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怎么确定公司注册资本?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怎么确定公司注册资本?确定公司注册资本是根据公司的不同的性质类型来进行确定的,根据相关公司的性质来进行相关判断。取消股份有限公司最低资本500万元限制无最低注册资本限制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资本要求2006年版《公司法》最低注册资本2006年新《公司法》实施后,注册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1.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 ——新《公司法》第26条2.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万元,且股东应当一次缴足出资额 ——新《公司法》第59-64条3.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500万元 ——新《公司法》第81 条2006年《公司法》修改后取消了按照公司经营内容区分最低注册资本额的规定,将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从10万―50万元统一降至3万元,将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从原来的1000万元降至500万元。且没有采纳授权资本制,但却允许两种公司的资本都可以分期缴纳,而不必一次性缴足,只是要求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首期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最低限额),而其余部分必须在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2014年新《公司法》改实收资本验资制为核准制,仅存27类金融相关企业仍需验资注册资本。出资比例结构方面,一是将工业产权扩大到整个知识产权,二是取消了无形财产出资比例的限制,而只是规定货币出资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更为重要的修改是根本改变了对股东出资的立法方式,以一个富有弹性的抽象标准“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取代了原来机械、固化的全面列举式的规定,不仅实质性地扩大了股东出资的范围,而且充分地利用各种投资资源和社会财富,最大限度地满足股东和公司的投资需求。二、其他法律规定在2013年10月25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推进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降低创业成本,激发社会投资活力。会议明确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会议明确,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和缴足出资的期限。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2013年《公司法》修改之后,取消了公司设立的最低限额。日常生活当中经常可以看到有一些情况之下是需要对注册资本来做出一定的限制的,毕竟注册资本是代表着一个公司能够承担的责任的程度大小,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话,大家可能会比较担心人数比较少,所以不能够承担相应的责任,此时就需要对注册资本做出限制。
  
  
  


·公司部门解散有补偿吗
      有。解散人员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


·国有企业改制评估方法主要有哪些
      国有企业改制这是在世界经济一体化的推动下的一个必然结果,但是有部分的具有垄断性质的国企,在改制的过程当中,有可能会发生国有资产的流失,或者是企业的产权交易价格本身是高于实际资产的。因此国家针对实际情况,特制定了针对国有企业改制资产的评估办法,下面可以和我们来一起了解一下,国有企业...


·逢年过节,三五好友聚在一起总免不了多喝几杯,公司应酬,维护人
      逢年过节,三五好友聚在一起总免不了多喝几杯,公司应酬,维护人际关系也得和他人觥筹交错。这个时候,如果您是开车人士,则要尽可能的避免喝酒,若兴致高昂一时贪杯,醉驾若有万一则是会引起不必要的交通事故,而如果醉驾不承认开车这一后果会对您造成什么影响,下面就由我们来一一为你解答。 一、确...


·公司出去玩不想去被要求加班是否合法
      公司出去玩不想去被要求加班是否合法?不合法,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此外,《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


·公司法人死亡子女继承可以吗?
      公司法人死亡子女继承可以吗 一、公司法人死亡子女继承可以吗 公司法人代表对于公司来说是相当重要的一部分,他享受着公司权利的同时承担着公司的义务,是相当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那么公司法人死亡子女继承可以吗?首先要明确法人资格不是财产,不能被继承.如果该法定代表人是公司股东,则股权...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的犯罪主体是怎样的,如何构成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的犯罪主体是怎样的,如何构成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可以说是我国刑法所规定的经济类犯罪中的比较不常见的一个了,当说到这个罪的时候,很多人都表示并没有听说过相关的罪名,同时对于这个罪具体的一些情况就更加的不了解了,那么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的犯罪主体是怎样的,该...


·第一次股东会决议模板是怎样的?
      第一次股东会决议模板是怎样的?股东会决议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___召开首次股东会会议。本次股东会由出资最多的股东_______________召集和主持。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有股东__________和...


·确立集体企业改制新政的方案有哪些
      确立集体企业改制新政的方案有哪些? 只有通过正确的改革途径和改革方式来进行集体企业改革新政才能让集体企业更好的在我国的经济体制中发展生存,导致很多集体企业对转型发展之路一头雾水,那么确立集体企业改制新政的方案的具体内容有哪些?下面就为您解答一下集体企业改革新政的流程。 一、在...


·法律规定注销公司多少钱?
      法律规定注销公司多少钱? 一、法律规定注销公司多少钱? 注销公司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价格一般都是6000元起步,贵的都是几万元甚至几十万元,否则,根本没有办法去注销一个公司。 (一)、注销公司流程非常复杂繁琐 工商局先备案 → 登报 → 国税局申请注销 → 地税局申请注销...


·三个股东如何分配股权?分配标准是什么?
      现在有很多合伙人,共同创业。当企业做大时,就涉及股权分配的问题。股权谈不好,严重影响公司运营,避免出现经营混乱,需要对股权合理分配。那么三个股东如何分配股权?分配依据是什么?下面跟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吧!三个股东如何分配股权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可以把股权首先分成两个类别:资金股权部...


·一个公司创办伊始,自然有一系列问题要处理。公司法人和法人代表
      一个公司创办伊始,自然有一系列问题要处理。公司法人和法人代表在法律规定上是完全不同的解释,公司法人是企业组织,而法人代表则是代表企业法人的自然人,公司法人和法人代表关于社保问题是否相同,公司法人必须办社保吗?下面我们一起从下文中了解一下吧。一、公司法人必须办社保吗公司法人是指依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