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2023离婚案子女抚养权怎么判决?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离婚案子女抚养权怎么判决?在律师代理的离婚案件当中,60%左右的案件存在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除了尊重孩子的个人意见外,收集相关有利的证据可以最大可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取证,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住条件、文化程度、性格修养等,通过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比较分析,突出有利因素。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异。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3、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人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4、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十周岁以上的孩子一般比我们这一代人更为成熟,对于离婚的含义及后果都基本了解,虽然这样会对其造成伤害,但这种伤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由对其成长最为有利一方抚养,算是对其的补救吧。5、考虑法官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因素子女抚养方面,在进行辩论时,主要围绕孩子判归谁对孩子成长更为有利这一个中心原则展开。比如,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辩论:其一,孩子的年龄。根据《婚姻法》及其相关规定,2周岁之内的孩子一般归女方抚养;如果孩子在幼儿期,同等条件下,法官判归女方抚养的可能性会相对大一些。其二,从孩子的性别。如果孩子是女孩子,且年龄将近十岁,因为女方对于指导孩子的青春期更为有经验,故同等条件下,法院判归女方的可能性更大。其三,从双方的经济条件。如果父母一方收入较高,可能会给孩子提供更好的抚养条件,在同等条件下,法院就有可能将孩子判归收入较高的一方。其四,从孩子一贯的生长环境,比如,孩子一直由爷爷奶奶带着,或者孩子一直住在某套房屋中,上学也在该房屋周边等,这些都是法官考虑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因素。一般来说,如果父母双方的经济条件生活环境大致相同的话,法院会更倾向于将抚养权判决给母亲一方。但是如果母亲一方的生活条件的确是不如父亲,并且在一定程度上,母亲的生活照顾能力不如父亲的话,那么父亲赢得抚养权几率会更大。
  
  
  


·离婚协议模板2019的内容?
      离婚协议模板2019的内容有哪些男方:_______,男,___族,_____年___月___日,住址:_____市_____区_____路_____号_____幢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女方:_______,男,___族,_____年___月___...


·一、离婚时成年子女财产是否需要分割?
      一、离婚时成年子女财产是否需要分割? 离婚时成年子女财产是不需要分割的,父母如果离婚,婚后财产双方平均分割。即使孩子把工资上交家里,父母离婚时孩子也不会分到财产。如果父母在孩子结婚前后离婚,母亲用家中存款给孩子买的家电等物品,这就算是父母对孩子的赠予,父母离婚时不会分割这部分...


·离婚后不要子女探视权怎么办?
      离婚后不要子女探视权怎么办? 因为离婚是因为夫妻双方的矛盾,所以在子女探视的时候,获得抚养权的一方极有可能在其中阻挠。为了解决这种情况,我国《婚姻法》第48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


·什么情况下离婚可以得到赔偿?
      什么情况下离婚可以得到赔偿?(一)重婚。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它不仅包括法律婚姻,还包括事实婚姻。(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同居是指没有合法的婚姻关系的两个异性不以夫妻名义但在一起共同生活。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和重婚...


·离婚之后,哪些人没有小孩探视权?
      在离婚率越来越高的今天,伴随着离婚带来的问题也越来越多,譬如,财产的合理分割、小孩的抚养权等问题。对于抚养权,一般情况下,夫妻离婚后抚养权只能归一方,另一方只能用于探视权。那么,离婚之后,哪些人没有小孩探视权?我们为您答疑解惑。 一、什么是探视权? 探视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


·夫妻一方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以个人名义欠下债务,不知情方需要承担共同偿还责任吗?
      夫妻之间有日常家事代理权。以夫妻一方个人名义对外所负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要看该债务是否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 如所负债务在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范围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所负债务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且不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


·婚姻法规定夫妻一方的财产有哪些
      婚姻法规定夫妻一方的财产有哪些(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这条要注意:比如夫妻一方在路上遇到事故等一些意外,受了伤,对方赔偿的医疗费是属于受伤者的,但一般在医疗费外还会有一些费用产生,比如误工费等,这个误工费就属于夫妻双方共...


·一、重婚罪有孩子孩子是证据吗?
      一、重婚罪有孩子孩子是证据吗? 重婚罪有孩子孩子是证据,但是拿出生证明作为证据使用,或者是证人证言,如果孩子是由犯罪嫌疑人与配偶以外的人生的,孩子的出生证明是可以作为重婚罪的证据之一,除了出生证明,还需要其他的证据。前提是对方是已经犯重婚罪的。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


·有关抚养费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对于有孩子的夫妻来说,一般孩子对于双方来说是最重要的。像夫妻离婚因为孩子而引发的一系列矛盾您可能都见都过。其中,对孩子的矛盾的关键问题就是孩子的抚养权和抚养费的问题。其实,孩子的抚养费是受我国法律保护的。您可以根据法规来对孩子的利益进行争取。那么,有关抚养费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呢? ...


·如今的一些夫妻
      如今的一些夫妻,如果因为某些原因自己无法生育同时又希望拥有孩子,在满足《民法典》所规定的条件后,可以通过收养来抚养孩子。如果他们在偶然下又有了自己的孩子,不想再继续收养孩子;或者在被收养后,孩子与养父母之间没有建立起亲密和谐的关系,想要回到自己亲生父母身边而准备离开已经建立了收养...


·协议离婚赔偿精神损失费吗?
      协议离婚赔偿精神损失费吗 离婚时,受害方是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也就是说离婚可以要精神损失费。这是为了维护我国新型的夫妻关系,保护离婚时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预防和惩治重婚、婚外同居、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但是并不是所有的离婚都可以要精神损失费,向过错方请求精神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