捕最长37天,如果逮捕了,取保的可能性就不大了。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j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


·新刑法开设赌场罪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正如每个人都知道的那样,在我们国家,法律上是不允许聚众赌博的,更不允许以赢利为目的而开设赌场,为他人提供赌博的场所。那么对于新刑法开设赌场罪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呢?跟着我们,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下。一、新刑法开设赌场罪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


·敲诈勒索罪和诈骗罪什么区别
      敲诈勒索罪和诈骗罪什么区别1、客体不同:敲诈勒索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财产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诈骗罪的犯罪客体比较单一,侵犯的是公民的财产所有权。2、客观表现不同:敲诈勒索罪表现为以威胁或要挟方法,迫使被害人因被迫交付财物;诈骗罪表现为以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诈手段,使...


·佛山市抢夺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在生活中我们很有可能会遇到他人抢夺自己财物的情况,在这个时候您比较关心的就是自己的利益问题还有就是犯罪嫌疑人的判刑问题。不过需要说明一点,在不同的地区,犯抢夺罪的处罚都不太一样,下面我们为您带来佛山市抢夺罪量刑标准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构成抢夺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


·刑事非法提供精神药品罪既遂怎么量刑处罚?
      刑事非法提供精神药品罪既遂怎么量刑处罚?《刑法》第三百五十五条: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二、构成要件规定内容是...


·犯罪主体客体具体指的是什么
      简单的说犯罪主体就是指的犯罪的人或单位是谁,犯罪客体就是指犯罪行为侵犯、侵害的对象是谁。犯罪主体是指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自然人主体是指达到刑事责任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主体是指实施危害社会行为并依法应负刑事责任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特...


·过失决水罪既遂判几年?
      过失决水罪既遂判几年刑法规定,犯过失决水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


·判决执行之前羁押的刑期折抵标准是什么?
      判决执行之前羁押的刑期折抵标准是什么? 一、判决执行之前羁押的刑期折抵标准是什么? 根据《刑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刑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