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60岁以上的有误工费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交通事故60岁以上的有误工费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之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从上述规定我们可以得知,对于误工费的计算主要从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两个方面进行考虑,并没有从年龄上来限制误工费的相关规定。很显然,能否主张误工费关键要看受害人有无收入来源,即在事故发生前,受害人是否具备劳动能力,能否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得收入来源,而不是以年龄作为判断标准的。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年满60周岁,仍具备劳动能力,且实际工作、务工和劳作,特别是一些农村的老人,甚至70岁多岁仍依靠自己的劳动取得收入,维持生活来源,如果不幸出了交通事故,因治疗和养伤耽误了其劳动时间,必然实际导致其收入减少,如果以其超过60周岁而不支持误工费,不仅与案件实际不相符合,而且也直接违反司法解释的规定,直接导致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客观上导致案件的处理有失公平。综上所述,对年满60周岁的受害人有证据证明其仍在从事劳动获取报酬,理应得到支持。二、超过60周岁遭受人身损害时可酌情判处误工费退休在某种意义上讲,更多的是一种待遇,并不是必然丧失劳动能力的年龄标准。现实生活中,60岁以上的人被返聘工作或从事雇工、从事农业生产的很普遍。如果他们遭受人身损害,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势必无法从事正常工作或因无法劳动而减少收入。侵害人给受害人造成的劳动收入损失,这是一种具体财产损害,依法应予赔偿。当然,在计算误工费的赔偿数额时,应考虑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和收入状况,以及伤害对劳动能力和收入多少的影响程度。不少人认为,一旦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之后,那么在遭受了人身损害之后,赔偿的项目里面就不会再涉及到误工费。但其实,关于误工费的判断,并没有以受害人的年龄作为标准。根据规定,虽然老人已经超过了60岁,满足了法定退休年龄要求,但其实际还具有劳动能力,而通过自身的劳动能力也取得了对应收入的,那么遭受了人身损害之后,也是可以主张误工费赔偿。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自己个人交社保怎么交?
      现在不少人都做电商,自己在网上卖东西,这种灵活创业人员基本没有社保。可是很多城市对落户的要求是缴纳一年社保,这样,自己在没有单位挂靠的情况下,就得个人缴纳社保,承担这笔社保费用。那么,自己个人交社保怎么交?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一、自己个人交社保怎么交?个人缴纳社保和单...


·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该如何处理?
      现在的交通事故发生越来越频繁,当你遇到交通事故并收到交警给您的需要你签字的事故认定书时,你发现你并不认同此次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那您是否需要在事故认定书上签字,您又应该通过怎样的方式来对此次的事故进行申请复核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可向办案人员索取有关证据及认定责任的依据和...


·车祸划分责任证明怎么写?
      车祸划分责任证明怎么写? 一、车祸划分责任证明怎么写? 车祸划分责任证明 甲方:姓名,性别,年龄,住所地,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乙方:姓名,性别,年龄,住所地,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因在何处何因发生交通事故,现就赔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双方同意,因此次事故...


·醉驾机动车的
      醉驾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应处六个月以下拘役并处罚金;如果因发生事故造成人员受伤的,要适当从重处罚;如果因重伤致残的,则应按交通肇事罪进行量刑,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


·伤残赔偿是从交强险中出吗?
       伤残赔偿是从交强险中出吗? 如果没有超出交强险的赔偿内容那么就由交强险支付。 交强险赔偿内容 赔偿范围 相对于商业三者险20多条免责条款,交强险的免责为“受害人故意行为造成损失”、“被保险人自身财产损失”、“相关仲裁及诉讼费用”和事故造成的某些间接损失,保障范围...


·交通事伤伤情鉴定时间有限制吗?
      交通事伤伤情鉴定时间有限制吗?交通事故伤情鉴定时间是有一定的限制的,交通事故致残的,应在治疗终结后,由具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一般应在治疗终结,出院后进行鉴定,如有内固定的,必须待内固定取出恢复后才能做伤残鉴定。如果在治疗终结前进行鉴定,此时尚未治疗终结,对治疗终结后...


·劳动关系还在不交社保公司会有什么法律后果?
      我国规定劳动者和企业之间的劳动关系并不是简单的员工为公司工作的关系,其中包含了许多企业与员工的权利义务关系,就比如说公司要给员工按时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而员工有要求公司为其缴纳社保的权利。那么,劳动关系还在不交社保公司会有什么法律后果呢? 一、劳动关系还在不交社保公司会有什么法...


·一、交通事故有人伤认全责前协议书如何书写?
      一、交通事故有人伤认全责前协议书如何书写? 交通事故协议书范文怎么写 甲方(肇事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害方):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受害方):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保险公司):_______...


·交强险由什么机构赔偿?
      交强险由什么机构赔偿?保险公司经保监会批准,可以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为了保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的实行,保监会有权要求保险公司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未经保监会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


·车祸家人的误工费标准是多少?
      车祸家人的误工费标准是多少?“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


·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处理完现场,就要出具事故责任认定,这个涉
      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处理完现场,就要出具事故责任认定,这个涉及到交通事故赔偿问题,是您关心的焦点,处理不当容易引发纠纷。按照规定,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等,如何划分要看具体情况,那么交通事故责任承担比例是多少?本文帮您分析下这个问题。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